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以书面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方能斌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