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4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高保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长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长莹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一、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6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8.6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8亿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增加0.82%。报告期内亏损的主要原因:
1、由于磷酸铁锂等原材料价格大幅下跌,报告期内电池产品价格较上年同期持续下降,且部分客户购买意愿降低,导致销售收入减少;
2、报告期内由于公司主要生产基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内蒙古保力新多条产线正在实施柔性化改造以及订单不足等原因,导致产能利用率低,固定成本无法得到有效分担,生产成本和停工成本上升;
3、报告期内,按照会计政策并结合客户的经营状况及是否出现明显减值迹象等,对应收款项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
二、公司的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主要财务指标以及行业趋势、所处行业景气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风险。
四、改善盈利能力的各项措施
(1)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大圆柱产线产品的量产,丰富电芯产品型号,并积极开展降本增效工作;
(2)以大圆柱产品为核心,在面向小动力、小储能销售电芯的同时,加大力度开拓海外电芯销售市场;
(3)通过加大销售力度、压缩存货规模、提高周转速度、出售部分资产以及取得业绩承诺补偿金等方式持续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风险提示
1、控股股东无法足额偿付承诺款的风险
根据公司、公司破产管理人与常德新中喆于2019年12月25日就重整投资事项签署的《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补充协议二》的主要内容:常德新中喆负责公司重整后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常德新中喆承诺在其作为重整后公司主要股东以及公司所在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经济环境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前提下,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改善生产经营、注入其他经营资产等各类方式,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3亿元。若因常德新中喆原因导致
上述承诺未实现的,其应当在公司2022年度报告披露后三个月内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补足。
因业绩承诺人的业绩补偿期限已届满,公司董事会认为业绩承诺人常德新中喆需严格按照《补充协议二》中“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时间约定,根据经审计的2020年、2021年、2022年三年财务报告计算补偿金额来向公司履行业绩补偿。经公司董事会多次发函督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常德新中喆累计支付给公司的业绩补偿款共计8,200万元,目前业绩承诺人实际补偿给公司的业绩补偿款与应向公司履行业绩补偿额金额相差较大,存在无法及时、足额偿付承诺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会继续要求业绩承诺人抓紧履行业绩补偿承诺,落实具体实施计划,加强履约保障措施。目前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启动司法程序来最终确定业绩补偿的金额,并向业绩承诺人追偿,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李瑶业绩承诺补偿无法完成的风险
公司于2016年9月份完成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沃特玛100%股份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交易约定李瑶先生作为业绩补偿义务人,对沃特玛的业绩做出了承诺:沃特玛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和2018年12月31日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累积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0,350万元、90,900万元、151,800万元。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实现
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沃特玛未完成2018年业绩承诺,按照公司与李瑶签订的《盈利承诺及补偿协议》,李瑶需按照补偿的上限52亿元进行补偿。
为了保证李瑶的业绩补偿能够顺利实施,公司与李瑶积极协商补偿事宜,先前李瑶已履行的补偿款共计约11.09亿元,李瑶仍需支付给公司的剩余业绩补偿金额为40.93亿元。公司将继续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仲裁、执行等合法途径清收李瑶对公司负有的剩余的补偿义务。另据公司了解,李瑶因自身债务负担沉重,已成为多起案件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后续能否通过追偿措施完全实现对李瑶的债权存在风险及不确定性。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李瑶持有公司股份106,250,290股,均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2.40%。李瑶先生之前为公司大股东,也是公司收购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的业绩承诺人,按照公司与李瑶签订的《盈利承诺及补偿协议》,公司应以总价人民币1元的价格定向回购李瑶所持有的保力新股份,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注销。
根据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7日裁定批准的《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公司将采取适当措施逐步对李瑶现持有的保力新股份进行回购注销。在回购和注销手续办理完毕前,保力新不得为相应股份办理解除限售;相应股份的持有人不享有表决权、查阅复制权、分红权、优先认购权等股权权能。目前,李瑶持有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或执行划转等将会导致公司可能无法及时对李瑶所持股票实施回购注销,公司注销李瑶所持股票事项的执行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在富阎布局动力及储能电池项目无法按期实施的风险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布局,拓宽公司锂电池产品品类,满足公司在电动两轮车及储能产品的产能规划需求,公司与富阎产业合作园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保力新总部及PACK工厂项目入区协议》、《保力新6GWh储能电池绿色工厂项目入区协议》(以下简称“《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公司拟在富阎产业合作园投资建立保力新总部及PACK工厂项目(一期)及保力新6GWh储能电池绿色工厂项目(分两期实施:二期、三期),富阎产业合作园区管理委员会在相关产业配套服务、政策补贴、资源及资金导入方面给予公司全面的支持。
目前公司与上述政府签署的均是双方进行战略合作的原则性、指导性文件,尚处在合作的初级阶段,协议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本次签署的协议所涉项目分三期实施,总体投资金额较大,协议签署后公司将先启动一期项目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控股股东常德新中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业绩补偿,但也存在因控股股东业绩补偿金不能及时到位导致一期项目无法按期建设完成的风险;公司目前资金状况紧张,存在能否筹措足额的投资款并按照协议约定的项目建设周期内完成项目建设或者达产的风险。
4、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已于2022年5月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决策已经过市场调研、论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
趋势,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对公司长期经营业绩具有改善作用。公司预计在2024年6月30日,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但新产品在量产后,可能会受到国家产业政策、市场需求、竞争情况、技术进步等方面影响,使得内蒙古保力新电芯产能利用率无法达到预期,从而导致募投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5、面值退市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2.1条第(二)款的规定,若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已连续10个交易日低于1元,若公司股价持续低迷,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面值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6、公司面临经营方面的风险
(1)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锂离子电池主要原材料是磷酸铁锂、电解液、铜箔、铝箔、石墨等,原材料占产品成本的比例较高。2022年,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对公司产品成本有较大影响,且部分原材料供应出现一定程度的紧张。2023年以来碳酸锂等材料价格又出现较大幅度下降,市场观望情绪浓厚,随着主要原材料价格的剧烈波动,不仅影响公司采购计划和采购成本,还影响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和销售节奏,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电动两轮车市场锂电池替代铅酸电池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虽然“新国标”的正式实施带来了大规模的替换需求,有利于推动锂电池替代铅酸电池,但目前市场上销售的电池两轮车仍以铅酸电池为主。国内电动两轮车消费者对价格较为敏感,而锂电池的购置成本往往高于铅酸电池,价格因素是制约锂电池在电动轻型车领域实现对铅酸电池全面替换的关键因素之一。如果铅酸电池未来在能量密度、循环寿命、重量、体积等方面实现技术突破,且锂电池未来在价格、安全性等方面的短板未实现持续改善,锂电池对铅酸电池在电动轻型车领域的市场替代进度将不及预期。
(3)产品更新迭代的风险公司主要产品为32700型小圆柱磷酸铁锂电池,相比其他技术路线的电池安全性更好、寿命更长、更易维护,成本也更低。而在低速电动车市场传统的18650、21700圆柱形电池仍可以完成铅酸替代,另外以星恒电源为主的锰酸锂电池也大量应用于该市场,并占据一定市场份额。在储能市场虽然以磷酸铁锂电池为主,但方形及软包技术路线已占据一定市场份额,公司也将面临其他竞争对手及不同型号产品的竞争。虽然公司已通过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方式丰富现有圆柱磷酸铁锂电池的型号且新产品即将实现量产,但未来,若公司未能及时紧跟目标市场需求开展研发工作,开发完善产品结构,适时推出更具市场竞争力的产品,那么仍将存在公司抵御行业变化能力不足的风险。
(4)产品质量风险
锂离子电池的安全对下游产品的安全性有着重要影响。公司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安全,在质量控制方面建立了一整套严格的制度和流程,并严格执行,有效保障公司产品质量。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有效地对产品质量进行严格把控,导致公司产品因质量问题发生安全事故,或因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或客户的诉讼,将使得公司品牌形象受损,从而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5)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锂电池替代铅酸电池在低速车市场的不断渗透以及锂电池在储能市场的推广应用,目前已经有多家企业开始布局储能及低速车领域。在储能市场,国外企业包括三星SDI、LG化学等已占据一定市场份额,国内企业包括宁德时代、亿纬锂能等企业也已积极布局储能市场。另外,国内储能头部企业派能科技、华宝新能也先后登陆科创版和创业板,在国际市场上,派能科技的储能电池系统以及华宝新能的便携式储能产品出货量已位居前列,因此,市场竞争逐渐加剧。在低速车市场,星恒电源作为国内较早进入低速电动车市场的锂电企业,经过多年深耕目前已在锂电低速电动车领域占据一定的市场份额。因此,若公司未来不能保持技术持续进步并降低企业成本,那么将面临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14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8
第四节公司治理 ...... 45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 61
第六节重要事项 ...... 63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12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119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120
第十节财务报告 ...... 121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经公司盖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3年年度报告文本原件。以上备查文件的置备地点:公司证券部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保力新、坚瑞沃能 | 指 |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西安中院 | 指 |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常德中兴、常德新中喆 | 指 | 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常德中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内蒙安鼎、内蒙古保力新 | 指 | 保力新(内蒙古)电池有限公司(曾用名:内蒙古安鼎新能源有限公司) |
