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4月29日,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已于2024年4月18日以专人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家霞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1、2024年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