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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特生物: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转债代码:118010 转债简称:洁特转债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年5月10日

股东大会须知

为保障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如股东(或股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的或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

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

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后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六、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七、公司聘请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八、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九、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0日14时00分

2、现场会议地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斗塘路1号公司A1栋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袁建华先生

5、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0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审议议案

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8、《关于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1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1、《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五)独立董事述职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九)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1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

议案2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

议案3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工作情况,组织编写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

议案3附件: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认真推进会议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使公司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第一部分 2023年度工作回顾

一、公司主要经营业绩

(一)报告期内公司取得的经营成果

公司宗旨为“以创造性的解决方案为全球客户提供最可靠的生物技术研发工具”,围绕着“在生命科学耗材行业不断进取,打造行业标杆工厂,扩大公司产品在国内和国际市场的份额,进一步打破西方发达国家的技术和市场垄断,努力实现‘进口替代和出口换汇’,同时积极推进向医疗耗材及医疗设备行业的渗透及延伸”的公司战略,不断为生命科学研究、改善人类健康作出贡献。报告期内,公司在生物实验室高端耗材领域继续加大产品研发、优化推广服务等多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的进展。公司系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生物实验室一次性塑料耗材的研发投入,围绕细胞治疗、生物医药、疫苗研发等领域市场需求积极布局新品的研发和产业化,并持续提升自动化制造能力。本报告期内申请专利32件,其中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14件。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获得授权专利217项,其中发明专利34项、实用新型103件。2023年4月15日公司产品实验室高分子容器获得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颁布的广东省第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报告期内新产品情况:

立项开发了包括液体储存与取样系列、生物工艺过滤与纯化系列、细胞培养系列、液体处理系列、医疗器械系列等相关产品,先后投产了PCR板/管、低核酸吸附EP管、超低吸附培养表面产品、多聚赖氨酸培养表面产品、PBMC

外周血分离管、辅助生殖专用培养皿、细胞培养袋、储液袋(500mL/20L/50L)、囊式过滤器(5英寸)、50mm除菌过滤器、培养基方瓶(30/60mL)、T175细胞培养瓶、10cm细胞嵌入皿、12道加样槽、细胞过滤网、吸头系列等产品,产品涵盖生命科研、体外诊断、细胞治疗、生物医药等业务领域,为生命科学和生物医药产业提供基础研发与产业化保障。报告期内科技成果情况:

2023年4月15日公司通过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认定。

2023年4月17日公司的发明专利“一种细胞培养装置及其细胞盒”,以及子公司拜费尔发明专利“纳米纤维过滤材料及其制备方法”获得中国知识产权局的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优秀奖。

2023年10月26日公司通过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度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并获优秀评价等级。

2023年11月29日公司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

2023年12月12日公司通过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0年到期复核。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拜费尔参与完成的《医用正压送风式呼吸器》《传染病患者运送负压隔离舱》《医用正压防护服》行业标准正式发布实施;公司主导制定的《通用冻存管》《细胞培养转瓶》《细胞培养板》《PCR 管、条、板》《酶标板》等16项团体标准正式发布实施;公司参与制定的《细胞培养过程中苯乙烯单体、2-氯乙醇残留量测定 GC-MS 法》国家标准已进入报批阶段。

受全球经济周期下行、地缘冲突与矛盾、美元强势加息、通货膨胀及俄乌局势等外部因素影响,以及国内经济恢复缓慢等影响,海外和国内生命科学耗材市场需求报告期内有所下降。

与此同时,行业进入竞争加剧、产能出清、洗牌调整的阶段。一方面,报告期内下游经销商及客户面临特殊时期积存的库存消化的问题;另一方面,业内厂商因特殊时期特殊需求,短期内从业者迅猛增加,产能急速扩张,过剩供给导致产品售价整体下滑。市场面临需求转向、价格博弈、全球化“退潮”等诸多挑战。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的社会环境局面,公司根据董事会的战略部署,在核心管理层带领下,取得以下方面的经营成果:

