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预案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此次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决议。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秉辉、陆宝莲、鲍旭锋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