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华夏银行:2023年资本充足率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资本充足率报告

一、引言

(一)银行简介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1992年10月在北京成立。1996年4月完成股份制改造;2003年9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是全国第五家上市银行。

截至2023年末,本公司在全国120个地级以上城市设立了44家一级分行,78家二级分行,营业网点总数982家。

本公司积极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立足服务实体经济,立足为客户和股东创造价值。面向企业客户和机构客户提供存款、贷款、投资银行、贸易金融、绿色金融和现金管理等专业化、特色化和综合化金融服务。面向个人客户提供存款、消费金融、借记卡、信用卡、财富管理、私人银行、电子银行等多元化金融产品及服务,全方位满足个人客户的综合金融服务需求。以合规经营和创新发展为主旨,持续推动同业、利率汇率交易、资产管理及资产托管等业务协同稳健发展,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和客户能力。

在2023年7月英国《银行家》全球1000家银行排名中,本公司按一级资本排名全球第46位、按资产规模排名全球第60位。

(二)披露依据

本报告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资本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

(三)披露声明

本报告按照国家金融监管管理总局规定的资本充足率的概念及规则编制,因此报告中的部分资料并不能与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财务资料直接进行比较。

本报告包含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这些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二、资本及资本充足率

(一)银行集团名称及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

本集团名称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资本管理办法》,未并表资本充足率的计算范围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外所有分支机构(以下简称“本公司”,未并表口径)。并表资本充足率的计算范围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符合《资本管理办法》规定的直接或间接投资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本集团”,并表口径)。

1.被投资机构的并表处理方法

本集团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按照监管要求开展被投资机构的并表处理,具体如下:

被投资机构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的并表处理方法

-3-序号

序号被投资机构类别并表处理方法
1拥有多数表决权或控制权的金融机构(保险公司除外)纳入并表范围

-4-序号

序号被投资机构类别并表处理方法
2对金融机构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不纳入并表范围,将核心一级资本投资合计超过本集团核心一级资本净额10%的部分扣除,其他一级资本投资和二级资本投资从相应层级资本中全额扣除,未达到门槛扣除限额的部分计算风险加权资产
3对工商企业的少数股权投资不纳入并表范围

2.监管并表与财务并表的差异本集团4家子公司,即昆明呈贡华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江油华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和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均已纳入财务并表和监管并表,并表范围不存在差异。

3.被投资机构的基本情况本集团4家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表2纳入并表范围的被投资机构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排序被投资机构名称初始投资余额持股比例(%)注册资本注册地
1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4,9208210,000云南昆明
2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3,0001003,000北京
3昆明呈贡华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57050云南昆明
4四川江油华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57075四川江油

注:2023年11月24日,北京大兴华夏村镇银行获北京监管局解散批复。

其他被投资机构情况详见本集团年度报告“投资情况分析”相关内容。

4.资本缺口及资本转移限制报告期内,本集团4家子公司不存在监管资本缺口,且不存在集团内部资本转移限制的情形。

(二)资本充足率2023年末,本集团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9.16%,一级资本充足率10.48%,资本充足率12.23%,满足监管要求。并表和未并表资本充足率相关情况如下:

表3资本充足率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5-

项目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并表未并表并表未并表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280,828259,578262,499243,588
一级资本净额321,128299,571322,724303,559
资本净额374,867347,904377,107352,713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9.16%9.00%9.24%9.03%
一级资本充足率10.48%10.39%11.36%11.26%
资本充足率12.23%12.06%13.27%13.08%

资本充足率其他情况详见本集团年度报告“资本管理情况”相关内容。

(三)资本构成

1.主要资本构成项

本集团资本构成如下,具体详见附件。

表4资本构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6-项目

项目金额
核心一级资本280,886
实收资本15,915
资本公积及其他综合收益59,934
盈余公积24,120
一般风险准备48,779
未分配利润129,838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2,300
核心一级资本扣除项目58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280,828
其他一级资本40,300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39,993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307
一级资本净额321,128
二级资本53,739
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可计入金额30,000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23,126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613
总资本净额374,867

2.门槛扣除限额与超额贷款损失准备限额2023年末,本集团相关资本投资及净递延税资产余额均未超过门槛扣除限额,无需从资本中进行扣除。

根据监管规定,权重法下计入二级资本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不得超过信用风险加权资产的1.25%。2023年末,本集团计入二级资本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为231.26亿元,未超出可计入限额。具体如下:

表5资本计算中的限额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7-

项目

项目具体项目金额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金额10,946
相关门槛限额28,083
应扣除部分0
与上限的差额17,137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金额0
相关门槛限额28,083
应扣除部分0
与上限的差额28,083
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金额9,444
相关门槛限额28,083
应扣除部分0
与上限的差额18,639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核心一级资本和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的未扣除部分金额9,444
相关门槛限额42,124
应扣除部分0
与上限的差额32,680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金额23,126
可计入限额35,416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可计入部分23,126
与上限的差额12,290

3.重大资本投资行为详见本集团年度报告“子公司发生的本节所列重要事项”。4.增加或减少实收资本、分立和合并事项报告期内无增加或减少实收资本事项。5.监管资本项目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对应关系、合格资本工具主要特征等内容详见附件。

6.监管资本工具的条款及细则,详见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上海清算所网站

(www.shclearing.com.cn)等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风险加权资产本集团采用权重法计量信用风险加权资产,采用标准法计量市场风险加权资产,采用基本指标法计量操作风险加权资产。2023年末,本集团风险加权资产计量结果如下:

集团风险加权资产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8-项目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信用风险加权资产2,856,4082,644,304
市场风险加权资产34,93621,016
操作风险加权资产173,933176,480
风险加权资产总额3,065,2772,841,800

三、资本管理本集团综合考虑监管政策要求、国内外经营环境、业务发展需要及股东回报要求,围绕同期全行发展规划和资本规划,设定资本管理和经营发展目标,明确资本管理措施,不断健全完善资本管理体系,坚持轻资本、轻资产运行,持续推进集约化、精细化、多维度、全流程资本管理。

