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六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24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名,其中监事会主席董斐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斐女士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关于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三)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2023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
2、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度报告编制、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六)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喜特审2024T00363号)一并披露。
(七)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资本三分之一的公告》。
(八)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九)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及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一)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关联监事董斐女士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上述第一、三、四、五、七、八、十一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