管理人 | 指 |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
实际控制人 | 指 | 自然人高保清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规范运作指引》 | 指 |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
《公司章程》 | 指 |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磷酸铁锂 | 指 | 一种锂离子电池材料,主要元素为锂铁磷氧四种元素组成的橄榄石结构材料 |
圆柱型电池 | 指 | 产品外型呈现为圆柱型外型的电池 |
锂离子动力电池 | 指 | 通过串、并联后在较高电压和较大电流的条件下使用的锂离子电池。具有能量高、电池电压高、工作温度范围宽、贮存寿命长等特点的新型高能电池,广泛应用于电动工具、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汽车等领域 |
能量密度 | 指 | 单位体积或单位质量电池所具有的能量,分为体积能量密度(Wh/L)和质量能量密度(Wh/kg) |
BMS | 指 | 电池管理系统,是BatteryManagementSystem的英文简称,是由电池检测与控制单元、显示器、传感器、线束等组成的电子组件。主要功能是实时检测电池的电压、电流、温度等参数,防止电池(组)过充过放过流过温,测算剩余容量,进行状态信息交换,以实现电池(组)的高效利用、延长电池(组)的使用寿命 |
PACK | 指 | 对单体电芯进行串联或者并联的组合后连接上BMS,使单体电芯成为有充放电智能控制等功能的集成产品的过程 |
Kw | 指 | 千瓦(KiloWatt),为电的功率单位 |
Gwh | 指 | kwh是度,Gwh是1000000Kwh,是电功的单位 |
AH | 指 | 安时,是电池的容量表示,广泛应用在电源领域,是电池性能的重要指标,即放电电流(安培A)与放电时间(小时H)的乘积 |
低速、轻型交通领域 | 指 | 电动两轮车、三轮车;低速四轮车;A00级微型电动车 |
小型储能 | 指 | 便携式储能、家庭储能、UPS以及通讯储能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保力新 | 股票代码 | 300116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保力新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BlivexEnergyTechnology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Blivex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高保清 | ||
注册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34号新长安广场A座0701室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710065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2024年3月6日,公司注册地址由“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65号6幢10701房”变更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34号新长安广场A座0701室”。 | ||
办公地址 | 西安办公地: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34号新长安广场A座0701室深圳管理总部办公地:深圳市南山区兴海大道3040号前海世茂金融中心二期4602室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710065518000 | ||
公司网址 | www.blivex.com | ||
电子信箱 | stock@blivex.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余敏浩 | 魏海明 |
联系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34号新长安广场A座0701室 |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34号新长安广场A座0701室 |
电话 | 029-89282575 | 029-89282575 |
传真 | 029-89282575 | 029-89282575 |
电子信箱 | stock@blivex.com | stock@blivex.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椿路11号国家大学科技园Y23-4号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李留庆、张帆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南山区中洲控股中心B座31楼 | 赖昌源、任东升 | 2022年5月18日-2024年12月31日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营业收入(元) | 136,490,697.54 | 191,370,958.14 | -28.68% | 163,505,219.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88,070,593.64 | -186,538,310.40 | -0.82% | -133,322,924.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83,090,454.04 | -176,533,082.71 | -3.71% | -133,650,398.9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79,018,103.28 | -88,329,442.89 | 10.54% | 12,737,460.3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04 | 0.00% | -0.0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04 | 0.00% | -0.0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0.85% | -59.26% | -21.59% | -40.31%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资产总额(元) | 489,651,703.25 | 693,768,354.14 | -29.42% | 703,960,160.9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91,427,948.12 | 301,197,240.89 | -36.44% | 251,017,126.68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是?否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是□否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备注 |
营业收入(元) | 136,490,697.54 | 191,370,958.14 | 营业收入中存在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 |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 44,255,307.54 | 21,972,846.66 | 材料销售、加工业务、出租业务;从外部采购的电池组系统直接销售;委托加工生产的软包电池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 92,235,390.00 | 169,398,111.48 | - |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36,378,001.16 | 40,787,277.66 | 36,321,224.10 | 23,004,194.6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105,853.50 | -52,268,525.11 | -14,556,832.71 | -112,139,382.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9,126,643.10 | -48,064,050.02 | -14,441,836.92 | -111,457,924.0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200,891.88 | -955,979.43 | -31,044,168.49 | -20,817,063.48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8,329.07 | -3,716.43 | 1,048.6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94,946.87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 | 400,327.29 | 1,095,182.93 | 4,733,480.99 |
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2,079,974.52 | |||
债务重组损益 | 7,669,414.63 | 4,551,000.09 | 439,766.91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761,441.08 | -9,385,722.72 | -1,374,070.2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265,995.85 | -9,977,548.10 | -3,497,263.03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380,500.64 | 133,669.03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335,075.90 | 109,158.0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55,695.05 | |||
合计 | -4,980,139.60 | -10,005,227.69 | 327,474.25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将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确认的当期投资收益作为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列示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所处产业链的位置公司从事业务属于锂离子电池产业链,该产业链有三大领域,分别是上游的资源(包括:锂资源、钴矿、镍矿等)、中游的关键材料(包括: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及隔膜等)以及下游的电芯及电池组(包括:三元锂电池、磷酸铁锂电池、锰酸锂电池、钛酸锂电池等)。公司属于产业链的下游,主要产品为磷酸铁锂电芯及电池组。
二、行业发展现状
1、电动两轮车市场
(1)《新国标》政策的实施,规范了行业发展,新增的替换需求拓展了电动两轮车市场容量电动两轮车包括电动自行车(又称:电踏车/电动助力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2018年5月15日,根据国家标准管理程序,工信部组织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GB17761-2018),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8年第7号)》批准发布。经过11个月过渡期,新国标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重新定义电动自行车与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
新国标严格限定电动自行车整车重量,最大整车质量不得超过55kg(大于55kg的电动车统一按照电动摩托车管理,须上牌照)。对于已经销售的电动摩托车,目前可以在3年的过渡期内使用临时牌照,但牌照到期后无法续用。对铅酸电池而言,电池自重偏大(能量密度过低),若新国标车型继续沿用铅酸电池,只能以牺牲续航为代价。以48V12Ah铅酸电池为例,通常该规格电池的重量在16Kg以上,这意味着整车不含电池重量要控制在38Kg以下,同时还需要满足整车的尺寸,这对于车辆设计提出了极大挑战。市场主流畅销的铅酸电动车的整车毛重基本都高于55kg,而符合新国标整车重量要求的车型几乎全部为锂电池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中锂电池使用将成必然选择。因此,《新国标》的实施,每年增加的替换需求拓展了行业市场容量。
(2)“低碳绿色出行”的共识、交通拥堵问题日益严重对于通勤习惯的影响让电动两轮车的受众更为广泛近年来,各国政府为解决突出的温室效应问题,不断完善低碳减排的政策法律法规体系,倡导绿色环保理念。“低碳绿色出行”的社会共识使电动两轮车愈加受到消费者青睐;交通拥堵问题日益严重,很多家庭和个人即便拥有了汽车或电动四轮车之后,在中短途出行时,也更倾向于机动灵活、停放方便的电动两轮车作为交通工具。
(3)居民的中短途出行需求是基础,交通成本优势使电动两轮车成为中短途出行的主要选择;外卖配送等新兴经济的兴起则大大拓展了电动两轮车的使用场景
伴随着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广大居民(包括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出行半径不断提高,中短途出行的需求不断增加。对比其他中短途交通工具,电动两轮车同时具备经济、便捷、省时省力的优点,交通成本优势更是非常明显,高度契合了广大居民需求,成为广大居民中短途出行的主要选择,这是行业发展的基础驱动因素。此外,随着居民消费意识不断提升和我国“互联网+”的服务模式不断成熟,各类上门服务成为新消费主流,O2O(线上/线下)模式驱动下的外卖服务和电子商务驱动下的快递服务等成为电动两轮车的新消费场景,有利于行业容量的拓展。
(4)碳减排是在全球范围内形成的重要战略共识,在各国“双碳”政策不断落地的背景下,电动两轮车的国际市场呈现增长趋势
自电动两轮车面世以来,国内是主要消费市场,而国际市场对电动两轮车的需求有限,比起电动两轮车,摩托车和具有休闲健身功能的电助力产品更受海外消费者青睐。国内一些生产企业有少量出口业务,少数尝试在东南亚/海外设置工厂以拓展业务,但收效甚微。随着全球范围内的环保意识不断提高,很多国家纷纷出台“禁摩令”或刺激“油换电”相关政策,国际市场对于电动两轮车需求呈现上升趋势,为行业发展提供另一广阔发展空间。
根据伊维经济研究院和起点研究院(SPIR)数据显示,2016年至2023年,中国锂电电动两轮车市场渗透率分别为7.99%、10.01%、11.99%、16.18%、23.50%、24.20%、19.5%及5.5%,渗透率明显提升。
注:上述部分内容描述来源于爱玛科技《2021年年度报告》及九号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2、储能市场
(1)通信储能目前通信领域应用的储能电池包括铅酸蓄电池、锂离子电池、燃料电池、液流电池等。其中,铅酸蓄电池应用时间最久,规模最大。但铅酸蓄电池存在使用寿命短、性能低、含有大量重金属铅等缺点,废弃后若处理不当将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在通信储能方面,储能电池的应用场景主要为各大网络运营商的通讯基站。2018-2019年中国5G产业在政策强力支持下快速成形,2019年6月,5G商用牌照已正式颁发。从全球视角来看,目前5G无论是在技术、标准、产业生态还是网络部署等方面都取得阶段性的成果,5G落地的最后一环——应用场景正逐渐在各行各业实现。