(一)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方法和程序本集团已构建并逐步完善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管理体系,按期完成年度内部资本充足评估工作。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涵盖风险偏好、主要风险识别、风险评估、资本充足率压力测试等方面。本年度进一步优化风险偏好体系,在此基础上开展风险识别,确定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集中度风险等主要风险类别,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从风险状况和风险

管理水平两个维度进行评估。考虑各类风险因素,结合经济金融形势变化设定轻度、中度和重度三种压力情景,开展压力测试,评估压力情景下的资本充足水平。结合风险评估和压力测试结果,合理确定资本附加,并制定资本应急预案。

(二)资本规划和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

1.资本规划结合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综合考虑监管规定和公司发展规划,2021年本集团制定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5年资本规划》,明确了资本管理目标和具体措施。2023年,本集团坚持轻资产、轻资本运行,加快推进资本内偿型发展,加大资本结构优化力度,降低资本消耗。加强资本精细化管理,持续提高资本回报水平。

2.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根据监管政策要求,结合五年发展规划和新一轮资本规划,本集团制定审慎的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在满足资本充足率最低监管要求基础上,综合考虑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加点等因素,预留一定资本缓冲空间,设定审慎、合理的资本充足率管理目标。

2024年将以资本新规为导向,围绕价值创造,深入推进资本内偿型发展,努力实现资本自我平衡,促进资本回报水平稳步提升。一是加大内部挖潜力度,通过提升资本内生积累能力,优化资本使用结构,实现规模合理增长、资本使用效率提升。二是以资本新规为导向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持续优化业务结构、收入

结构、客户结构,全面推动经营质效提升。三是进一步完善资本配置机制,资源向重点领域和重点客户倾斜,向综合收益较高、资本消耗较低的业务倾斜。四是围绕资本新规,深化经济资本应用,健全投入产出评价体系。五是推动资本新规平稳切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数据治理,提升计量自动化水平,推动智慧经营。

四、全面风险管理全面风险管理是指围绕总体发展战略,在健全的公司治理架构下,明确各层级、部门风险管理的职责,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全行各类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计量、评估、监测、报告、控制或缓释的持续过程。本集团秉持风险经营创造价值的理念,实施全面风险管理,建立了层次分明、相互衔接、有效制衡的风险管理体系。

(一)风险治理架构本集团建立了由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业务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和内审部门在内的风险治理架构,具体组织架构及职能分工如下:

董事会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下设风险合规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供专业意见或根据董事会授权就专业事项进行决策。

监事会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监督责任,负责监督检查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尽责情况并督促整改。

高级管理层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下设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委员会、信贷与投融资政策委员会、授信审批委员会、资产风险处置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实现对重要风险事项的审议和决策。

本集团在日常风险管理工作中,根据监管要求和同业实践,构建了包含业务部门、风险与合规管理部门、审计部门在内的风险管理“三道防线”,分工协同,联动实施全面风险管理。其中,业务部门作为风险管理的第一道防线,承担风险管理的直接责任;风险管理部、授信审批部、资产保全部、法律合规部、计划财务部等风险及合规专业管理部门作为第二道防线,承担制定政策和流程、监测和管理风险的责任;审计部作为第三道防线,承担对业务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履职情况的审计责任。

(二)年度全面风险管理2023年,本集团遵循匹配性、全覆盖、独立性和有效性原则,持续以服务实体经济、防范系统性风险为导向,坚持稳健的风险偏好,持续优化风险管理机制,有效应对各类风险。一是全面升级风险偏好为核心的风险经营体系。修订风险偏好管理办法,制定风险偏好量化传导方案。设立多层次量化传导指标体系,深化风险偏好传导机制。二是基于监管要求和外部风险形势变化,制定年度风险管理策略并层层传导,贯彻落实。三是深入实施资产质量全生命周期管理,持续优化授信政策策略体系,资产质量稳定向好。四是修订全面风险管理政策,完善部分单一风险定义,有效衔接各类单一风险管理制度。五是加快推进数字化风控转型,深化风险管理工具应用。全面上线新版内部评级模型,迭代升级企业大数据风险识别预警系统(龙盾)。落实资本新规要求,加快推进风险计量功能优化和主要风控系统建设工作。

五、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经营信贷、拆借、投资等业务时,由于客户违约或资信下降而给银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和收益的不确定性。本集团信用风险主要来源于贷款和垫款、存放同业、同业拆借、债券投资、票据承兑、信用证、银行保函等表内、表外业务。

(一)信用风险管理本集团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的信用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董事会下设风险合规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负责风险管理政策的审批,监督高管层信用风险管理情况。高级管理层下设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委员会,负责审议全面风险管理事项,统筹、协调风险管理与内控工作;信贷与投融资政策委员会负责全行信贷与非信贷投融资业务政策管理;资产风险处置委员会负责研究、审批资产风险处置事项。本集团着力建立与业务规模、业务特点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覆盖业务营销、授信审批、放款见证、投贷后管理、押品管理及资产保全等授信业务全流程。通过科学配置新增资产、严防正常资产劣变、加快不良资产处置,确保信用风险可控、资产质量稳定向好。

本集团积极贯彻国家和监管政策要求,以全行战略发展规划为导向,全面优化“条线+行业+区域+客户+产品”五维信贷与投融资政策体系,强化行业和区域差异化管理,强化政策引领作用。

本集团贯彻落实监管部门各项要求,将非信贷投融资业务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对非信贷投融资业务坚持统一授信管理和穿透原则,不断优化业务和产品策略,强化运行监测和存续期管理,持续提升全流程风险管控水平。

本集团建立了覆盖非零售和零售业务的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评级结果应用于授信准入、授权管理、信贷政策、投贷后监控、经济资本计量、贷款损失准备计提、绩效考核等方面。近年来,根据资本新规要求和风险管理需要,持续开展内评模型迭

