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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海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德洪现任)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本人周德洪(2023年6月8日就任),作为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和要求,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2023年度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于重大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充分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2023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周德洪,中国国籍,1989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2020年8月至今,任电子科技大学研究员、博士生导师;2023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2023年度,在本人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就规定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在审议过程中本人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

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本人对公司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不存在提出异议的事项,也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2023年度,在本人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列席会议2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3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时间董事会届次发表独立意见事项意见类型
2023年6月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
2023年8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2023年10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1、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关于聘任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工作,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四)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在公司年度审计和年报编制过程中,本人积极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相关业务状况进行沟通,在公司年度审计、审计机构评价及选聘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关于年度报告相关工作,本人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召开了沟通会议,沟通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对年审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是否发现重大问题进行了询问。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联系,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有效地的履行了职责,认真审阅募集资金使用、高管换届、利润分配、财务管理等重大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现场检查、线上问询、讨论沟通等方式了解公司情况,并对公司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核查。

(六)在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期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现场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并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内部的生产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并时刻关注公司外部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服务工作,为本人履职提供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未有任何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发生。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通过持续学习加强自身履职能力,2023年6月获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23年12月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第137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后续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系统了解证券法律法规内容,熟悉证券市场知识,强化规范运作意识与风险责任意识;促进公司法人结构进一步完善,以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八)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

1、2023年度,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

2、2023年度,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

3、2023年度,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4、2023年度,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等内容,重点关注了定期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生产经营政策是否发生变化、除施行新准则外的其他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财务报表披露的适当性,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利润分配事项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与股东的合理回报,现金分红比例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换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上述人员的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独立、客观、审慎、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在2023年度工作中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进一步推动了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促进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为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民的合法权益发挥自己的作用。电气化将在解决未来能源危机和挑战的过程中起到关键性作用,电力电子技术在光伏、储能、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等热点领域的应用不断深入,未来具有可持续发展前景,建议公司坚定推进既定战略,围绕电力电子技术拓展主营业务边界,优化业务结构。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周德洪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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