1、 加大境内外市场拓展力度,优化销售策略

在市场活动推广方面,公司2023年积极参加国内外各种展会及学术会达30余场,并通过组织高校交流展、各类终端客户学术交流活动等,不断提高品牌影响力及产品知名度,同时官网、微信公众平台、视频号等电子化平台播放量及点击率大增;极大地提高了公司的产品曝光度及知名度。

国内市场方面,公司持续进行销售网络的布局。2023年公司在国内新增南京、天津、杭州、深圳、重庆5个办事处,截至目前公司在全国销售网络已建立12个办事处,已基本覆盖全国核心区域。与此同时,公司强化销售团队建设,实行经销直销团队分渠道建设,更大程度地调动了团队积极性,在巩固现有市场的基础上加大境内营销网络覆盖力度,提升区域辐射能力、加大对重点客户的自有配送能力建设,积极拓展市场份额、提升公司产品在境内客户的国产化渗透率,努力创造内外双轮发展。

由于2023年国内生命科学耗材行业进入阶段性“洗牌”调整期,为提高公司实验室耗材国内市场占有率,面对行业价格战博弈,公司亦对国内部分产品进行销售价格调整,以价格优势和良好的产品质量赢得了众多客户的青睐。

国际市场方面,公司销售团队走出国门,参加国际多场展会和活动,不断提高洁特品牌的国际知名度;同时加强与海外客户和经销商的沟通,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此外,公司计划以北美、欧洲为重点,在国际市场上拓展自有品牌市场,完善营销渠道建设。报告期内,公司已在美国设立子公司进行初期布点,并计划在欧洲以德国为中心布局以在国际上开展自主品牌推广,在挖掘现有客户需求的同时吸引和拓展新客户群,力争提升市场份额,取得更大的经营成果。

2、 提高生产智能制造水平,推进募投项目落地实施

为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降低人工成本,保证产品质量稳定性,公司充分利用可转债募集资金,根据募投项目计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重点推进实施了生产线智能化升级改造。公司原产线有部分单体设备,产线工序较多,生产效率仍有提升空间。报告期内公司针对部分畅销产品引入高端自动化设备,并在

行业内率先探索建设自动化产线,力求实现多工序合一,极大提高生产效率,减少人工需求,同时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稳定性。此外,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生物实验室耗材产线升级智能制造项目”“生物实验室耗材新产品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全资子公司洁特生命(广州)的厂房和智能仓储主体建筑已竣工并完成验收,立体仓库已经部分投入使用,将极大地提高公司仓储物流效率。

3、 稳步推进产品研发项目,提高核心技术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生物实验室一次性塑料耗材的研发投入,围绕细胞治疗、生物医药、传染病检测与防护、疫苗研发等领域市场需求积极布局新品的研发和产业化。本报告期内申请专利32件,其中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14件。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共获得授权专利217项,其中发明专利34项、实用新型103件。公司系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023年4月15日公司产品实验室高分子容器获得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颁布的广东省第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2023年11月,洁特生物IVF(体外受精)专用培养器皿正式获得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编号:粤械注准20232181838)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粤药监械生产许20235285号)。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拜费尔参与完成的《医用正压送风式呼吸器》《传染病患者运送负压隔离舱》《医用正压防护服》行业标准正式发布实施,公司主导制定的《通用冻存管》《细胞培养转瓶》《细胞培养板》《PCR 管、条、板》《酶标板》等16项团体标准正式发布实施,公司参与制定的《细胞培养过程中苯乙烯单体、2-氯乙醇残留量测定 GC-MS 法》国家标准已进入报批阶段。

4、 精细化管理,加强成本管控

报告期内,公司以人均产值提升作为目标,提出精细化管理的思路和措施,包括生产线工序改进减少、工种细分保持专注、模具升级提高效率、车间工艺改造升级、产线设备智能改造等,并在日常生产经营中逐步落实前述计划。

在成本控制方面,公司采取了多方面的措施:原材料采购方面,公司实施对原材料价格的敏感监控和数据分析,根据原材料价格的情况,在相对低位时提高采购量;同时公司也积极探索部分原材料国产替代的可能。费用控制方面,公司厂房投入使用后,公司报告期内在外部租赁厂房全部退租;此外公司还优

