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
? 拟以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现金红利,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99,154,12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总股本1,378,473,76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3,264,228元(含税)。2023年度本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31.35%。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还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经审议,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2、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经审议,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中的现金分红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2023年度盈利情况、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