代优化、完善内评管理系统、深化内评结果应用,不断提升信用风险识别准确性。

加快风控数智化转型,持续迭代升级“龙盾”大数据风险识别预警系统功能,丰富企业风险信息库,投产“龙盾APP”,实现标准化预警落地,进一步深化“龙盾”在企业授信全流程中的应用,提升企业授信风控标准化、移动化、智能化水平。

本集团坚持“稳健”的信用风险偏好,深入实施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聚焦授信业务的准入、存续和退出,强化信用风险全流程管控。完善风险偏好与政策策略,前瞻引导资产投向优化。提升授信调查与审批管理质效,严控授信准入质量。强化投贷后检查监督管理,严防正常资产劣变。积极推进保全工作转型,全面提升风险处置质效。深入开展风险文化建设,提升全员风控意识和能力。加快数字化智能风控体系建设,全面提升风控质效。

(二)信用风险暴露

本集团采用权重法计量信用风险资本。根据监管规定确定适用的风险权重,计算信用风险加权资产。2023年末,本集团信用风险暴露合计49,039.16亿元。本集团信用风险暴露的地域分布、剩余期限分布、主体分布情况如下:

信用风险暴露地域分布

-14-地区分布

地区分布信用风险暴露占比未缓释信用风险暴露占比
1.京津冀地区12.8%13.4%
2.长三角地区19.9%19.6%
3.粤港澳大湾区8.0%7.8%
4.中东部地区11.8%11.1%

-15-

5.西部地区

5.西部地区8.1%8.3%
6.东北地区1.8%1.5%
7.附属机构3.6%4.2%
8.总部34.0%34.2%

注:地区分布口径将总部单列,其余与年度报告一致。

信用风险暴露剩余期限分布

按主体分类的信用风险暴露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本集团按照风险权重划分的信用风险暴露情况如下:

按风险权重划分的信用风险暴露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风险权重信用风险暴露未缓释信用风险暴露
0%1,280,619908,887
0<风险权重≤20%207,555206,333

剩余期限分布

剩余期限分布占比(未缓释)
1年以内(含)36%
1年以上及其他64%

项目

项目信用风险暴露未缓释信用风险暴露
表内信用风险暴露小计4,065,9793,915,321
1.现金类资产202,333202,333
2.对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的债权226,847226,847
3.对公共部门实体的债权158,248158,246
4.对我国金融机构的债权702,670698,038
5.对在其他国家/地区注册金融机构的债权29,29429,294
6.对一般企(事)业的债权1,817,0731,679,716
7.对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的债权71,51964,335
8.对个人的债权707,770706,287
9.股权投资9,5689,568
10.资产证券化表内项目14,49314,493
11.其他表内项目126,164126,164
表外信用风险暴露小计833,579216,264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小计4,3581,378
合计4,903,9164,132,963

-16-20%<风险权重≤25%

20%<风险权重≤25%399,061152,653
25%<风险权重≤50%297,772297,544
50%<风险权重≤75%551,770543,330
75%<风险权重≤100%2,142,2972,002,354
100%<风险权重≤150%00
150%<风险权重≤250%13,23613,236
250%<风险权重≤400%1,0231,023
400%<风险权重≤1250%6,2256,225
合计4,899,5584,131,585

注:以上不含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报告期末,本集团未持有其他商业银行发行的其他一级资本工具,持有其他商业银行发行的二级资本工具57.41亿元。本集团对工商企业股权投资63.26亿元,非自用不动产风险暴露6.16亿元。

(三)信用风险缓释

本集团持续优化完善信用风险缓释管理体系,充分利用合格抵质押品、保证等缓释工具,转移或降低授信业务信用风险。根据《资本管理办法》和《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等监管规定,结合实际业务情况,本集团制定并优化信用风险缓释、担保管理等政策制度,对合格信用风险缓释的分类、认定、分配、计算与应用进行界定,并明确了担保的分类、准入标准、最高抵质押率、价值管理、评估方法、登记管理、贷后监测等管理要求。同时通过抵质押品管理系统,实现抵质押品信息化、线上化、自动化、数字化集中管理,为资本计量提供了信用风险缓释数据支持。

本集团制定了严格的抵质押品估值流程,经营单位对抵质押品开展调查后,充分运用内外部评估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考虑抵

质押品特点、市场流通变现能力、处置成本等因素,最终由价值认定人员审慎确定抵质押品的价值。同时,本集团加强抵质押品价值的动态评估,持续监测抵质押品价值波动,定期审慎重估抵质押品价值,积极防范抵质押业务风险。

目前本集团主要抵质押品类型包括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及其他使用权、现金及其等价物、应收账款等,保证人的主要类型有一般企业保证和自然人保证。本集团根据监管要求、市场需求、业务发展等实际需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定期更新可接受的抵质押品目录,支持促进业务发展与产品创新。

净额结算方面,本集团将净额结算作为衍生品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缓释手段,并在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资本计量中考虑净额结算的缓释作用。本集团实施净额结算的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上海清算所和香港交易所集中清算的衍生品交易,以及具有净额结算效力的衍生品交易协议项下的衍生品交易。

2023年末,按缓释分类的风险暴露情况如下:

表11按缓释分类的风险暴露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17-

项目

项目净额结算合格的金融质押及保证覆盖信用衍生工具及其他合格抵质押品覆盖缓释未覆盖部分
表内信用风险暴露0150,65803,915,321
1.现金类资产000202,333
2.对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的债权000226,847
3.对公共部门实体的债权020158,246
4.对我国金融机构的债权04,6320698,038

-18-

项目

项目净额结算合格的金融质押及保证覆盖信用衍生工具及其他合格抵质押品覆盖缓释未覆盖部分
5.对在其他国家/地区注册金融机构的债权00029,294
6.对一般企(事)业的债权0137,35701,679,716
7.对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的债权07,184064,335
8.对个人的债权01,4830706,287
9.股权投资0009,568
10.资产证券化表内项目00014,493
11.其他表内项目000126,164
表外信用风险暴露0617,3150216,264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2,9562401,378
合计2,956767,99704,132,963