5G网络使用频次增加,基站覆盖范围变小,需要5G基站数量为现在4G基站数量的2~3倍,目前中国三大电信运营商的4G基站数已超过500万个。由于5G对经济增长、产业升级、科技发展的促进作用至关重要,5G网络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及生产建设兵团均出台5G建设绿灯政策。
(2)便携式储能
便携式储能电源,简称“户外电源”,是一种替代传统小型燃油发电机的、内置锂离子电池的小型储能设备,有大容量、大功率、安全便携的特点,可提供稳定交流/直流电压输出的电源系统,电池容量在100Wh-3000Wh,配有AC、DC、Type-C、USB、PD等多种接口,可匹配市场上主流电子设备,适用于户外出游、应急救灾、医疗抢险、户外作业等多个场景。
近年来,在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智能终端应用普及程度不断提高的同时,寻求自由、亲近自然的户外生活亦成为趋势,户外用电需求日益增加;此外,近年来自然灾害呈现多发态势,供电稳定性受到影响,应急备用电源已逐步成为家庭生活中的重要备用品。在过去,户外及应急情况下的电力供应主要采用小型燃油发电机,但燃油发电机噪音大、操作复杂且污染环境,因此基于锂电池等清洁能源技术的便携式储能行业逐步兴起。同时,受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带动上游锂离子电池产业的成熟,便携式储能行业得到迅速发展。
(3)家用储能
家用储能产品按需求不同带电量集中在5-15KWh,对电池安全及使用寿命要求高,市场普遍要求10年以上质保要求,循环次数往6000次及以上需求发展。在电池选择上,因家用储能需求集中在欧美、日韩等发达地区,系统提供商集中多为本土企业,因此配套电池以LG、松下、三星等日韩系三元电池为主导。而
中国电池企业的强势进入,并一致选择磷酸铁锂技术路线,磷酸铁锂电池凭借低成本、高安全性及长循环寿命等特点,更适合储能领域,叠加中国完善的电池供应链体系及完善的产品体系,中国磷酸铁锂电池攻城略地加速全球家用储能电池配套的攻城略地。
GGII数据显示,2023年终端居民电价回落明显,加之渠道持续去库存影响,户用储能锂电池出货持续调整,2023年全球户储电池总使用量约为24GWh,全年出货同比下跌20%,中国户储锂电池总出货量约为20GWh。全球范围内,2023年欧美主要国家户储装机增速明显,说明终端需求仍较快增长,同时企业也正在新兴市场如非洲、拉美、东南亚等地布局,GGII认为全球户储锂电池市场未来将保持稳定增长态势。预计2025全球户用家庭储能市场空间可达千亿级。增长的驱动力包括:
1)欧美日澳等地区税收减免等政策逐步落地,如美国针对5度电以上储能系统,给予最高30%投资退税减免,并把期限延长至2026年,英国2022年将户用光伏系统增值税从5%减低至0,有效期为5年,刺激户用储能系统采购;
2)北美电网系统设施老旧,亚非拉地区缺乏强大电力设施建设投入,导致断电、缺电现象频发,叠加气候变暖、寒潮、龙卷风、高温干旱等极端气候多发,当地居民对紧急备电需求属于刚需。户用家储在电厂事故或者极端自然灾害事件中提供应急电源,提高用电稳定性。全球分布式光伏和户用家储仍处于低水平起步阶段,大部分地区光储渗透率在10%以下,发展空间大。
三、未来发展趋势
1、电动两轮车市场
起点研究院(SPIR)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电动两轮车锂电池市场规模89亿元,同比下降12.8%;出货量达到8.5Gwh(锂电池pack口径),同比下降8.7%。2023年中国锂电两轮车渗透率为5.5%,渗透率有所下降。下降现象的背后,主要原因可归结为两点:首先,当前市场下,两轮车锂电池成本相较于铅酸电池依然很高,锂电池的价格是铅酸电池的2-3倍左右,价格因素依然是制约锂电两轮车发展的主要因素;其次,锂电池的安全性问题持续引发关注,两轮车锂电池产品安全性还需提高,消费者对于电动两轮车用锂电池安全性存在一定的顾虑,对锂电两轮车渗透率存在一定的制约。2022年底碳酸锂价格最高时超60万元/吨,到2023年年底价格已下降至目前约10万元/吨,降幅超80%,碳酸锂等原材料价格经历了前两年大幅上涨后开始回归理性区间,降低了锂电池的制造成本。这使得电动两轮车采用锂离子电池的成本性价比优势得到提升,有利于提高市场需求和渗透率。
电动两轮车用电池市场分为新车配套市场和存量替换市场。新车配套市场方面,锂电电动两轮车销量近年来保持快速增长。根据起点研究院(SPIR)调研统计,2020年中国锂电电动两轮车(含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助力车等)销量为1221万辆,同比增长123%。预计到2025年中国锂电两轮车销量将达6601万辆,相比2020年增长440%。未来5年保持高速增长。
存量替换市场方面,根据中国自行车协会及中商产业研究院统计数据,2009年中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为
0.95亿辆,2023年末中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为4亿辆,十余年间增长3.05亿辆,其中铅酸两轮车保有量占比超过75%。据艾瑞咨询《2023年中国两轮电动车行业白皮书》,2018年锂电两轮车的渗透率为12.7%,2022年提升到了25%。研究机构EVTank预测,到2025年,锂电电动自行车的渗透率将达56.4%。受益于我国电动两轮车保有量的日渐庞大以及锂电两轮车市场渗透率持续提高,我国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存量替换有望随之扩大。
2、储能市场
(1)通信储能
长期以来,基站备用电源主要使用铅酸电池,但该电池存在使用寿命短、性能低、日常维护频繁、对环境不友好等缺点。与4G基站相比,5G基站能耗翻倍增长,且呈现小型化、轻型化趋势,需要能量密度更高的储能系统,对电源系统也提出扩容升级要求。磷酸铁锂电池具有高安全、长寿命、低成本等优势,且能量密度持续取得突破,刚好契合了这一需求。
5G基站高能耗带来高额电费,锂电池可以充分利用循环特性,减少对市电增容改造的依赖,并通过分时峰谷电价错峰降低电费,从而进一步降低网络建设和运营成本。中国移动、中国铁塔、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华为等大型通信及设备企业都在增加对通信领域磷酸铁锂电池相关的采购需求。
根据工信部发布的数据:截至2023年底,我国已累计建成5G基站337.7万个。《“十四五”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要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5G独立组网网络,实现城市和乡镇全面覆盖、行政村基本覆盖、重点应用场景深度覆盖。其中,设置了每万人拥有5G基站数26个的预期目标,初步测算未来预计仍需新建超过200万座5G基站,市场空间仍然巨大。
受益于5G网络建设对于通信基站数量的需求增加,近几年通信基站储能电池出货量高速增长,根据GGII的统计数据,2017年-2022年中国通信基站锂离子储能电池出货量由1.7GWh增长至9.0GWh,年复合
增长率为39.56%,2023年中国通信基站用储能锂离子电池出货量达8GWh。未来5G基站建设将持续拉动对储能电池的需求,根据赛迪顾问发布的《5G产业发展白皮书》预测,到2030年我国5G基站数量将达到1,500万个,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9.89%。根据EVTank数据,2030年,中国通信基站储能电池的累计市场需求量将达142.7GWh。
(2)便携式储能根据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的统计与估计,便携式储能目前正处于高速发展期,2017年至2021年,全球便携式储能出货量由10.1万台上涨至483.8万台,年复合增长率达到163.1%。中商产业研究院分析师预测,2023年全球便携式储能出货量将达855.2万台,同比增长23.2%。便携式储能的市场增长由2017年的1.2亿元上涨至2021年的111.3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10.3%。预计到2026年,便携式储能出货量将达到3110万台,其市场规模也会增长至882.3亿元。
(3)家用储能光伏渗透进一步推动家用储能市场增长。长期以来,为促进光伏行业发展,全球主要国家均制定了相应的光伏补贴政策。近年来受光伏发电成本持续下降等因素影响,各国的光伏上网电价和净计量电价等制度逐步被调整。光伏补贴政策的调整促使用户改变以往将电力上网的获益方式,而更倾向于将多余电力储存自用,从而节省电费支出。
高昂的电价促使家用储能在海外市场快速发展。据韦伯咨询显示,在欧洲、日本、澳大利亚、美国等电力价格高昂的国家和地区,家用光伏+储能应用的主要经济驱动因素之一是提高电力自发自用水平,以延缓和降低电价上涨带来的风险。同时,随着电价上涨和光伏系统成本迅速下降,上述地区强劲、稳定的光伏新增装机量也为储能应用提供了坚实的市场。根据华经产业研究院,预计2021-2025年海外家庭新增储能增速维持在60%以上,到2025年海外新增用户侧储能容量合计将接近50GWh。
四、市场竞争情况
1、市场化程度以及竞争格局
全球锂离子电池的发展历程可以大致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1)1991年至1999年,锂离子电池全球市场基本被日本企业垄断,中、韩两国开始发展锂离子电池产业。(2)2000年至2006年,中、日、韩三国锂离子电池产业开始进入快速发展期,差距逐渐缩小。(3)2007年至今,随着下游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
平板电脑、绿色电动交通工具等应用场景的不断涌现,全球锂离子电池市场逐渐形成中、日、韩“三分天下”的竞争格局。
目前,国内外从事锂离子电池生产的企业主要有日本的松下,韩国的三星、LG,中国的宁德时代、比亚迪、国轩高科、亿纬锂能等。公司所从事的锂离子电池业务主要聚焦部分细分市场,可以避开竞争异常激烈的动力电池市场,故在销售规模及市场地位方面与上述企业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2、主要竞争对手及其简要情况
公司专注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动两轮车、储能及低速智能出行领域。行业内主要企业包括星恒电源、天能股份、博力威等。
(1)星恒电源
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注册资本32,157.5068万元,位于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专注于以锰酸锂为正极材料的动力锂离子电池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用于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商用三轮车、低速四轮车、通信储能等新能源领域。
(2)天能股份(688819.SH)
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注册资本97,210万元,位于浙江省长兴县,以电动轻型车动力电池业务为主,主要产品包括电动特种车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汽车起动启停电池、储能电池、3C电池、备用电池等。2023年该公司锂电池收入为9.04亿元。
(3)博力威(688345.SH)
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注册资本10,000万元,位于广东省东莞市,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消费电子类电池、储能电池、锂离子电芯。2023年该公司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储能电池、锂离子电芯收入为14.44亿元。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目前公司的主要业务是锂离子电池生产及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及电池组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锂离子电池主要指小圆柱磷酸铁锂电池;锂离子电池组则包括圆柱形电池组及软包电池组,锂离子电池组的生产是指将锂电池电芯组装成组的过程。产品主要应用于低速电动车市场、便携式储能、家庭储能等市场。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两大类别,即锂离子电芯及锂离子电池组。其中,锂离子电芯是指将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等通过电芯生产工艺制成的最小充放电单元,其决定着锂离子电池组的放电电压、脉冲电流、持续时间等重要指标,是锂离子电池组的核心部件之一;而锂离子电池组,则由锂离子电芯、电子元器件、结构件等集合而成的电池包,通过BMS对电芯进行管理,实现稳定、安全的充放电功能。
从技术路线来看,公司电池产品主要为小圆柱磷酸铁锂电池产品。相较于三元锂电池以及其他封装形式(如:方形、软包)电池,小圆柱磷酸铁锂电池制造设备标准化、自动化程度更高,成组更加灵活,在成本及安全性上有优势;缺点是能量密度低,获得国家补贴的少,因此在对续航要求更高的乘用车市场配套比例较低,更多的应用于专用车、商用车及储能等市场。但随着国家补贴的逐渐退坡和消失,小圆柱磷酸铁锂电池的成本优势将更加突显,无论在储能、低速电动车市场还是专用车、商用车市场,都将更具竞争力。尤其是储能市场及低速电动车市场,随着磷酸铁锂电池随着规模效应显现,成本进一步下降,锂电池替代铅酸电池已经成为必然趋势,储能及低速电动车领域市场空间巨大,目前市场潜力尚未充分挖掘,具备广阔的发展前景。
公司锂离子电池组产品主要应用于低速电动车、便携式储能、家庭储能等市场。产品主要包括圆柱形磷酸铁锂电池组、方形磷酸铁锂电池组及软包磷酸铁锂电池组。
三、公司业务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锂离子电芯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磷酸铁锂、电解液、石墨、铜箔、铝箔、隔膜等;锂离子电池组的原材料主要包括锂离子电芯、保护板等。公司制定了“供应商管理控制程序”,建立了严格的合格供应商准入制度。供应商的选择由采购部门主导,多部门参与。在供应商筛选和评审阶段,由研究院、质量部、制造部等共同参与,确保供应商的生产能力、产品质量、交货期及其他指标满足公司的生产要求。
公司采购主要是按生产计划进行,公司计划部门每月根据生产计划及原材料库存情况统计物料需求,并发起采购申请。采购申请经审批后,由采购部门与合格供应商就产品、数量、价格、质量、服务、账期等进行谈判,择优确定合格供应商进行采购。供应商物料到货后,由质量部门对物料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合格后办理入库。
2、生产模式
公司拥有锂离子电芯生产、锂离子电池组的全流程生产体系。其中锂离子电芯标准化程度较高,通用性强,采用订单生产和库存生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即一方面根据下游客户订单情况安排生产,另一方面根据市场需求准备一定的安全库存;锂离子电池组主要是非标准化产品,主要采用订单生产的生产模式。
3、销售模式
公司设立营销中心,公司的销售以直接销售为主。公司主要通过直销获取产品订单,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为客户提供满足其需求的产品及服务。
四、报告期业绩驱动因素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6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8.6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8亿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增加0.82%。主要原因如下:
1、由于磷酸铁锂等原材料价格大幅下跌,报告期内电池产品价格较上年同期持续下降,且部分客户购买意愿降低,导致销售收入减少;
2、报告期内由于公司主要生产基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内蒙古保力新多条产线正在实施柔性化改造以及订单不足等原因,导致产能利用率低,固定成本无法得到有效分担,生产成本和停工成本上升;
3、报告期内,按照会计政策并结合客户的经营状况及是否出现明显减值迹象等,对应收款项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产品优势