化了内部人员绩效考核管理,通过工序优化和设备改良,提高人工效率,人均产量较2022年进一步提高。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强公司制度管理。为适应上层制度的修订情况,规范公司内部管理,配合资本市场监管动态,公司制定、修改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内部审计制度》等。上述制度的制定和完善,进一步加强了公司治理水平,强化了公司规范运作能力。

5、 不断引进人才,完善团队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从内外两方面完善团队建设:对内,公司建立更科学的人才晋升通道和内部选拔机制,实施了更具吸引力的人才发展政策;对外,公司针对关键岗位引进专业性更强、从业经验更丰富的人才,为公司各方面带来重要提升。

(二)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指标情况

报告期内,由于行业内价格博弈导致国内市场产品售价下降、下游经销商及客户面临消化库存问题、全球经济下行周期导致国外市场需求恢复缓慢等诸多因素影响,叠加上年同期业绩基数相对较高,导致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下降较大。此外,公司新厂房计提折旧、大力开展销售推广活动导致销售费用提升、可转债利息费用计提导致财务费用增加等,进一步影响了公司净利润的表现。虽然某些产品收入下滑,但公司的生物培养类产品如细胞培养瓶、细胞培养皿、细胞培养转瓶、过滤网等产品仍然保持了增长趋势。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3亿元,同比下降24.0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78.85万元,同比下降60.34%。虽然公司全年业绩同比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但分季度看,公司第一至第四季度总体呈现环比增长的态势。

公司主要产品为生命科学耗材类产品,报告期内,液体处理类产品收入同比下降33.51%,毛利率由上年同期的30.25%下降到本期的30.23%、同比减少

0.02个百分点。

生物培养类产品收入同比下降2.63%,毛利率由上年同期的44.54%下降到本期的39.08%,同比减少5.46个百分点。出现前述变化的原因主要系销售价格降低,叠加机器设备折旧、厂房转固后折旧增加等因素。

报告期内,由于国内价格博弈、行业竞争激烈,为提升经营效率,创造更高价值,公司积极走出国门,加强与海外客户的沟通交流,巩固合作关系,开拓新渠道。报告期内,公司境外市场实现营业收入2.84亿元,同比下降20.04%,全部为耗材类产品,毛利率34.76%,同比减少0.95个百分点。境内市场实现营业收入1.65亿元,同比下降33.44%,境内市场毛利率27.18%,同比增加0.28个百分点。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62,605.22万元,同比增长1.2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15,696.56万元,同比增长1.54%;期末资产负债率28.81%,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

二、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董事会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报告期内,按照相关规则的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公司经营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募集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和年度利润分配实施等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保障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始终非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动与投资者积极互动,听取投资者的声音,耐心解答投资者的问题,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并将投资者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及时传递给公司管理层,构建投资者与公司沟通的桥梁。

四、公司规范化治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规范治理架构、

严格经营运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透明充分的信息披露、良好互动的投资者关系、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诚信经营,透明管理,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切实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强公司制度管理。为适应上层制度的修订情况,规范公司内部管理,配合资本市场监管动态,公司制定、修改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内部审计制度》等。上述制度的制定和完善,进一步加强了公司治理水平,强化了公司规范运作能力。

五、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召开及决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组织召开2次股东大会会议,10次董事会会议。报告期内,所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均由董事会组织有效实施。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4月13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洁特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2023年4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审议<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出租经营场所暨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关于制定、修改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召开“洁特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3、2023年5月22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湾区创业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2023年7月11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2023年8月3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洁特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6、2023年8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出租办公场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7、2023年9月14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8、2023年9月22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洁特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9、2023年10月30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10、2023年12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股东大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5月1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议案》。

2、2023年9月14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六、董事会履职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能深入讨论,各抒己见,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作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能够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监管要求,恪尽职守,报告期内,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并亲自到公司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调查,认真履行应有的监督职能,严格审议各项议案并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影响,并按照有关规定

对公司的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董事长能够按照规定尽职主持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采取措施确保董事会进行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规范化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督促公司及时将经营动态信息、董事会各项议题的相关背景资料提供给董事会成员,确保董事会各项议程有足够的讨论时间,督促董事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科学、客观、公正发表个人意见,鼓励支持有不同意见的董事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督促公司切实执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报告期内,公司董事未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第二部分 2024年工作计划

