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
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
2023
年度通过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
关于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
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4)第332A009942号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能公司”)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浙江新能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4)第332A015423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浙江新能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通过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浙江新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浙江新能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浙江新能公司实施于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2023年度浙江新能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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