公司铝壳全极耳大圆柱电池柔性产线项目结项后,公司将具备大圆柱电芯的量产能力,新产品除了保持了高安全性、长循环寿命和一致性好等优点外,还具有能量密度更高、倍率性能更好、模组组合成本更低的竞争优势,且可生产40135、40160、46135、46160等多款大圆柱电芯,对公司补充产品单一的短板,丰富圆柱电池产品系列和拓展市场应用领域具有重大意义。
2、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建立了符合国际标准的质量管理和品质保证体系,通过了ISO9001:2015及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制定了一系列保证品质的相关管理制度及程序文件,从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成品入库与出库等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品质管控,确保产品质量,使之符合客户及市场的需要。目前,公司凭借高标准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已经与部分电动两轮车厂商、共享换电运营商以及多家海外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3、经营团队优势
目前公司拥有一支分工明确、专业敬业的业务团队,多名核心管理人员具备央企及大型制造企业工作经验,有能力深入洞察市场及目标客户需求,围绕客户未来的产品规划合理布局资源,把握市场方向和技术路线,准确制定适合公司发展的战略和经营规划并落地实施,尤其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高保清女士,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企业管理能力。
4、研发团队优势
公司研发团队自主研发了大圆柱电池以及钠离子电池系列产品,研发团队对行业前沿技术、行业动态和产业化成果转化具有丰富经验,主要研发人员在锂离子电池行业深耕多年,有着丰富的产业开发和技术成果转化应用成功经验。人才队伍专业领域涉及材料学、材料物理与化学、应用化学、有机化工、无机化学、电气化和自动化、检测技术等各专业,丰富的研发从业经验为新技术的开发和转化应用提供强有力的队伍保障。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136,490,697.54 | 100% | 191,370,958.14 | 100% | -28.68% |
分行业 | |||||
新能源产品及服务 | 133,862,209.03 | 98.07% | 186,350,896.83 | 97.38% | -28.17% |
其他业务收入 | 2,628,488.51 | 1.93% | 5,020,061.31 | 2.62% | -47.64% |
分产品 | |||||
锂离子电池(组) | 133,862,209.03 | 98.07% | 186,350,896.83 | 97.38% | -28.17% |
其他业务收入 | 2,628,488.51 | 1.93% | 5,020,061.31 | 2.62% | -47.64% |
分地区 | |||||
国内 | 86,743,498.25 | 63.55% | 172,874,585.55 | 90.33% | -49.82% |
国外 | 49,747,199.29 | 36.45% | 18,496,372.59 | 9.67% | 168.96%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136,490,697.54 | 100.00% | 191,370,958.14 | 100.00% | -28.68%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从事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海外销售收入占同期营业收入30%以上?适用□不适用公司32700圆柱锂电池主要出口印度市场,目前主要竞争来自于国内同质化产品低价出口,同时也面临汇率波动的风险。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业务 | ||||||
新能源产品及服务 | 133,862,209.03 | 163,767,821.58 | -22.34% | -28.17% | -19.83% | 12.72% |
分产品 | ||||||
自产电池/电池组 | 109,422,991.37 | 142,414,568.49 | -30.15% | -35.40% | -24.82% | -18.32% |
委外加工-软包电池/电池组 | 5,268,683.76 | 5,074,845.88 | 3.68% | -39.84% | -36.02% | -5.75% |
外购电池/电池组 | 19,170,533.90 | 16,278,407.21 | 15.09% | 133.93% | 135.49% | -0.47% |
分地区 | ||||||
国内 | 84,115,009.74 | 115,078,196.07 | -36.81% | -49.89% | -38.41% | -25.50% |
国外 | 49,747,199.29 | 48,689,625.51 | 2.13% | 168.96% | 179.19% | -3.58% |
分销售模式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锂离子电池产业链各环节主要产品或业务相关的关键技术或性能指标?适用□不适用公司专注于磷酸铁锂电池技术的研发与生产,产品广泛应用于低速两轮车、便携式储能设备、电动叉车等特种车辆领域。公司生产的电池具备以下显著优势:
快速充电:20分钟快充能力,满足客户迅速充电的需求;高倍率性能:3C充放倍率,确保高负荷工况下的稳定运行;低内阻温升:内阻温升小,延长电池使用寿命;优异的产品一致性:严格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保证产品安全可靠;高循环寿命:产品循环寿命超过2200次,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销售收入30%以上产品的销售均价较期初变动幅度超过30%的
□适用?不适用不同产品或业务的产销情况
产能 | 在建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产量 |
分业务 |
分产品 |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是□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锂离子电池(组) | 销售量 | 万支 | 1,009.88 | 1,094.99 | -7.77% |
生产量 | 万支 | 1,281.03 | 587.69 | 117.98% | |
库存量 | 万支 | 787.63 | 516.48 | 52.50% |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适用□不适用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合同标的 | 对方当事人 | 合同总金额 | 合计已履行金额 | 本报告期履行金额 | 待履行金额 | 本期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 | 累计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 | 应收账款回款情况 | 是否正常履行 | 影响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否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 合同未正常履行的说明 |
各类型号锂电池 | 客户(保密规定) | 15,094.71 | 1,169.51 | 1,169.51 | 15,094.71 | 442.80 | 否 |
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产品分类产品分类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锂离子电池 | 直接材料 | 96,813,614.0 | 58.37% | 127,614,426. | 62.47% | -24.14% |
(组) | 4 | 10 | ||||
锂离子电池(组) | 直接人工 | 9,182,697.00 | 5.54% | 10,785,983.65 | 5.28% | -14.86% |
锂离子电池(组) | 制造费用 | 57,497,159.50 | 34.67% | 63,633,554.91 | 31.15% | -9.64% |
锂离子电池(组) | 运费 | 2,362,385.15 | 1.42% | 2,247,457.07 | 1.10% | 5.11% |
锂离子电池(组) | 合计 | 165,855,855.70 | 100.00% | 204,281,421.73 | 100.00% | -18.81% |
说明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是□否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成立日期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陕西保宝储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000万 | 2023-05-31 | 陕西 | 陕西 | 制造业 | 50.00 | 设立 | |
保力新(商洛)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00万 | 2023-10-11 | 陕西 | 陕西 | 制造业 | 70.00 | 设立 | |
保力新(民权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600万 | 2023-10-23 | 河南 | 河南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深圳保力泰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200万 | 2023-12-05 | 深圳 | 深圳 | 制造业 | 51.00 | 设立 | |
深圳保新林珈数字科技创新有限公司 | 1000万 | 2023-12-11 | 深圳 | 深圳 | 商业 | 51.00 | 设立 | |
保力新能源技术(芒市)有限公司 | 1000万 | 2023-01-29 | 云南 | 云南 | 商业 | 100.00 | 设立 |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部分设备的议案》,通过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设备优化,公司将购买更加先进设备型号,同时增加产线的兼容性,可以兼容生产大圆柱电池,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
公司大圆柱电芯产品包括动力款32系列、40系列产品,储能款46系列产品。与传统产品相比,大圆柱电芯除了保持了高安全性、长循环寿命和一致性好等优点外,还具有能量密度更高、倍率性能更好、模组组合成本更低的竞争优势,对丰富公司圆柱电池产品系列和拓展市场应用领域具有重大意义。目前公司部分型号大圆柱产品已经开始试产,后续会视情况逐步上量。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61,853,085.61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45.32%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17,930,685.00 | 13.14% |
2 | 第二名 | 16,042,388.87 | 11.75% |
3 | 第三名 | 11,203,423.01 | 8.21% |
4 | 第四名 | 10,349,680.30 | 7.58% |
5 | 第五名 | 6,326,908.43 | 4.64% |
合计 | -- | 61,853,085.61 | 45.32%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49,002,990.78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43.20%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16,196,615.03 | 14.28% |
2 | 第二名 | 15,016,782.84 | 13.24% |
3 | 第三名 | 7,266,008.84 | 6.41% |
4 | 第四名 | 5,472,610.61 | 4.82% |
5 | 第五名 | 5,050,973.46 | 4.45% |
合计 | -- | 49,002,990.78 | 43.20%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11,856,102.23 | 8,952,088.54 | 32.44% | 主要系发生的售后费用增加 |
管理费用 | 39,872,209.93 | 40,497,241.54 | -1.54% | |
财务费用 | -1,304,918.65 | 5,423,276.00 | -124.06% | 主要系随着设备及厂房形成的租赁负债减少,相应的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金额同步减少所致 |
研发费用 | 6,041,065.56 | 7,053,357.10 | -14.35% |
4、研发投入
?适用□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磷酸铁锂低成本电池 | 降低电池成本,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 量产 | 通过对电池配方、设计和工艺调整,实现电池降本幅度不低于15%。 | 产品成本有效降低,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有效保持存量市场和开拓新市场,提高产品利润。 |
锰酸锂电池产品开发 | 新产品开发,满足市场增量需求,丰富公司产品类型,同时,降低产品成本。 | 量产 | 开发32700规格锰酸锂材料体系电池,实现电池容量、内阻、循环性能等达到市场应用要求。 | 丰富公司产品种类,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增量市场有效开拓。 |
磷酸铁锂长循环电池 | 提升现有产品循环性能,满足特定长循环性能要求市场需求,助力市场开拓。 | 量产 | 电池容量、内阻等不变的基础上,大力提升产品循环性能。 | 有效满足特定市场对电池长循环寿命的需求,为公司增量市场开拓提供技术和产品基础。 |
磷酸铁锂高能量电池 | 新产品开发。 | 量产 | 提高电池能量密度。 | 响应客户需求,定制化开发,提升公司品牌优势,开拓优质客户。 |
高倍率低内阻电池 | 开发适用于电动工具、启动电源等市场的高倍率低内阻电池。 | 中试 | 实现放电倍率5C-7C,内阻4-6mΩ。 | 丰富产品种类,开拓优质市场 |
钠离子电池 | 新产品开发 | 中试 | 低温-40℃放电70%以上,实现4C倍率充放电; | 开拓低温、倍率充放电使用市场; |
40/46系列大圆柱电池 | 新产品开发 | 试产 | 单体容量14-30Ah,内阻≤3mΩ,1C放电温升≤3℃。 | 实现大容量单体,降低并联数量,降低PACK成本,提升成品竞争力。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3年 | 2022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19 | 18 | 5.56%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6.11% | 3.89% | 2.22% |
研发人员学历 | |||
本科 | 5 | 5 | 0.00% |
硕士 | 2 | 2 | 0.00% |
博士 | 0 | 0 | 0.00% |
专科及以下 | 12 | 11 | 9.09%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30岁以下 | 9 | 6 | 50.00% |
30~40岁 | 6 | 8 | -25.00% |
