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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纯科技:关于回购注销第二、三、四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9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第二、三、四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和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数量:限制性股票74.2800万股;股票期权455.3556万份

股权激励类型注销原因注销数量(份)
股票期权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结束未行权87,000
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结束未行权917,292
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1,980,000
第三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中1名激励对象离职18,000
第三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432,000
第四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结束未行权454,464
第四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457,200
第四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2名激励对象离职9,600
第四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198,000
小计4,553,556
股权激励类型回购注销原因注销数量(股)回购价格 (元/股)
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股权激励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192,00014.56【注】
第四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162,00015.85【注】
第四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388,80019.28【注】
小计742,800-

注:最终回购总价=回购价格*回购注销股份数+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三、四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回购注销第二、三、四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19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授予200万份股票期权与102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160万份股票期权与82万份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为40万份股票期权与20万份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7日发布的《至纯科技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

2、2019年6月27日至2019年7月6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6日发布的《至纯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19-048)。

3、2019年7月12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3日公布的《至纯科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6)

4、2019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并确定本次股权激励首次授予日为2019年8月30日。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31日发布的《至纯科技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至纯科技关于首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

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5)。

5、2019年9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及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6、2020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权益的议案》,授予限制性股票20万股,授予价格为16.58元/股(201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16.494元/股);授予股票期权40万份,行权价格为33.16元/股(201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

33.07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0日发布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权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7)。

7、2020年7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二期股权激励相关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第二期股权激励51名激励对象共计

24.525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锁。上述股份于2020年9月28日解锁并上市流通。

8、2020年7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所涉及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9、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故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8.51元/份调整为18.4244元/份。公司认为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同意符合条件的18名激励对象合计40.20万份股票期权办理相关行权事宜。

10、2021年6月21日,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全部行权结束,新增非限售流通股402,000股。

11、2021年7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6名激励对象共计10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锁。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7月23日上市流通。

12、2021年8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经成就,51名激励对象共计24.525 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锁并于2021年9月27日上市流通。

13、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首次、预留授予及第三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

因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故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3.074元/股调整为32.91037元/股,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8.4244元/股调整为18.26077元/股。

公司认为,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7名激励对象合计37.8万份股票期权办理相关行权事宜;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合计17万份股票期权办理相关行权事宜。

14、2022年8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经成就,6名激励对象共计10 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锁并于2022年8月5日上市流通。

15、2022年9月29日,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全部行权结束,新增非限售流通股5,480,000股。

16、2022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满足,同意对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51名激励对象共计32.7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上述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10月21日解锁上市流通。

17、2023年1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照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合计17万份股票期权办理相关行权事宜。

18、2023年4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照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7名激励对象合计50.4000万份股票期权办理相关行权事宜。

19、2023年6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三、四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数量的公告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8.26077元/份调整为15.12元/份,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数量由50.4000万份调整为60.4800万份;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2.91037元/份调整为27.33元/份,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数量由17.0000万份调整为20.4000万份。

(二)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11月13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自2020年11月13日起至2020年11月25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0年11月25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4、2021年1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三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本次调整及授予相关内容的法律意见书。2021 年 1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43万股限制性股票、466.2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

5、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一、二、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方案》,决定因4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2020年度考核不合格,将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尚未解锁的3万股限制性股票、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14.5万份股票期

权及预留授予的尚未行权的3万份股票期权、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2.5万份股票期权。

6、2021 年 10 月 8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三期股权激励预留权益的议案》,确定 2021 年 10 月 8 日为授予日,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48.83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事宜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1年10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90万股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

7、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首次、预留授予及第三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 0.16363元(含税),故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8.4244元/份调整为

18.26077元/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3.074元/份调整为32.91037元/份,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5.52元/份调整为35.35637元/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方案》,决定因13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将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9.1万份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的尚未行权的3万份股票期权、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14.3万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3万股限制性股票。

8、2022年7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2022年7月18日,第三期股权激励第一个解锁期的12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锁上市流通。2022年11月7日至2023年1月12日,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全部行权结束,新增非限售流通股1,292,700 股。