(四)贷款质量及减值准备1.逾期及不良贷款的定义逾期贷款是指本金或利息已逾期的贷款。任何一期本金或利息逾期1天或以上,整笔贷款将归类为逾期贷款。

不良贷款是指五级分类在次级、可疑、损失的贷款。2.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方法本公司贷款损失准备评估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内容进行确认和计量。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个阶段分别计量减值准备。

3.不良贷款及减值准备逾期及不良贷款总额详见本集团年度报告“贷款质量分析”

相关内容。贷款损失准备余额及报告期变动情况详见本集团审计报告“信用/资产损失准备”相关内容。

(五)交易对手信用风险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在交易的现金流最终交割前违约的风险,包括场外衍生工具交易形成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证券融资交易形成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和与中央交易对手交易形成的信用风险。

本集团将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制定了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管理相关制度,明确了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识别、计量、监测、缓释和控制流程。对于自营业务,通过授信额度管理、引入中央交易对手、与非中央交易对手签订国际掉期与衍生品协会(ISDA)发布的ISDA标准协议或交易商协会发布的《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NAFMII协议)等方式控制交易对手风险暴露水平和错向风险。对于代客业务,通过明确保证金收取、追加、平仓机制,引入第三方担保等方式控制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水平。

2023年,本集团持续强化交易对手评级管理和额度管控,结合资本新规要求和内部管理需要,持续完善衍生工具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计量系统,确保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计量准确性,满足监管和内部监测要求。

六、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

格)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本集团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为交易账簿利率风险以及交易账簿和银行账簿的汇率风险。

(一)市场风险管理本集团市场风险的管理目标为根据集团风险偏好,通过建立与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完善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将市场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实现风险调整后收益最大化。

本集团建立了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下设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委员会、执行层三个层级的风险管理架构。其中董事会承担对市场风险管理实施监控的最终责任,确保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市场风险。高级管理层及其下设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委员会负责审核市场风险偏好,定期审查和监督市场风险管理的政策、规划、策略以及具体的操作规程等执行情况。执行层方面,明确了前中后台三道防线职责,其中业务部门作为第一道防线,统筹管理本条线的市场风险;风险管理部作为第二道防线,负责履行监管部门、董事会、高级管理层要求,统筹管理全行市场风险;审计部作为第三道防线,负责根据监管要求定期对市场风险管理情况进行独立的审查和评价。

本集团目前已建立了包括市场风险管理政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三级制度体系,涵盖账簿划分,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报告,压力测试和应急管理等环节,并根据监管要求和内

部管理需要不断优化完善。

2023年,俄乌战争尚未结束,中东局势动荡,全球通胀水平下降,美联储加息周期渐进尾声,国内经济缓慢复苏,货币政策整体稳健偏松,人民币对美元震荡贬值,市场利率低位运行。面对国内外复杂的宏观经济金融形势,本集团保持适度稳健的市场风险偏好,持续监测市场风险限额执行情况,确保了各项业务的平稳运行。不断优化市场风险管理工具,制定市场风险偏好量化区间、优化市场风险限额体系、完善市场风险压力测试情景、加强市场分析及风险提示,有效提升市场风险管控质效。加快落实资本新规要求,修订了账簿划分管理办法及市场风险计量实施细则,不断完善新一代市场风险管理系统计量功能,实现新旧标准法资本计量、压力测试、限额监测等主要功能,满足监管合规要求的同时提升市场风险计量能力。

(二)市场风险计量

本集团采用标准法计量市场风险资本,分别计量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商品风险、股票风险和期权风险等资本要求。2023年末,本集团市场风险加权资产为349.36亿元,资本要求为27.95亿元。本集团暂不涉及内模法下市场风险期末风险价值及平均风险价值。

表12市场风险资本要求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2-

风险类型

风险类型资本要求
一般市场风险资本要求小计2112.65
利率风险966.80
汇率风险1135.21
商品风险0.00
股票风险0.00
期权风险10.65
特定风险资本要求小计682.21
合计2794.87

七、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程序、员工、信息科技系统存在问题以及外部事件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战略风险和声誉风险。本集团面临的主要操作风险包括七大类:内部欺诈,外部欺诈,就业制度和工作场所安全,客户、产品和业务活动,实物资产的损坏,信息科技系统,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

(一)操作风险管理操作风险管理目标是建立与业务性质、规模、复杂程度和风险特征相适应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采取适当的工具和方法,有效地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缓释操作风险,积极降低操作风险损失,将操作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保证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是本集团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本集团构建了完善的操作风险管理架构,董事会将操作风险作为

本集团面对的主要风险之一,承担操作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承担操作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高级管理层下设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委员会是操作风险管理的组织协调机构,负责听取操作风险管理运行情况报告,并按照委员会工作规则开展工作。在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领导下,本集团建立了操作风险管理的“三道防线”,各级业务和管理部门作为防范操作风险的第一道防线,是操作风险的直接承担者和管理者,负责各自领域内的操作风险管理工作;各级法律合规部门、风险管理部门作为防范操作风险的第二道防线,负责指导、监督第一道防线的操作风险管理工作;各级内部审计部门作为防范操作风险的第三道防线,负责对第一、二道防线履职情况及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价。

本集团高度重视对操作风险的有效管理,系统搭建了以操作风险管理政策为纲领,以管理办法为上位制度,涵盖操作风险识别、评估、监测、预警、报告、评价、计量等实施细则的管理制度体系,覆盖了操作风险管理三大工具,建立了操作风险字典库和控制字典库。本集团操作风险管理遵循全面性原则、统一性原则、持续改进原则、审慎性原则、成本效益原则、激励约束原则。

本集团建立了统一的操作风险管理流程,包括操作风险识别、操作风险评估、操作风险监测、操作风险控制/缓释、操作风险计量、操作风险报告等环节,并主要应用操作风险和控制自我评估(RCSA)、关键风险指标(KRI)、操作风险损失数据收集(LDC)三大工具对操作风险进行管理。本集团已投产上线操作风险管理