40岁以上 | 4 | 4 | 0.00%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6,041,065.56 | 7,053,357.10 | 9,592,742.93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4.43% | 3.69% | 5.87%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2,869,171.48 | 204,646,484.10 | -39.9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1,887,274.76 | 292,975,926.99 | -31.0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9,018,103.28 | -88,329,442.89 | 10.5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638,616.34 | -1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3,861,407.28 | 19,476,909.04 | 227.8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861,407.28 | -3,838,292.70 | 1,563.8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4,000,000.00 | 236,795,869.90 | -51.8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4,400,259.60 | 47,800,198.45 | -7.1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599,740.40 | 188,995,671.45 | -63.17%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3,148,965.72 | 96,862,903.15 | -175.52%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本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减少8,177.73万元,降幅39.96%,主要系:①销售规模下降,使得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减少约5,000万元;②本报告期收到的增值税留抵退税金额减少约3,100万元。本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减少9,108.87万元,主要系受销售规模限制,本报告期采购商品支付的现金减少约1亿元。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本报告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为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563.86万元,主要系上年度收到股权转让款
936.20万元,收回以前年度设备转让款627.66万元,本报告期无此类活动。本报告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增加4,438.45万元,主要系本报告期购置及改造设备等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约4,700万元。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本报告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减少12,279.59万元,主要系:①2022年度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形式募集资金约2.3亿元,本报告期无此类活动;②本报告期收到股东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借款4,000万元,收到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业绩补偿款7,200万元。本报告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减少339.99万元,变动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2,265,995.85 | 1.19% | 参股公司经营亏损按照权益法核算确认投资损失 | 否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231,720.54 | -0.12% | 否 | |
资产减值 | -33,378,340.21 | 17.56% | 按照存货可变现净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 否 |
营业外收入 | 7,801,575.64 | -4.11% | 主要系报告期内按照重整计划相关规定将未申报确认/未受领/暂缓确认债权予以核销形成收益所致 | 否 |
营业外支出 | 12,894,258.62 | -6.79% | 主要系受参股公司保力新(蚌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影响,公司涉及多起诉讼,因可能承担连带责任而计提了一千余万元的预计负债记入营业外支出 | 否 |
信用减值损失 | -63,558,736.65 | 33.45% | 按照公司与部分债务人的的诉讼案件进展情况,计提了预期信用损失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3年末 | 2023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68,382,502.3 | 13.97% | 186,947,562. | 26.95% | -12.98% |
4 | 56 | ||||
应收账款 | 26,665,668.75 | 5.45% | 84,724,289.16 | 12.21% | -6.76% |
存货 | 108,468,833.78 | 22.15% | 122,756,160.34 | 17.69% | 4.46% |
长期股权投资 | 10,530,441.35 | 2.15% | 7,609,881.28 | 1.10% | 1.05% |
固定资产 | 47,799,568.06 | 9.76% | 49,859,999.76 | 7.19% | 2.57% |
在建工程 | 44,774,646.52 | 9.14% | 3,111,953.51 | 0.45% | 8.69% |
使用权资产 | 97,686,438.44 | 19.95% | 124,636,253.85 | 17.97% | 1.98% |
合同负债 | 4,300,874.03 | 0.88% | 11,591,318.56 | 1.67% | -0.79% |
租赁负债 | 2,058,791.74 | 0.42% | 10,593,855.47 | 1.53% | -1.11%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注1-注3) | 976,534.20 | 司法冻结 |
货币资金(注4) | 20,597.12 | 司法类圈存 |
合计 | 997,131.32 |
注1:本公司联营企业保力新(蚌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东莞市豫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有诉讼纠纷;由于诉讼财产保全造成本公司账户567,063.38元被冻结,该诉讼已于2022年12月结案,账户已于2024年3月解冻。注2:本公司联营企业保力新(蚌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惠州迪雅电子有限公司有诉讼纠纷;由于讼诉财产保全造成本公司账户232,481.94元被冻结,该诉讼已于2022年12月结案,账户目前未解冻。注3:本公司联营企业保力新(蚌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东莞市诚良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有诉讼纠纷;由于讼诉财产保全造成本公司账户176,988.88元被冻结,该诉讼已于2023年4月结案,账户已于2024年3月解冻。注4:本公司联营企业保力新(蚌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东莞市诚良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有诉讼纠纷;由于讼诉财产保全造成20,597.12元被冻结,该诉讼已于2023年9月结案,账户已于2024年3月解冻。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 | 投资期限 | 产品类型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 | 本期投资盈亏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陕西保宝储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大容量高安全性储能专用磷酸铁锂电池的研发及销售 | 新设 | 10,000,000.00 | 50.00% | 自有资金 | 陕西奥林波斯电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西安贝里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长期 | 股权 | 报告期内已设立 | 0.00 | -2,927,357.73 | 否 | 2023年05月18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
合计 | -- | -- | 10,000,0 | -- | -- | -- | -- | -- | -- | 0.00 | -2,92 | -- | -- | -- |
00.00 | 7,357.73 |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公司在富阎产业合作园区投资建立保力新总部及PACK工厂项目(一期)及保力新6GWh储能电池绿色工厂项目(分两期实施:二期、三期) | 其他 | 是 | Pack及储能电池 | 0.00 | 0.00 | 控股股东常德新中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业绩补偿 | 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2023年10月11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
合计 | -- | -- | -- | 0.00 | 0.00 | -- | -- | 0.00 | 0.00 | -- | -- | -- |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22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5,000 | 23,259.9 | 5,434.03 | 12,956.23 | 2,972.62 | 2,972.62 | 11.89% | 4,637.06 | 存放于募集资专户,将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 | 0 |
合计 | -- | 25,000 | 23,259.9 | 5,434.03 | 12,956.23 | 2,972.62 | 2,972.62 | 11.89% | 4,637.06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2,956.23万元。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保力新(内蒙古)电池有限公司专项升级改造项目 | 否 | 13,259.9 | 13,259.9 | 5,316.93 | 5,836.13 | 44.01% | 2024年06月20日 | 不适用 | 否 |
保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是 | 3,000 | 117.1 | 117.1 | 117.1 | 100.00% | 2023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是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7,000 | 7,000 | 7,003 | 100.04%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3,259.9 | 20,377 | 5,434.03 | 12,956.23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
合计 | -- | 23,259.9 | 20,377 | 5,434.03 | 12,956.23 | -- | -- | 0 | 0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公司募投项目由内蒙古子公司负责实施,报告期内内蒙古子公司实施进度一定程度上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1.保力新(内蒙古)电池有限公司专项升级改造项目: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部分设备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部分设备以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4月25日调整为2023年12月31日。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13日、2023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市场及外部环境变化和公司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将保力新(内蒙古)电池有限公司专项升级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再次调整至2024年6月30日。2.保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13日、2023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市场及外部环境变化和公司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终止保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该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根据锂电池电芯行业的发展趋势,在能量密度、安全性及循环寿命等方面占据优势的大圆柱电芯具备增长潜力,公司一直以来深耕圆柱电芯路线,后续公司计划将研发重点聚焦到大圆柱电芯产品上。鉴于公司已完成大圆柱电芯产品的前期的研究开发工作,并也具备研发测试设备,在满足公司现阶段募投项目投资需求的情况下,同时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市场环境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资金需求情况以及业务发展规划,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压力,公司拟终止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目前该项目公司累计投入的金额117.10万元,公司拟将其剩余募集资金2,972.62万元(含利息净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1、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23年2月23日归还至募集账户。2、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将其中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支付部分供应商货款,剩余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延期至2024年6月23日前归还。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6,370,598.33元。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13日、2023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的议案》,决议终止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目前该项目公司累计投入的金额117.10万元,公司拟将募集资金2,972.62万元(含利息净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将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补充流动资金 | 保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972.62 | 0 | 0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2,972.62 | 0 | 0 | -- | -- | 0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 根据锂电池电芯行业的发展趋势,在能量密度、安全性及循环寿命等方面占据优势 |
