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在有效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现金管理产品品种:主要选择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 履行的审议程序: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主要是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及部分现存高收益私募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3、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共同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投资额度内,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4、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及部分现存高收益私募产品。
5、授权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实施方式和授权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具体事务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主要选择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及部分现存高收益私募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具体实施部门及相关人员将建立台账,及时跟踪理财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为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将遵循“资金安全、防范风险、规范运作”的原则,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五、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2024年4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