系统,并对系统进行持续升级完善。

2023年,本集团积极加强操作风险管控,持续提升操作风险识别、监测、评估、控制、计量与报告等管理工作有效性。报告期内,本集团操作风险管理体系运行平稳,操作风险整体可控。

一是有效运用各类操作风险管理工具,强化操作风险识别,从源头防控操作风险,优化自评估机制,强化操作风险闭环管理,不断提升操作风险和控制自我评估质效。优化调整关键风险指标,提升操作风险事中监测能力,积极开展风险预警。建立风险偏好指标向分行纵向传导机制,及时收集监测操作风险事件及损失数据,加强典型事件剖析通报。

二是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及时发布同业风险信息,结合操作风险管理工具实施,对重要操作风险点进行分析通报,推动操作风险突出问题解决。

三是开展业务产品内控机制提升工作,聚焦内外部检查突出问题,解决业务流程中的空白点、模糊点和争议点,着力提升业务产品制度、流程、系统管控的有效性。

四是做好操作风险新标准法落地实施准备工作,对标监管规则同步开展制度修订和系统改造,深化损失数据专项治理,完善损失数据收集流程及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数据质量。

五是加强操作风险文化建设,组织从业人员行为管理自我评估,突出问题剖析和整改,开展多层次的操作风险和员工行为管理培训,引导全行人员保持良好职业操守。

(二)操作风险计量本集团依据监管要求,采用基本指标法计量操作风险资本。2023年末,本集团操作风险加权资产为1739.33亿元,资本要求为139.15亿元。

八、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潜在的、无法满足或者无法以合理成本满足资产增长和到期债务支付的风险。影响流动性风险的主要因素包括:市场流动性突然收紧、存款大幅流失、债务人违约和筹资能力下降等。

本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目标是在正常和压力经营环境下有充足的资金应对资产增长和到期债务支付需要,实现“流动性、安全性、效益性”的协调统一。本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一是健全治理架构。由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总行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等组成决策体系,由监事会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流动性风险管理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由总行计划财务部等专业管理部门和分支机构等组成执行体系,按职责分工履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决策、执行和监督等职能。二是完善政策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流动性风险偏好、策略、程序和办法等制度体系,明确管理职责、流程和方法。三是优化管理措施。建立流动性风险监测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压力测试和应急演练,建立流动性风险考核机制,建设信息管理系统,有效开展流动性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的全过程管理。

报告期内,本公司遵循稳健的流动性风险偏好,持续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机制,持续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实现流动性平稳运行,主要措施有:一是建立流动性风险偏好传导体系。设置流动性偏好指标体系,区分不同偏好态度,并从业务条线、分行、子公司三个层级分解设置传导指标,实现偏好自上而下的一致性贯穿,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二是多渠道组织资金,提升负债稳定性。优化存款结构,夯实存款基础,加大债券发行力度,有效补充中长期资金来源,持续加强央行、同业资金渠道建设。三是强化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明确存贷比管理目标,强化监测、分析,制定短期和中长期错配限额,强化期限错配管理。四是强化应急管理。制定多场景演练方案,制定标准化的应急演练和危机应对流程,组织开展专项压力测试和应急演练,提高危机应对能力。五是强化集团流动性风险管理。健全子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机制,完善集团内部流动性互助机制。六是加强日间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支付困难,无违约及延迟支付等情况,各项流动性监管指标符合标准,2023年末,流动性覆盖率129.43%,净稳定资金比例105.14%。

下一步,本公司将强化流动性风险偏好执行,加大资金组织力度,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机制,强化压力测试和应急演练,提高风险识别和危机应对能力。

九、其他风险

(一)资产证券化风险

为强化服务实体经济,有效盘活存量、调整结构,本集团持续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本集团主要作为资产证券化发起机构、贷款服务机构、投资者、主承销商等角色参与资产证券化业务。

1.资产证券化业务开展情况

1.1作为发起机构和贷款服务机构

本集团作为发起机构,负责基础资产池构建、尽职调查、交易结构设计、申报文件准备、报批、信息登记、销售和发行等工作;作为服务机构,按照服务合同和服务手册的要求,负责管理证券化产品对应的基础资产、定期做好回收款转付、信息变更登记和提供服务商报告等存续期管理工作。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累计发起正常类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共10期,累计发行规模383.61亿元,不良类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3期,累计发行规模10.40亿元。其中,本报告期内未发行新项目。本集团发起的资产证券化均为传统型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包括公司贷款、小微企业贷款、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和不良贷款等。

本集团作为发起机构承担的主要风险是,根据监管部门风险自留要求,持有一定规模自身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并对风险自留部分承担相应的风险,包括自持的优先级、次级证券未来可能遭受的损失。除此之外,其他风险已通过证券化操作转移给其他实体,本集团不再承担转移出去的证券化资产信用风险。

本集团作为发起机构且在存续期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均不存

在提前摊还情况。报告期末,本集团发起且尚未结清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如下:

表13本集团发起且尚未结清的资产证券化产品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8-资产证券化产品

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起年份发行规模基础资产类型报告期末基础资产余额其中:不良金额其中:逾期金额报告期确认的损失报告期内出售资产证券化确认的收益或损失评级机构
龙居2017年第一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20172,201个人住房抵押贷款330.723.253.9700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龙惠2018年第一期微小企业贷款资产支持证券20181,040小微企业贷款3.53.53.500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龙兴2018年第二期不良资产支持证券2018205个人按揭不良贷款145.83138.16137.8900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龙居安盈2021年第一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20215,406个人住房抵押贷款2722.459.7017.2900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注:1.该表填列银行作为发起机构并作为资产服务机构、在报告期末尚未结清的资产证券化业务情况。
2.基础资产余额指报告期末证券化资产基础资产账面余额。
3.不良资产余额指五级分类中归类为次级、可疑、损失的资产。
4.报告期确认的损失指报告期内针对证券化资产计提的减值、核销等。

1.2作为投资机构本集团作为资产支持证券市场的投资者,通过购买、持有资产支持证券丰富产品投资品种、获取投资收益,并承担相应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集团根据年度投资策略及证券的风险收益情况,决定投资金额和期限结构。

