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万里马: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昱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度的工作中,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相关会议。现对2023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张昱,197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2011年9月至今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州国际商贸中心研究基地教授、主任。2022年10月至今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州国际商贸中心研究基地、国际贸易研究院教授、主任、副院长。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本人均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出席公司股东大会2次,认真审议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具体出席和投票情况如下:

姓名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通讯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投票情况(投反对票次数)
张昱770000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年度任期内,本人恪尽职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独立董

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时间会议届次独立意见内容意见类型
2023年03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04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2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07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延期归还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08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2023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3年上半年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3年上半年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3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09月0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10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11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同意

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时间会议届次事前认可意见内容意见类型
2023年04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2023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共参加审计委员会4次,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与审计机构就年报审计进行积极沟通,做好审阅和监督工作,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能。

2023年度,本人主持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次,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

(四)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在年报审计期间,通过视频会议和现场会议与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对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将中小股东关切的问题反应到公司管理层,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本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方式对公司现场进行考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听取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管理和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本人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行业动态,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建议。本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及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八)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传递最新政策新规,为我们工作开展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任期内,公司无违规关联交易情况,也无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

(二)披露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事项

1. 2023年度,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本人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 2023年4月27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已经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且各项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各项运作规范。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4月27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

1.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 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上述选举董事相关议案均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人通过对董事候选人、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和健康状况等方面情况的了解,基于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人员的提名及聘任程序合法规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3年0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系公司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岗位职责制定,有利于强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始终坚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认真审核,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

了表决权,积极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本人将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更多建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

张 昱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