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七、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之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出席会议监事签署:
监事: 监事:
沈忠协 曹和新
监事:
施忠新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