作为投资者,本集团目前无不良、逾期情况。

1.3作为主承销商本集团作为主承销商,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按相关规定和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勤勉尽责,完成资产支持证券销售和分销等工作。

资产证券化会计政策详见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相关内容。2.风险暴露及资本要求本集团按《资本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计量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和资本要求。2023年末,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合计144.93亿元,风险加权资产为92亿元,资本要求为7.36亿元。具体如下:

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余额

-29-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类别传统型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余额合成型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余额
作为发起机构790-
作为投资者13,703-
合计14,493-

注:作为发起机构是指持有的自身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业务中的优先、次级部分所形成的风险暴露。

按风险暴露类别划分持有或买入的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类型风险暴露余额
资产支持证券9,622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4,871
信用增级0
流动性便利0
利率或货币互换0
信用衍生工具0

-30-分档次抵补

分档次抵补0
其他0
合计14,493

表16按权重划分证券化业务风险暴露和资本要求

(二)银行账簿利率风险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是指利率水平、期限结构等不利变动导致本集团经济价值和整体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主要包括缺口风险、基准风险和期权性风险。本集团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结合利率走势分析,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通过有效管理,合理调节资产负债结构,促进净利息收入的可持续增长。

本集团密切关注政策要求和市场变化,建立了完善的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体系,包括从管理政策、管理办法到实施细则的多层级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健全的风险识别、计量、监测、控制、缓释和报告等管理程序,内部控制与审计制度等,保障利率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本集团坚持稳健的银行账簿利率风险偏好,基于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风险权重风险暴露余额标准法下资本要求
风险权重≤20%13,302213
20%<风险权重≤25%00
25%<风险权重≤50%00
50%<风险权重≤75%24113
75%<风险权重≤100%00
100%<风险权重≤150%00
150%<风险权重≤250%550109
250%<风险权重≤400%00
400%<风险权重≤1250%400401
总计14,493736

对国内外宏观政策、货币政策、市场形势的研判,综合考虑行内利率风险承担状况,制定并及时调整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策略。综合采用缺口分析、久期分析、敏感性分析、情景模拟、压力测试等方法,加强对客户行为变化的评估,定期计量、分析利率变化对净利息收入和经济价值指标的影响。通过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加强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政策协同,有效控制与缓释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报告期内,本集团各项利率风险指标运行较为稳定,利率变化对净利息收入和经济价值的不利影响可控。关于2023年利率风险敏感性情况,详见本集团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中“风险管理”的“利率风险”部分。

(三)银行账户股权风险1.银行账户股权投资的种类、特征和拥有目的本集团银行账户股权风险暴露主要涉及长期股权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参股股权投资、以及依据法院裁定、政府文件、债委会决议等形成的被动持有的抵债股权。其中,前两类为因国家政策要求、业务开展需要等主动发起,抵债股权不以盈利为目的,一旦具备处置条件即启动处置流程,尽快处置变现。

2.非大额或大额股权投资风险暴露处理方法本集团在计算银行账户股权风险暴露监管资本时,按照监管要求,根据其投资性质和投资比例采用不同处理方法。一是对已纳入资本并表范围的子公司,在计量并表资本充足率时,将子公

司的投资业务按规定权重计算风险加权资产;二是对未纳入资本并表范围的金融机构,根据监管要求的门槛扣除原则进行处理,未超出限额的股权投资按规定权重计算风险加权资产;三是对未纳入资本并表范围的其他股权投资,按规定权重计算风险加权资产。

3.估值和会计处理重要政策、方法等详见本集团财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4.股权投资余额相关情况详见下表。

表17银行账户股权风险暴露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2-被投资机构类型

被投资机构类型公开交易非公开交易未实现潜在的风险收益
金融机构14.7511,270.41270.42
非金融机构1,173.492,020.58-1,884.11
合计1,188.2413,290.99-1,613.69

注:公开交易股权风险暴露指被投资机构为上市公司的股权风险暴露,非公开交易股权风险暴露指被投资机构为非上市公司的股权风险暴露;未实现潜在风险损益是指在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但在利润表中尚未确认的收益或损失。

股权投资其他情况详见本集团年度报告“投资情况分析”相关内容。

十、薪酬

(一)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截至报告期末,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由6名董事组成,分别为宫志强(主任委员)、曾北川、关继发、吕文栋、陈胜华、程新生。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拟定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选任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2)遴选合格的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对其任职资格及条件进行审查,并对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提出建议;(3)研究和拟定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及指标体系,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4)研究、拟定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出建议,并监督方案的实施;(5)拟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对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提出建议;(6)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提出建议;(7)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章程规定的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相关事宜。

报告期内,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共召开4次相关会议,审议通过高管人员考核结果、返还非市管高管人员风险抵押金、非市管高管人员分管业务/领域业绩考核方案、组织经理层成员签订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要件等相关议案,进一步规范对高管人员的薪酬考核管理,落实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要求。

(二)薪酬管理

1.薪酬政策

薪酬政策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并与公司治理要求、全行战略发展导向和经营目标相匹配。薪酬分配以岗位职级为基础,以业绩效益为导向,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方式和各项薪酬政策,提升薪酬分配效益。

2.薪酬与风险

员工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主要与员工

岗位职级相关,绩效薪酬与工作业绩和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本公司建立健全了与资产质量和风险相匹配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全行员工审慎尽责地开展业务,抑制短期行为。根据风险管理需要,对风险有重要影响的岗位员工建立延期支付制度。对于实施延期支付的员工,如在规定期限内存在风险损失超常暴露,本公司可将相应期限内已发放的绩效薪酬全部追回,并止付尚未发放部分。

本公司风险和合规部门员工的薪酬依据其价值贡献、履职能力和业绩表现等因素确定,与其监管业务无直接关联。

3.薪酬与绩效

本公司建立了战略协同体系、年度经营考评体系、合规经营与社会责任体系构成的业绩评价体系,从战略落实、计划执行、发展质量和合规经营等角度全面引导经营机构合理把握效益、质量和风险的平衡,合规稳健经营。

