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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鸽5: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15证券代码:400094 证券简称:银鸽5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3年1月1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公司对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根据上述会计制度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六、备查文件目录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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