公司的宗旨为“以创造性的解决方案为全球提供最可靠的生物技术研发工具。”未来三至五年公司的战略目标为:“继续深耕主业,在生命科学耗材领域加强自主研发、提高智能化制造能力、打造行业标杆工厂、提高市场占有率、实现国产化替代、打造国际一流的中国品牌。”同时公司规划在生命科学领域中适当进行产业延伸,未雨绸缪布局更多耗材行业之外具有业务协同的新产业。

一方面,公司将不断夯实现有业务,不断推动科研成果的产业化,在生命科学耗材行业不断进取,扩大公司产品在国内和国际市场的份额,改变国际知名实验室用品综合服务商占据技术与市场垄断地位的局面,为国内客户提供更多选择空间,从而为国家生物技术的发展贡献自身的力量。另一方面,公司将紧紧围绕生物实验室一次性塑料耗材主业,立足自身技术特点和优势,进行有效的业务拓展与延伸,具体包括以下三个主要方向:

第一,立足原有的细胞培养和生命科学耗材在科研领域的核心优势,继续推动围绕细胞治疗、生物医药、疫苗研发等领域市场需求积极布局新品的研发和产业化,继续向大容量细胞培养系列等工业生产端的产品应用拓展和延伸,目前公司已研发出细胞培养瓶、细胞工厂、三角瓶、移液管等大规模细胞培养耗材,未来将继续立项开发或投产工业生产端等产品。

第二,立足自身在细胞培养及生命科学耗材的核心技术优势,向以IVF与细胞治疗为方向的医疗耗材及医疗设备行业的渗透及延伸。

第三,以打破发达国家对生命科学耗材核心原材料垄断的局面为目标,尝

试进行“医疗器械用耐伽玛高抗冲聚丙烯专用料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目前,公司上述项目的研究已通过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的验收,取得一定的阶段性成果。未来,公司拟通过与化工行业、材料改性行业优势企业合作,继续推进上述核心原材料的研究与开发并最终实现产业化。公司将会在以下几个方面规划未来经营计划:

1.人才引进与优化

未来,公司将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和人才培养的资金投入,尤其是研发人才的引进,以自主研发为科技创新动力,推动公司转型升级,围绕细胞治疗、生物医药、疫苗研发等领域市场需求积极布局新品的研发和产业化,重点研发和规模化生产超滤包、大容量细胞培养系列等工业生产端的产品,拓展公司产品在工业客户大规模生产环节的应用。同时加快公司产品更新换代和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提高公司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推动企业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2.产线智能化改造与质量控制

公司将加快智能制造生产升级改造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现有主打产品的生产流水线及生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和升级,优化生产流程、改进生产工艺,同时增加新的自动化设备及生产线,提升瓶颈工序的产能和自动化水平,补齐公司没有自有的消毒灭菌中心和智能仓储中心的短板。致力于早日实现智能制造技术在生产过程中的应用,加强公司规模化生产的能力,实现产品的在线检测,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品质,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3.市场推广与品牌影响力

市场推广方面,在对2023年参加的各种展会经验总结基础上,未来将侧重参加更有品牌推广效应的会议、以销售为目标的会议,以及接触客户的地方性会议。进一步优化现有代理体系;加大自主品牌的投入;加大海外市场推广,拓展国际市场自有品牌的营销渠道建设,以实现国际市场销售的增长动力。

公司是国内品类齐全、自动化水平较高的生物实验室高端耗材生产企业,在业内率先与国际标准接轨,产品基本性能和功能已与国外产品接近,产品质量获得多家国际知名生物实验室用品综合服务商的认可。为公司的海外自有品牌销售提供了品质保障。

未来将在生命科学耗材行业不断进取,扩大公司产品在国内和国际市场的份额,进一步打破西方发达国家的技术和市场垄断,努力实现“进口替代和出口换汇”。同时积极推进向医疗耗材、医疗器械、生物试剂、实验室设备及实验室耗材上下游等产品或细分行业渗透及延伸,努力实现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整体服务。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紧紧围绕既定的生产经营计划目标,团结全体员工,以同心同德,奋发图强,勤勉尽责、兢兢业业的精神,攻坚克难,全力推进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实施,实现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议案4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