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的大圆柱电芯具备增长潜力,公司一直以来深耕圆柱电芯路线,后续公司计划将研发重点聚焦到大圆柱电芯产品上。鉴于公司已完成大圆柱电芯产品的前期的研究开发工作,并也具备研发测试设备,在满足公司现阶段募投项目投资需求的情况下,同时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市场环境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资金需求情况以及业务发展规划,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压力,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13日、2023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的议案》,决议终止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目前该项目公司累计投入的金额117.10万元,公司拟将其余募集资金2,972.62万元(含利息净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保力新(内蒙古)电池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 20000 | 26,632.79 | -3,253.54 | 9,847.43 | -1,664.53 | -1,665.91 |
保力新(无锡)动力系统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锂离子电池组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 10000 | 5,656.23 | 5,452.95 | 3,298.42 | -1,452.47 | -1,450.94 |
保力新(无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锂离子电池组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 5000 | 1,115.61 | 464.93 | 2,238.04 | -1,111.45 | -1,109.94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陕西保宝储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设立 | |
保力新(商洛)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 设立 | |
保力新(民权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设立 |
深圳保力泰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设立 |
深圳保新林珈数字科技创新有限公司 | 设立 |
保力新能源技术(芒市)有限公司 | 设立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强指出,一年来,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电动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新三样”出口增长近30%,这是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及锂电池。2024年4月3日电池级碳酸锂均价报11.15万元/吨,较2023年初的52.2万元/吨已跌去了近八成,上游材料保持低位的影响下,锂电池成本显著降低,搭载锂电池的新能源产品也具备一定的降价空间,可以通过价格优惠来获取更多客户;随着各类支持政策落地,电网调峰、便携式储能、家庭储能、户外储能等应用场景对锂电池需求的爆发以及技术产品的创新,锂电池行业有望继续保持增长势头。根据高工锂电预测,2024年将是大圆柱电芯量产元年,未来2年大圆柱电芯出货量将迎来爆发期。
(二)公司发展战略公司以新能源电池为主业,作为解决方案提供商、制造商、资源整合商,为客户为股东创造价值。未来公司将继续发挥在电芯方面及PACK方面的技术、人才、经验优势,集中资源和精力,以圆柱型电池为基本盘,打造好轻型交通及小型储能赛道,同时布局工商业储能赛道。打好基本盘,发挥好优势,获得持续稳定的业绩和现金流,从而提振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表现。
(三)经营计划
(1)市场开拓方面公司将围绕细分市场,努力提高目标市场占有率,争做头部企业。聚焦大客户,建立稳定长期合作关系,增加终端类客户比例,提升持续经营能力。在轻型交通领域,主要开拓共享、换电市场,并稳住主机厂市场基本盘。同时,公司将围绕目标市场,加强营销团队的建设,扩大主机厂以及共享、换电市场的销售团队规模。以大圆柱产品为核心,利用好先发优势和性能优势,打造高性价比的轻型交通系统集成产品,打造共享、换电等系统性解决方案能力。
在电芯销售上,在面向小动力、小储能销售电芯的同时,加大力度开拓海外电芯销售市场。要基于磷酸铁锂和钠离子的大圆柱产品,开拓户外电源市场客户,成为头部客户的电芯主供应商。利用大圆柱电芯产品先发和先进性优势,大
力开拓海外大圆柱电芯销售市场。利用32700电芯低成本优势,实施市场低价倾销策略,提升灯具、EPS、0.6度电以内的小动力、小储能市场以及印度市场的占有率。
(2)生产制造方面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内蒙大圆柱产线产品的量产,尽早推出更多型号的大圆柱磷酸铁锂电池,完善电芯产品布局,以满足新能源市场的不断变化及不同客户的需求。同时做好IATF16949体系建设和新产品的各种认证工作,确保为客户提供高质量大圆柱产品。做好钠电池的研发和供应链打通工作,具备钠电池技术储备及量产能力,根据钠电产业链发展情况和市场需求,适时投放市场。公司要持续做好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和6S管理等工作,以高标准高要求通过客户审厂验厂,同时做好售后站的运营,确保售后及时率。
(3)国际销售方面公司将积极布局出海,聚焦印度、东南亚、南非等海外市场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拓国外轻型交通市场、工商业储能市场,提高海外市场占有率。
(4)降本增效及产品质量的提升方面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内蒙大圆柱产线产品的量产,在丰富公司电芯产品型号的同时,内蒙电芯生产基地产能利用率将得到大幅提升,并且产线自动化程度提升,厂房占地面积减少,单位产能下一线人员用工人数和电量损耗大幅降低,制造成本更具有优势。同时,公司研发部门将继续开展成本优化,加大研发的硬件和软件投入,重点方向为新产品、新体系开发,加快开发速度并转量产,扩大产品系列,满足多元化客户需求的同时,使电芯成本逐渐下降,产品更具竞争力。
公司将持续深入贯彻六西格玛和精益管理理念,致力于产品质量的提升,为广大客户提供更优质、更可靠的锂电池产品。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宏观经济与市场波动风险全球宏观经济存在不确定性,若未来出现经济增长放缓和市场需求下滑,将影响整个新能源以及动力和储能电池行业的发展,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2、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锂离子电池主要原材料是磷酸铁锂、电解液、铜箔、铝箔、保护板等,原材料占产品成本的比例较高。上述原材料受锂、镍、钴等大宗商品或化工原料价格影响较大。受相关材料价格变动及市场供需情况的影响,公司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及规模也会出现一定波动。2022年-2023年,随着碳酸锂为代表主要原材料价格的剧烈波动,不仅影响公司采购计划和采购成本,还影响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和销售节奏,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电动两轮车市场锂电池替代铅酸电池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虽然“新国标”的正式实施带来了大规模的替换需求,有利于推动锂电池替代铅酸电池,但目前市场上销售的电池两轮车仍以铅酸电池为主。国内电动两轮车消费者对价格较为敏感,而锂电池的购置成本往往高于铅酸电池,价格因素是制约锂电池在电动轻型车领域实现对铅酸电池全面替换的关键因素之一。如果铅酸电池未来在能量密度、循环寿命、重量、体积等方面实现技术突破,且锂电池未来在价格、安全性等方面的短板未实现持续改善,锂电池对铅酸电池在电动轻型车领域的市场替代进度将不及预期。
4、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随着锂电池替代铅酸电池在低速车市场的不断渗透以及锂电池在储能市场的推广应用,目前已经有多家企业开始布局储能及低速车领域。在储能市场,国外企业包括三星SDI、LG化学等已占据一定市场份额,国内企业包括宁德时代、亿纬锂能等企业也已积极布局储能市场。另外,国内储能头部企业派能科技、华宝新能也先后登陆科创版和创业板,在国际市场上,派能科技的储能电池系统以及华宝新能的便携式储能产品出货量已位居前列,因此,市场竞争逐渐加剧。在低速车市场,星恒电源作为国内较早进入低速电动车市场的锂电企业,经过多年深耕目前已在锂电低速电动车领域占据一定的市场份额。因此,若公司未来不能保持技术持续进步并降低企业成本,那么将面临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是?否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及时建立和修订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高层管理;通过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不断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会议就通知所列明的议案依次逐项进行审议和表决,确保股东大会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股东大会平等对待所有股东,设有小股东发言环节,小股东可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行使股东权利。公司邀请了律师见证会议,确保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的合法有效,从而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根据法律法规依法行使其权利并承担义务,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的情形。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各司其职。
3、关于公司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董事会的人数、人员构成以及选聘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已建立起《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董事会下设有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公司董事积极参加相关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开展工作,认真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正确行使权利和勤勉履行义务,确保董事会的有效运作和科学决策。
4、关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监事会的人数和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已建立起《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提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程序,监事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的重大经营事项、财务状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从而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5、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已建立起《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制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要求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能够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实施有效的管理和控制,能够使公司全体人员上下一心,为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促进公司的发展而努力,从而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公司已建立起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直接挂钩,以更好地激发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以确保公司经营目标达成。
6、关于信息披露和透明度
公司已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指定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接待股东的来访和咨询。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指定《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信息披露媒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
7、关于公司内部控制
公司为规范经营管理,控制风险,保证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同时进一步梳理了公司内部流程,使之得到有效执行,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有效运行。
