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094 证券简称:银鸽5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预计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预计反担保情况概述
(一)预计反担保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因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鸽投资 ”)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供应商申请原材料赊购额度,金额预计不超过叁仟万元人民币。上述赊购额度拟由公司控股股东漯河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漯河发投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拟向漯河发投集团为上述额度的担保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反担保期限根据主债务合同期限确定,反担保方式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因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融资,融资金额预计不超过 1亿元人民币,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借款、融资租赁等。上述融资额度拟由公司控股股东漯河发投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拟向漯河发投集团为上述融资额度的担保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与上述反担保事项相关的所有法律文件,具体内容以公司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因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鸽投资 ”)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供应商申请原材料赊购额度,金额预计不超过叁仟万元人民币。上述赊购额度拟由公司控股股东漯河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漯河发投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拟向漯河发投集团为上述额度的担保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反担保期限根据主债务合同期限确定,反担保方式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因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融资,融资金额预计不超过 1亿元人民币,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借款、融资租赁等。上述融资额度拟由公司控股股东漯河发投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拟向漯河发投集团为上述融资额度的担保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与上述反担保事项相关的所有法律文件,具体内容以公司签订的合同为准。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于预计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楚建杰先生、盛阳光先生、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漯河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7年12月4日注册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淮河路建业森林半岛39号楼39幢1104号注册资本:1,000,000,000元主营业务:实业投资(基础产业建设投资、园区建设投资、高新技术开发投资);资本运作、企业并购、、资产管理;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和管理;投融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不含涉及专项行政审批项目)。(以上项目涉及专项行政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法定代表人:楚建杰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是否提供反担保:是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2、被担保人资信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781,949,729.64元2023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总额:678,084,963.57元2023年12月31日净资产:4,631,956,799.45元202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19.89%2023年度营业收入:45,701,828.32元2023年度利润总额:42,851,469.29元2023年度净利润:42,851,469.29元审计情况: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一)预计反担保原因
(二)预计反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漯河发投集团对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供应商申请原材料赊购额度、拟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有利于助推原材料赊购业务及融资业务顺利推进,同时也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拟向漯河发投集团提供反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需求,体现了本次交易的公平、对等。被担保方漯河发投集团资产质量良好,业务广泛、经营情况稳定、信用状况良好,整体风险可控;同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三)对公司的影响
被担保方漯河发投集团资产质量良好,业务广泛、经营情况稳定、信用状况良好,整体风险可控;同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本次对外反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四、累计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次对外反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项目
项目 | 金额/万元 |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挂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外主体的担保余额 | 5,000 | 50.89% |
挂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 | 0 | 0% |
超过本身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担保余额 | 5,000 | 50.89%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余额 | 0 | 0% |
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 | 0 | 0% |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 0 | 0% |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 0 | 0% |
五、备查文件目录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