议案4附件: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公司加强信息披露的管理及内控制度建设,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及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及出租经营场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2023年7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

案》《关于出租办公场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2023年9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6、2023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7、2023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出席监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对公司2023年依法运作进行监督。报告期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管理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核实和监督,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能够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4、内部控制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5、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对外投资情况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和交易定价等方面有不规范或违法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6、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7、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和交易定价等方面有不规范或违法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8、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备案,并在信息披露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其要求执行相关程序,防止了内幕信息交易的发生。

三、2024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保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等各利益相关方的权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0日

议案5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3年,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经过管理层和公司员工的不懈努力,全年完成了经营目标和计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审计结果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

议案5附件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年,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经过管理层和公司员工的不懈努力,全年圆满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经营目标和计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根据审计结果编制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3亿元,同比下降24.06%;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78.85万元,同比下降60.3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178.46万元,同比下降57.90%;总资产16.26亿元,同比增长1.29%;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合计11.57亿元,同比增长1.54%。

一、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1年
营业收入463,097,581.69609,824,477.33-24.06855,658,196.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788,457.5887,712,206.48-60.34171,157,975.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1,784,588.4275,489,622.18-57.90172,997,459.6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4,806,353.84166,186,158.92-18.88221,383,765.99
2023年末2022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21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56,965,623.981,139,400,967.751.54971,819,365.19
总资产1,626,052,210.611,605,340,593.151.291,180,454,882.67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50.63-60.3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50.63-60.32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30.54-57.4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038.39减少5.36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777.22减少4.45个百分点

注:公司在2022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经计算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会增加每股收益,不具有稀释性,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与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相同。

二、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一) 经营成果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2022年增长额增长率
营业总收入46,309.7660,982.45-14,672.69-24.06%
营业成本32,128.7341,564.27-9,435.54-22.70%
税金及附加677.99753.17-75.18-9.98%
销售费用3,017.842,516.40501.4419.93%
管理费用2,815.013,132.98-317.97-10.15%
研发费用2,850.683,733.71-883.03-23.65%
财务费用507.54-719.281,226.82170.56%
其他收益820.481,184.92-364.44-30.7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9.60-167.2187.61不适用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95.38145.93-441.31-302.4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642.67-1,639.88997.21不适用
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3,944.339,608.93-5,664.60-58.95%
营业外收入6.19253.22-247.03-97.55%
营业外支出118.5361.6956.8492.12%
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832.009,800.46-5,968.46-60.90%
所得税费用322.131,031.10-708.97-68.76%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478.858,771.22-5,292.37-60.34%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分析:

(1)财务费用变动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发行在外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确认的利息费

用增加所致;

(2)其他收益变动原因:主要系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3)投资收益变动原因:主要系报告期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减少所致;

(4)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主要系坏账损失计提增加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主要系计提的存货跌价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减少所致;

(6)营业利润变动原因:主要系报告期生命科学耗材类产品销售减少所致;

(7)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主要系上年同期核销不需要支付的款项所致;

(8)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主要系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减少所致;

(9)利润总额变动原因:主要系报告期生命科学耗材类产品销售减少所致;

(10)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主要系报告期生命科学耗材类产品销售减少所致;

(11)净利润变动原因:主要系报告期生命科学耗材类产品销售减少所致。

(二)资产、负债状况

1、资产状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项目2023/12/312022/12/31增减额增长率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3,913.3759,888.19-5,974.82-9.98%
应收账款12,754.1610,495.352,258.8121.52%
预付款项532.981,060.42-527.44-49.74%
其他应收款473.66594.86-121.20-20.37%
存货8,448.1412,481.14-4,033.00-32.31%
其他流动资产972.48341.96630.52184.39%
流动资产合计77,094.7984,861.91-7,767.12-9.15%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3,326.803,406.31-79.51-2.3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876.692,831.7544.941.59%
投资性房地产18,335.930.0018,335.93不适用
固定资产38,589.0243,816.67-5,227.65-11.93%
在建工程11,784.2212,902.91-1,118.69-8.67%
使用权资产224.54705.05-480.51-68.15%
无形资产5,363.815,934.18-570.37-9.61%
递延所得税资产559.23767.67-208.44-27.15%
其他非流动资产4,450.185,307.60-857.42-16.15%
非流动资产合计85,510.4375,672.159,838.2813.00%
资产总计162,605.22160,534.062,071.161.29%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分析:

