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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能:关于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关于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录

关于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5

关于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4)第332A009941号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能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2023年度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浙江新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浙江新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2023年度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浙江新能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浙江新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2023年

月修订)》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浙江新能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有关规定,现将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31号)文核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4,675,32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9.2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93.7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248,375.6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97,751,618.14元。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332C000178号),经审验,截至2023年4月14日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2,999,999,993.76元。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332C000177号),截至2023年4月17日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扣除主承销商保荐承销费(含税)612,000.00元后的上述认购资金的剩余款项2,999,387,993.76元划转至本公司就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其中存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19048101040048498账号内749,846,998.44元;存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支行33050161662700003319账号内1,109,773,557.69元;存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1202022919800046383账号内1,139,767,437.63元。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不存在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3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置换浙能台州1号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以前年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40,00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专字(2023)第332A010696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浙能台州

号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139,105.7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浙能台州1号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179,105.71万元。

)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直接投入89,852.00万元。

(4)公司本年以协定存款和定期存款的方式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本年累计收到2,653.06万元。具体详见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综上,截至2023年

日,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3,633.65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支行于2023年4月21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于2023年4月23日分别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浙能临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海风电”)、中信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支行于2023年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于2023年4月23日分别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单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
浙江新能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19048101040048498专户166,603,527.57
浙江新能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支行33050161662700003319专户162,261,376.07
浙江新能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1202022919800046383专户533,217.40
浙能临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19048101040048530专户3,400,769.62
浙能临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支行33050161662700003324专户3,354,627.35
浙能临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1202022919800046534专户182,974.64
合计----336,336,492.65

注:

2024年

月公司其他银行账户两笔资金误划转至募集资金专户,金额分别为5,512.60万元和

122.45万元。针对上述两笔误操作,公司均于当天发现错误,并及时退回至原账户。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653.06万元(其中2023年度利息收入2,653.06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49万元(其中2023年度手续费0.49万元),无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募投项目。

(2)公司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用于定期存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单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
浙江新能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19048101040048498定期存款无余额
浙江新能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支行33050161662700003319定期存款无余额
浙江新能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1202022914100029363定期存款无余额
合计----无余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0,000.00万元。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中信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3)第332A010696号)。本期公司已完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0,000.00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及临海风电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00,867,793.76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本年以协定存款和定期存款的方式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开户单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管理方式存储余额截至2023年12月31日状态
浙江新能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19048101040048498专户协定存款166,603,527.57正在履行
浙江新能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支行33050161662700003319专户协定存款162,261,376.07正在履行
浙江新能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1202022919800046383专户协定存款533,217.40正在履行
定期存款无余额已赎回
浙江新能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19048101040048498定期存款户定期存款无余额已赎回
浙江新能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1202022914100029363定期存款户定期存款无余额已赎回
浙能临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19048101040048530专户协定存款3,400,769.62正在履行
浙能临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支行33050161662700003324专户协定存款3,354,627.35正在履行
浙能临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1202022919800046534专户协定存款182,974.64正在履行
合计----336,336,492.65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以协定存款和定期存款的方式进行现金管理的存款余额为33,633.65万元,2023年度现金管理累积取得收益2,653.06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此件仅供业务报告使用,复印无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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