8、关于利益相关者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股东、客户、供应商、员工等社会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做好环保安全工作,参与社会慈善活动,承担社会责任,推动公司可持续、健康地发展。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一)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研发、运营和销售系统,具有独立并较完善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不依赖于控股股东或其他任何关联方。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二)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或聘任产生,履行了合法程序,不存在实际控制人超越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或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的情形。公司财务人员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的情形。
(三)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资产完整,拥有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也独立拥有注册商标、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资产和其他资源的情况。公司没有以其资产、权益等为股东的债务提供担保,公司资产权属明确,对其所有资产具有控制权。
(四)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和其他内部机构独立运行,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及独立的财务规章制度,有完整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形成财务决策,开设了独立的银行账户,并依法独立纳税。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单位及其关联方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也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单位及其关联方非法占用的情况。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6.81% | 2023年02月08日 | 2023年02月08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公告编号2023-012) | |||||
2022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28.90% | 2023年05月18日 | 2023年05月18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15.22% | 2023年09月07日 | 2023年09月07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15.05% | 2023年12月29日 | 2023年12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高保清 | 女 | 68 | 董事长 | 现任 | 2020年06月03日 | 2027年02月04日 | 40,462,440 | 40,462,440 | ||||
王洪江 | 男 | 39 | 董事 | 现任 | 2023年09月07日 | 2027年02月04日 | ||||||
祝捷 | 男 | 44 | 董 | 现任 | 2024 | 2027 |
事、副总经理 | 年02月05日 | 年02月04日 | ||||
田进 | 男 | 44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19年09月26日 | 2025年09月25日 |
金宝长 | 男 | 76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19年09月26日 | 2025年09月25日 |
孟凡春 | 男 | 43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024年02月05日 | 2027年02月04日 |
林宇英 | 女 | 39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2023年01月06日 | 2027年02月04日 |
王欢 | 女 | 31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2020年12月30日 | 2027年02月04日 |
高保清 | 女 | 68 | 总经理 | 现任 | 2023年04月10日 | 2027年02月04日 |
徐长莹 | 男 | 52 | 财务总监 | 现任 | 2019年04月25日 | 2027年02月04日 |
余敏浩 | 男 | 36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23年08月04日 | 2027年02月04日 |
王建立 | 男 | 48 | 董事 | 离任 | 2022年05月19日 | 2023年08月04日 |
王建立 | 男 | 48 | 副总经理 | 离任 | 2021年04月19日 | 2023年08月04日 |
王建立 | 男 | 48 | 代行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2022年11月11日 | 2023年08月04日 |
李军 | 男 | 55 | 董事 | 离任 | 2020年06月03日 | 2024年02月05日 |
张鹏 | 男 | 31 | 监事 | 离任 | 2021年07月28日 | 2024年02月05日 |
张鹏 | 男 | 31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2023年01月19日 | 2024年02月05日 | ||||||
合计 | -- | -- | -- | -- | -- | -- | 40,462,440 | 0 | 0 | 0 | 40,462,440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是?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王建立 | 董事 | 离任 | 2023年08月04日 | 主动离职 |
王建立 | 副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 | 解聘 | 2023年08月04日 | 主动辞职 |
李军 | 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02月05日 | 主动离职 |
张鹏 | 监事会主席、监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02月05日 | 主动离职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公司董事
高保清女士,195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兰州百陆贸易有限公司任总经理、湖南蓝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任总经理、湖南中锂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王洪江先生,198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年毕业于中南大学,矿物加工工程学士学位,2016年获东北大学工业工程硕士学位,六西格玛黑带大师(MBB),中级工程师职称。2008年参加工作,历任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精益六西格玛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惠州亿纬锂能有限公司革新运营部主管,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现任公司总裁助理兼运营管理部总监、保力新(内蒙古)电池有限公司总经理。
祝捷先生,198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天津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学士学位。2003年参加工作,历任江苏海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宁波德朗能锂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比克能源(湖北)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裁。
田进先生,男,1980年6月出生于陕西省渭南市,拥有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证券从业资格等专业技术和执业资格,本科学历,在财务、审计和金融相关行业有着丰富的从业经验,先后在渭南市经济信息管理中心、西安紫薇大卖场建筑制品有限公司、西安马可孛罗国际旅行社工作、西安润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陕西正德信会计师事务所、普汇中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延长化建股份有限公司任总账会计、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副所长、副总及独立董事等职务。现任陕西同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所长,公司独立董事。
金宝长先生,男,汉族,1948年12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曾任陕西宝光电工总厂厂长办公室主任、车间主任、计划处副处长(正处级)、证券办主任、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2、公司监事
孟凡春先生,198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化工大学,分析化学硕士学位。2006年参加工作,历任国家粮油质检中心中级检验工程师,北京普析通用仪器有限责任公司市场推广经理,劢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产品经理。现任保力新(内蒙古)电池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
林宇英女士,198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学位。2008年参加工作,历任深圳超多维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主管,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经理。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人力资源经理。
王欢女士,199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历。2019年参加工
作,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法务高级专员。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祝捷先生,198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天津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学士学位。2003年参加工作,历任江苏海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宁波德朗能锂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比克能源(湖北)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裁。
余敏浩先生,198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参加工作,历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余敏浩先生已于2017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拥有证代高级证书。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徐长莹先生,中国国籍,1972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年毕业于南开大学会计专业,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1993年参加工作,历任三和电机有限公司成本会计,富士通天电子有限公司(合资)财务科长,中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宝钢北方公司财务经理,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高保清 | 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6年06月15日 | 否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高保清 | 湖南国柔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高保清 | 宁夏蓝伯碳素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田进 | 陕西同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2021年01月01日 | 是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1、公司董事长高保清女士于2023年9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以下简称“陕西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高保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陕证监措施字[2023]35号),因未全额履行业绩补偿义务,陕西证监局对高保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陕西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2、公司董事长高保清女士、公司财务总监徐长莹先生于2023年10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以下简称“陕西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高保清、徐长莹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陕证监措施字[2023]45号),因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存在委托加工业务信息披露不充分、2021年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部分销售回款不真实等问题,陕西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高保清、徐长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陕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按照《薪酬管理办法》执行,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考核。在公司承担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公司支付,董事、监事不另外支付津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按照《薪酬管理办法》结合其在公司担任的行政职务、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结合其绩效考核确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基本工资次月发放,绩效工资和奖金年底考核后发放。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高保清 | 女 | 68 | 董事长、总经理 | 现任 | 140 | 否 |