(1)预付款项期末较期初减少主要系报告期预付供应商货款减少所致;

(2)存货期末较期初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原材料减少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待抵扣进项税额增加所致;

(4)投资性房地产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出租房产所致;

(5)使用权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主要系报告期使用权资产折旧所致。

2、负债状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分析:

(1)应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应付货款、工程设备款减少所致;

(2)预收款项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系报告期预收租金所致;

(3)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系报告期第四季度计提应交企业所得税所致;

(4)其他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增加系主要系报告期收租户押金保证金所致;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较期初减少主要系报告期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减少所致;

(6)预计负债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系计提诉讼相关的预计负债所致;

(7)租赁负债期末较期初减少系主要系报告期支付租赁款所致;

(8)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较期初减少主要系改按净额列报所致。

负债项目2023/12/312022/12/31增减额增长率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3,914.986,362.80-2,447.82-38.47%
预收款项46.250.0046.25不适用
应付职工薪酬1,190.741,324.83-134.09-10.12%
应交税费496.78260.90235.8890.41%
其他应付款1,068.57796.27272.3034.20%
合同负债3,232.992,575.19657.8025.5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84.72650.94-366.22-56.26%
其他流动负债105.30114.13-8.83-7.74%
流动负债合计10,340.3512,085.07-1,744.72-14.4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33,684.5931,404.132,280.467.26%
租赁负债50.66137.08-86.42-63.04%
预计负债100.97-100.97不适用
递延收益2,666.372,714.67-48.30-1.78%
递延所得税负债3.53179.88-176.35-98.04%
非流动负债合计36,506.1234,435.762,070.366.01%
负债合计46,846.4646,520.83325.630.70%

(三)现金流量状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480.6416,618.62-18.8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42.55-48,570.48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95.2735,406.14-105.07%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系报告收到的货款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系报告期银行理财的收回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系上年同期因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而收到的款项所致。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议案6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78.85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2,615.55万元。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22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40,363,220股,扣除回购专户的股份1,708,86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10,844.7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8.7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或者回购股份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说明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是公司结合当年经营情况、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及经营模式,综合考虑公司后续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市场推广、提高生产效率和日常经营性需求而作出的提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

议案7

关于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4年公司拟对董事实行以下薪酬(津贴)方案:

独立董事:6万元整(含税)/年。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须回避事项,现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

议案8

关于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监事会提议监事津贴1.2万元(含税)/年,并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须回避事项,现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

议案9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本次发行前的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参与本次配售。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

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发行对象存在《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六)发行数量

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七)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八)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九)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十)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一)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

议案1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32号)同意注册,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44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44,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2年6月28日至2028年6月27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03号)文同意,公司44,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2年8月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洁特转债”,债券代码“118010”。

根据有关规定和《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洁特转债”自2023年1月4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截至2024年3月31日,“洁特转债”累计有人民币3,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60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40,363,220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他有关规定,由广州洁特生物过滤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广州市黄埔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16728198443M。他有关规定,由广州洁特生物过滤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16728198443M。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036.3160万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036.3220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4,036.316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无其他种类股份。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4,036.322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实现盈利且先进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优先选择现金分配方式。 ……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当年可以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实现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优先选择现金分配方式,其中现金股利政策如下: ……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当年可以
不进行现金分配或现金分配比例可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1、当年实现的每股收益低于0.1元; …… 5、公司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即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 (四)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 2、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独立发表审核意见; 3、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4、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告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审核意见。不进行现金分配或现金分配比例可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1、当年实现的每股收益低于0.1元(含亏损); …… 5、公司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即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6、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 (四)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 2、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予以披露; 3、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4、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告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监事会的审核意见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如适用)。

除上述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的主要内容没有改变。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已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

议案11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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