目前根据国家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本公司暂未实施股权及其他形式股权性质的中长期激励,员工绩效薪酬均以现金形式支付。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成员薪酬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基本信息和年度薪酬情况详见本集团年度报告“公司治理”相关内容。

附件:1.资本构成相关内容

2.杠杆率构成相关内容

附件1

资本构成相关内容

以下信息根据《关于商业银行资本构成信息披露的监管要求》的规定披露。

附表

资本构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5-序号

序号项目数额
核心一级资本:
1实收资本15,915
2留存收益202,737
2a盈余公积24,120
2b一般风险准备48,779
2c未分配利润129,838
3累计其他综合收益和公开储备59,934
3a资本公积60,737
3b其他-803
4过渡期内可计入核心一级资本数额(仅适用于非股份公司,股份制公司的银行填0即可)0
5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2,300
6监管调整前的核心一级资本280,886
核心一级资本:监管调整
7审慎估值调整-
8商誉(扣除递延税负债)-
9其他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扣除递延税负债)58
10依赖未来盈利的由经营亏损引起的净递延税资产-

-36-序号

序号项目数额
11对未按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进行现金流套期形成的储备-
12贷款损失准备缺口-
13资产证券化销售利得-
14自身信用风险变化导致其负债公允价值变化带来的未实现损益-
15确定受益类的养老金资产净额(扣除递延税项负债)-
16直接或间接持有本银行的普通股-
17银行间或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间通过协议相互持有的核心一级资本-
18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核心一级资本中应扣除金额-
19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核心一级资本中应扣除金额-
20抵押贷款服务权不适用
21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中应扣除金额-
22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核心一级资本和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的未扣除部分超过核心一级资本15%的应扣除金额-
23其中:应在对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扣除的金额-
24其中:抵押贷款服务权应扣除的金额不适用
25其中:应在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中扣除的金额-
26a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核心一级资本投资-
26b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核心一级资本缺口-
26c其他应在核心一级资本中扣除的项目合计-
27应从其他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中扣除的未扣缺口-
28核心一级资本监管调整总和58
29核心一级资本280,828
其他一级资本:
30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39,993
31其中:权益部分39,993
32其中:负债部分-
33过渡期后不可计入其他一级资本的工具-
34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307

-37-序号

序号项目数额
35其中:过渡期后不可计入其他一级资本的部分-
36监管调整前的其他一级资本40,300
其他一级资本:监管调整
37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银行其他一级资本-
38银行间或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间通过协议相互持有的其他一级资本-
39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其他一级资本应扣除部分-
40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其他一级资本-
41a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其他一级资本投资-
41b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其他一级资本缺口-
41c其他应在其他一级资本中扣除的项目-
42应从二级资本中扣除的未扣缺口-
43其他一级资本监管调整总和-
44其他一级资本40,300
45一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321,128
二级资本:
46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30,000
47过渡期后不可计入二级资本的部分-
48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613
49其中:过渡期结束后不可计入的部分-
50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可计入部分23,126
51监管调整前的二级资本53,739
二级资本:监管调整
52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银行的二级资本-
53银行间或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间通过协议相互持有的二级资本-
54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二级资本应扣除部分-
55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二级资本-
56a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二级资本投资-
56b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二级资本缺口-

-38-序号

序号项目数额
56c其他应在二级资本中扣除的项目-
57二级资本监管调整总和-
58二级资本53,739
59总资本(一级资本+二级资本)374,867
60总风险加权资产3,065,277
资本充足率和储备资本要求
61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9.16%
62一级资本充足率10.48%
63资本充足率12.23%
64机构特定的资本要求-
65其中:储备资本要求2.50%
66其中:逆周期资本要求-
67其中: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
68满足缓冲区的核心一级资本占风险加权资产的比例4.16%
国内最低监管资本要求
69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5%
70一级资本充足率6%
71资本充足率8%
门槛扣除项中未扣除部分
72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未扣除部分10,946
73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未扣除部分-
74抵押贷款服务权(扣除递延税负债)不适用
75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扣除递延税负债)9,444
可计入二级资本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的限额
76权重法下,实际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额61,631
77权重法下,可计入二级资本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的数额23,126
符合退出安排的资本工具
78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当期可计入核心一级资本的数额-

-39-序号

序号项目数额
79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不可计入核心一级资本的数额-
80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当期可计入其他一级资本的数额-
81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不可计入其他一级资本的数额-
82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当期可计入二级资本的数额-
83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当期不可计入二级资本的数额-

附表2资产负债表对比(财务报表和监管口径报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银行公布的合并资产负债表监管并表口径下的资产负债表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02,434202,333
存放同业款项17,75817,684
拆出资金50,31450,314
衍生金融资产3,8033,80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0,15720,258
发放贷款和垫款2,256,5962,256,420
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316,586430,106
债权投资986,805751,581
其他债权投资295,408283,86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4896,489
固定资产55,39555,395
使用权资产5,6775,677
无形资产1,7921,792
递延所得税资产9,4449,444
其他资产26,10866,385
资产合计4,254,7664,161,548

-40-

项目

项目银行公布的合并资产负债表监管并表口径下的资产负债表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153,561-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576,391578,200
拆入资金205,036205,036
衍生金融负债3,9003,90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02,827263,281
吸收存款2,165,8812,159,863
应付职工薪酬7,3487,348
应交税费3,4643,462
租赁负债5,6275,627
应付债务凭证592,643265,580
预计负债1,4371,437
其他负债14,889346,052
负债合计3,933,0043,839,786
股东权益
股本15,91515,915
其他权益工具39,99339,993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39,99339,993
资本公积60,73760,737
其他综合收益-803-803
盈余公积24,11924,120
一般风险准备48,77948,779
未分配利润129,839129,838
少数股东权益3,1833,183
股东权益合计321,762321,762

-41-

项目

项目银行公布的合并资产负债表监管并表口径下的资产负债表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4,254,7664,161,548

