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4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3.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4.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到会董事11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龙建股份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关于制定<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评价实施方案>的议案》(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宁长远、栾庆志、于海军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3.《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11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在2024年6月6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4-029”号临时公告。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 报备文件
1.龙建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龙建股份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龙建股份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