9、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10、2023年4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第二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第三、四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2023年4月18日,第三期股权激励第二个解锁期的12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锁上市流通。

2023年4月26日,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23.504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完毕。

11、2023年4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照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行权条件的96名激励对象合计120.3360万份股票期权办理相关行权事宜。

12、2023年6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三、四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数量的公告的议案》,因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毕,第三期股

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5.35637元/份调整为29.37元/份,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数量由120.3360万份调整为144.4032万份,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数量由173.0800万份调整为207.6960万份;第三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48.83元/份调整为40.61元/份,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数量由27.0000万份调整为32.4000万份,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数量由27.0000万份调整为32.4000万份,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数量由36.0000万份调整为43.2000万份。

13、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三、四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7名激励对象的尚未行权的11.6019万份股票期权、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尚未行权的32.40万份股票期权,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三)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公司于2022年2月7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2月9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自2022年2月9日起至2022年2月18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2年2月22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4、2022年4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第四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本次调整及授予相关内容的法律意见书。

5、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6日和2022年6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及的132万份股票期权和10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6、2023年2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四期股权激励预留权益的议案》,确定2023年2月8日为授予日,以19.14元/股的授予价格授予10名激励对象27万股限制性股票,以38.27元/股的行权价格授予15名激励对象33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事宜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述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2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7、2023年4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第四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3年6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三、四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数量的公告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第四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46.50元/份调整为38.66元/份,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数量由38.4720万份调整为46.1664万份,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数量由38.7000万份调整为46.4400万份,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数量由51.6000万份调整为61.9200万份;第四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8.27元/份调整为31.80元/份,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数量由16.5000万份调整为19.8000万份,第二个行权

期行权数量由16.5000万份调整为19.8000万份;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第四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9名激励对象合计38.88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6月13日解锁上市,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9、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三、四期股权激励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2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注销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2名激励对象的尚未行权的2.40万份股票期权。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1、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

(1)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八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异常情况的处理”、“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方式”、“(二)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的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的,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2)行权期结束尚未行权

根据《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五章 本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五)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和禁售期”、“4、可行权日”的规定: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3)公司层面考核业绩未达标

根据《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五章 本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七)股票期权的授予与行权条件”、“2、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3)公司层面考核要求”的规定:若

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2、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数量

股权激励类型注销原因注销数量(份)
股票期权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结束未行权87,000
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结束未行权917,292
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1,980,000
第三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中1名激励对象离职18,000
第三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432,000
第四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结束未行权454,464
第四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457,200
第四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2名激励对象离职9,600
第四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198,000
小计4,553,556

根据《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合计455.3556万份。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1)公司层面考核业绩未达标

根据《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五章 本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2、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规定: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2、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股权激励类型回购注销原因注销数量(股)
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股权激励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192,000
第四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162,000
第四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388,800
小计742,800

3、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价格确定依据

根据《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五章 本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十)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与注销”、“3、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的规定: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综上,公司送股派息后,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P0-V)×(1+n)

(2)回购价格的调整

鉴于:

1)2021年7月19日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际分派每股现金红利0.16363元;

2)2023年6月5日公司实施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际分派中每股现金红利0.13168元,每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1992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调整后回购价格为:

限制性股票期数授予价格 (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第三期股权激励第三个解锁期17.76P=(17.76-0.16363-0.13168)÷(1+0.19928) ≈14.56
第四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19.14P=(19.14-0.13168)÷(1+0.19928) ≈15.85
第四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23.25P=(23.25-0.13168)÷(1+0.19928)

≈19.28

根据《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五章 本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2、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规定: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公司最终将按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与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第三期股权激励第三个解锁期、第四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和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

在本次公告后至实际回购操作前,如果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将按照《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回购数量进行调整。

(3)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工作勤勉尽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本次回购注销工作的后续计划安排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登记公司等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修订公司章程等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三、四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审核意见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确定符合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第四期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回购/注销相关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

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已就本次注销事宜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注销的程序、数量及注销日期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履行本次注销于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公司本次注销尚需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公告、办理注销登记等程序,以及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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