注:按照银行公布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三个层级资本充足率为9.15%、10.47%、12.22%,杠杆率为6.26%。

附表3有关科目展开说明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监管并表口径下的资产负债表代码
商誉-a
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58b
递延税所得税负债-
其中:与商誉相关的递延税项负债-c
其中:与其他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相关的递延税负债-d
股本15,915e
资本公积60,737f
其他综合收益-803g
盈余公积24,120h
一般风险准备48,779i
未分配利润129,838j
其他权益工具39,993k

附表4附表3所有项目与附表1资本构成的对应关系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核心一级资本数额代码
1实收资本15,915e
2留存收益202,737h+i+j
2a盈余公积24,120h

-42-

核心一级资本

核心一级资本数额代码
2b一般风险准备48,779i
2c未分配利润129,838j
3累计其他综合收益和公开储备59,934f+g
3a资本公积60,737f
3b其他-803g
8商誉(扣除相关税项负债)-a-c
9其他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外)(扣除递延税负债)58b-d
30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39,993k

附表5资本工具主要特征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1发行机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标识码1928014092280069
3适用法律《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监管处理
4其中:适用《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过渡期规则其他一级资本二级资本
5其中:适用《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过渡期结束后规则其他一级资本二级资本
6其中:适用法人/集团层面法人和集团法人和集团
7工具类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二级资本债券

-43-

8可计入监管资本的数额(单位为百万,最近一期报告日)39,99330,000
9工具面值40,00030,000
10会计处理其他权益应付债券
11初始发行日2019年6月21日2022年8月23日
12是否存在期限(存在期限或永续)永续存在期限
13其中:原到期日无到期日2032年8月25日
14发行人赎回(须经监管审批)
15其中:赎回日期(或有时间赎回日期)及额度发行人自发行之日起5年后,经监管机构批准并符合相关要求,有权于每年付息日(含发行之日后第5年付息日)全部或部分赎回本次债券。在本次债券发行后,如发生不可预计的监管规则变化导致本次债券不再计入其他一级资本,发行人有权全部而非部分地赎回本次债券。经监管机构批准并符合相关要求,本行有权于2027年8月25日全部或部分赎回本次债券。
16其中:后续赎回日期(如果有)发行人自发行之日起5年后,经监管机构批准并符合相关要求,有权于每年付息日(含发行之日后第5年付息日)全部或部分赎回本次债券。在本次债券发行后,如发生不可预计的监管规则变化导致本次债券不再计入其他一级资本,发行人有权全部而非部分地赎回本次债券。
分红或派息
17其中:固定或浮动派息/分红分阶段调整票面利率(具体见发行方案)固定

-44-

18其中:票面利率及相关指标4.85%(第一个计息周期)3.1%
19其中:是否存在股息制动机制
20其中:是否可自主取消分红或派息完全自由裁量无自由裁量权
21其中:是否有赎回激励机制
22其中:累计或非累计非累计非累计
23是否可转股
24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转换触发条件不适用不适用
25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全部转股还是部分转股不适用不适用
26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转换价格确定方式不适用不适用
27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是否为强制性转换不适用不适用

-45-

28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转换后工具类型不适用不适用
29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转换后工具的发行人不适用不适用
30是否减记
31其中:若减记则说明减记触发点当其他一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发生时,即发行人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降至5.125%(或以下),发行人有权在报监管机构并获同意、但无需获得债券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届时已发行且存续的本次债券按照票面总金额全部或部分减记,促使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恢复到5.125%以上。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指以下两者中的较早者:(1)监管机构认定若不进行减记发行人将无法生存;(2)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发行人将无法生存。以下两者中的较早者:(1)监管机构认定若不进行减记发行人将无法生存;(2)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发行人将无法生存。
32其中:若减记,则说明部分减记还是全部减记全部或部分减记全部或部分减记
33其中:若减记,则说明永久减记还是暂时减记永久减记永久减记

-46-

34其中:若暂时减记,则说明账面价值恢复机制不适用不适用
35清算时清偿顺序(说明清偿顺序更高级的工具类型)在存款人、一般债权人和处于高于本次债券顺位的次级债务之后,发行人股东持有的所有类别股份之前;本次债券与发行人其他偿还顺序相同的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同顺位受偿在存款人和一般债权人之后,股权资本、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和混合资本债券之前;本次债券与发行人已发行的与本次债券偿还顺序相同的其他次级债务处于同一清偿顺序,与未来可能发行的与本次债券偿还顺序相同的其他二级资本工具同顺位受偿
36是否含有暂时的不合格特征
其中:若有,则说明该特征不适用不适用

附件2

杠杆率构成相关内容

以下信息根据《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的规定披露。

附表

杠杆率总体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47-序号

序号项目余额
1并表总资产4,161,547
2并表调整项-
3客户资产调整项-
4衍生产品调整项-1,659
5证券融资交易调整项921
6表外调整项874,905
7其他调整项-58
8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5,035,656

附表

杠杆率相关项目明细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序号项目余额
1表内资产(除衍生产品和证券融资交易外)4,137,313
2减:一级资本扣减项-58
3调整后的表内资产余额(除衍生产品和证券融资交易外)4,137,255
4各类衍生产品的重置成本(扣除合格保证金)820
5各类衍生产品的潜在风险暴露1,324
6已从资产负债表中扣除的抵质押品总和-
7减:因提供合格保证金形成的应收资产-
8减:为客户提供清算服务时与中央交易对手交易形成的衍生产品资产余额-

-48-序号

序号项目余额
9卖出信用衍生产品的名义本金-
10减:可扣除的卖出信用衍生产品资产余额-
11衍生产品资产余额2,144
12证券融资交易的会计资产余额20,431
13减:可以扣除的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
14证券融资交易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921
15代理证券融资交易形成的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
16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21,352
17表外项目余额1,645,617
18减:因信用转换减少的表外项目余额-770,712
19调整后的表外项目余额874,905
20一级资本净额321,128
21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5,035,656
22杠杆率6.38%

注:表6和表7按监管并表口径披露。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