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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民集团: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陆军荣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陆军荣)

我作为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 号——业务办理>第6号定期报告》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陆军荣,男,1976年12月出生,经济学博士,研究员。曾任上海社会科学院智库建设处研究员、智库建设处副处长、国经中心研究部副主任等职,现任上海社会科学院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上海分中心研究部主任、秘书长,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任何情形。在履职过程中,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召开了6次董事会议,1次股东大会,我均出席了公司2023年度的全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陆军荣66000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按照公司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本人出席了全部会议。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严格把关,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在年报审计机构进场前、后两次与注册会计师进行专题交流沟通,合理地安排了年报审计工作及进展情况,并指导内控部门完成了年度公司内控评价报告的编制,对2023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出了建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 次会议,本人出席了会议。本人认真履职,会上认真听取各位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对董事和高管薪酬考核事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及2024年工作思路进行了讨论和建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出席了会议。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就提名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及2024年工作思路进行了讨论和建议,未发生需审议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方向和工作计划,并听取了内部审计负责人工作汇报。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扎实、到位,在工作中能发现实际问题。

报告期内,经履行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等程序,公司对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变更,改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就审阅工作完成情况、审阅主要事项等进行了沟通,认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和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公司e互动答复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积极监督公司维护中小股东权益情况,监督公司提高治理水平。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实地考察上市公司等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全面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与我保持良好的沟通,使我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动态;公司董事会及其他重要会议召开前,公司认真准备会议材料,通过现场考察、主要人员座谈等多种方式,使我能够获取作出独立判断所需的相关资料,公司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开展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上海淮海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上海淮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淮海路沿线商业物业统一运营的实体。经过认真评估后我认为:通过成立统一招商平台有助于促进淮海中路沿线商业发展,推动上市公司与淮海集团同业竞争事项的解决,有利于上市公司商业主业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报告期,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所属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有关关联性交易进行了调查,认为相关交易行为在市场经济原则下公开、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针对被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各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公开、透明地披露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强化公司内部控制,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全面开展内部控制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目前公司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涉及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聘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财会〔2023〕4 号文的相关规定,鉴于前任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3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董事会经审慎研究,改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必要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负责人变动的情况。

(七)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2023年度薪酬情况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年报中相关章节,年报将递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大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2024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

独立董事

陆军荣

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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