王洪江 | 男 | 39 | 董事 | 现任 | 74 | 否 |
祝捷 | 男 | 44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84 | 否 |
田进 | 男 | 44 | 独立董事 | 现任 | 8 | 否 |
金宝长 | 男 | 76 | 独立董事 | 现任 | 8 | 否 |
孟凡春 | 男 | 43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4.72 | 否 |
林宇英 | 女 | 39 | 监事 | 现任 | 25 | 否 |
王欢 | 女 | 31 | 监事 | 现任 | 19 | 否 |
徐长莹 | 男 | 52 | 财务总监 | 现任 | 84 | 否 |
余敏浩 | 男 | 36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现任 | 29.7 | 否 |
张鹏 | 男 | 31 | 监事会主席、监事 | 离任 | 30 | 否 |
李军 | 男 | 55 | 董事 | 离任 | 58.67 | 否 |
王建立 | 男 | 48 | 董事、副总经理兼代行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51.55 | 否 |
合计 | -- | -- | -- | -- | 636.64 | -- |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3年01月19日 | 2023年01月19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3年01月29日 | 2023年01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3年02月20日 | 2023年02月20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3年02月27日 | 2023年02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3年04月10日 | 2023年04月11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3年04月25日 | 2023年04月26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2023年05月17日 | 2023年05月18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2023年06月25日 | 2023年06月26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23年08月04日 | 2023年08月04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2023年08月27日 | 2023年08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2023年10月18日 | 2023年10月18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
2023-081) |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2023年10月24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2023年11月17日 | 2023年11月17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2023年12月13日 | 2023年12月13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92)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高保清 | 14 | 14 | 否 | 4 | |||
王洪江 | 4 | 4 | 否 | 0 | |||
李军 | 14 | 14 | 否 | 3 | |||
王建立 | 10 | 10 | 否 | 2 | |||
田进 | 14 | 14 | 否 | 4 | |||
金宝长 | 14 | 14 | 否 | 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否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开展工作,高度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和经营情况,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的重大治理和经营决策提出了相关的意见。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能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深入讨论、各抒己见,为公司的重大治理和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并坚决监督和推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确保决策科学、及时、高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审计委员会 | 田进、金宝长、王建立 | 3 | 2023年03月29日 | 2022年报审计沟通会 | 委员们认真听取了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会计师、财务总监对公司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的介绍,向会计师了解公司审计工作进展,重点关注银行函证、控股股东业绩补偿及公司可持续经营等事项 | ||
2023年04月25日 | 2023年一季度审计委员会会议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023年08月25日 | 审计委员会2023年半年度会议 | 审议通过了《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季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
审计委员会 | 田进、金宝长、王洪江 | 1 | 2023年10月23日 | 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季度会议 | 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三季 |
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024年03月26日 | 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季度会议 | 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金宝长、田进、高保清 | 1 | 2023年03月31日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2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拟定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否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36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275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311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311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178 |
销售人员 | 19 |
技术人员 | 83 |
财务人员 | 12 |
行政人员 | 19 |
合计 | 311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 | 6 |
本科 | 60 |
大专 | 108 |
专科以下 | 137 |
合计 | 311 |
2、薪酬政策
(1)基本信息公司严格执行工资、奖金保密制度。员工不应当泄露自己本人或问及其他员工的工资、奖金,也不应将公司的工资、奖金内容对外泄露。违反此项规定的员工将被视为违反劳动合同中规定的保密义务,员工因此将会受到公司处罚。公司实行薪资与员工所在职务的工作量、责任轻重、工作表现、工作效率挂钩的制度。公司以人民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公司应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向员工支付工资。如果员工在公司当月计薪日以后加入公司,员工同意其当月的工资与下月工资公司可以一并发放,员工当月工资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公司向员工支付的工资为税前工资,员工应按国家有关的税收政策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每月代扣)。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员工应有义务承担依法由个人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该部分费用公司可从支付员工的工资中代为扣缴。根据法院判决和仲裁或者其它有效的法律文书中列明要求员工向公司支付的费用,公司可以从向员工支付的工资中扣除前述费用。公司将工资打入员工工资帐户。如果员工对工资相关事宜存在任何问题,请咨询人力资源部。如果公司在经营中遇到困难并且发生严重亏损,公司可以在与员工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员工的工资作调整。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及员工的表现对员工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也可以在与员工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员工的工资作相应的调整。
(2)薪酬档级员工工资均归入相应的薪酬档级,而每一级薪酬档级有对应的标准薪酬,以期在实现公司内部和外部公平的基础上建立每个职位的工资范围。薪酬档级和标准薪酬视情况每两年调整一次。
(3)固定工资和浮动工资员工工资总额=标准薪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固定工资员工每月的基本工资是其固定工资,基本工资是标准薪酬的组成部分。浮动工资即,绩效工资和奖金。绩效工资是依据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来进行计算,绩效工资数额直接与员工的工资表现挂钩。在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之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业绩及盈利状况,和员工的年度表现自行决定向在职员工发放奖金,以奖励员工对公司及公司的持续发展所作的贡献。除公司奖励政策之规定外,员工取得公司奖金还应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a.没有出现因员工过失而发生的责任事故或公司损失;b.员工没有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c.在奖金支付日仍在公司员工名册上的正式员工。
(4)工资增长在按绩效支付报酬的理念以及激励员工的绩效文化背景之下,公司适当地为最佳表现者提供更有竞争力的工资增幅。按绩效支付报酬的工资调整计划的目标是根据绩效的不同等级将员工的工资区分开来。同时,必须确保公司的支付能力。
(5)福利计划---假期公共假日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休假日。公司将根据政府公布的放假安排公布公司的放假日期,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放假时间作相应调整。婚假员工合法结婚给予婚假三天。婚假为带薪假,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婚假需提前两周申请,并出具相关有效证明,经部门主管领导同意,报行政部审核。婚假必须一次性休完。
丧假员工家中直系亲属遇有丧事,可给予三天丧假。丧假为带薪假,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产假公司女职工按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公司规定休产假。
(6)员工福利—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五种保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以及住房公积金为员工予以办理及缴纳,人力资源部负责为员工办理。员工需缴纳保险及公积金中规定个人按比例应缴纳部分的金额,此金额将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员工离职后,公司将停止为其办理五险一金的缴纳及存档。
(7)员工福利—其他福利a.优秀员工奖励;b.员工体检;c.企业文化活动;d.节日慰问。
3、培训计划
序号 | 培训课程 | 培训类别 | 培训对象 | 培训形式 | 培训讲师 |
1 | 新员工入职培训 | 内训 | 新员工 | 讲授 | 人力资源部 |
2 | OA系统使用培训 | 内训 | 公司职员 | 讲授 | 流程与IT部 |
3 | 外部接待礼仪培训 | 内训 | 公司职员 | 示范讲解 | 人力资源部 |
4 | 公司制度培训 | 内训 | 公司职员 | 讲授 | 人力资源部 |
5 | 锂电池技术简介 | 内训 | 技术人员 | 讲授 | 研究院 |
6 | 电池生产工艺介绍 | 内训 | 技术人员 | 讲授 | 研究院 |
7 | PACK生产工艺介绍 | 内训 | 技术人员 | 讲授 | 研究院 |
8 | PACK产品亮点介绍 | 内训 | 公司职员 | 讲授 | 研究院 |
9 | 电芯产品亮点介绍 | 内训 | 公司职员 | 讲授 | 研究院 |
10 | 财务费用报销规定 | 内训 | 公司职员 | 讲授 | 财务部 |
11 | 公司资金安全管制 | 内训 | 公司职员 | 讲授 | 财务部 |
12 | 财务ERP系统操作培训 | 内训 | 公司职员 | 讲授 | 流程与IT部 |
13 | 最新税法知识学习 | 内训 | 公司职员 | 讲授 | 财务部 |
14 | 设备管理及安全培训 | 内训 | 技术人员 | 示范讲解 | 制造部 |
15 | 产品技术培训 | 内训 | 公司职员 | 讲授 | 营销中心 |
16 | 营销技能培训 | 内训 | 公司职员 | 现场讨论 | 营销中心 |
17 | 团队合作培训 | 内训 | 公司职员 | 讲授 | 营销中心 |
18 |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培训 | 外训 | 公司职员 | 讲授 | 外部机构 |
19 | 证券规范督导培训 | 外训 | 公司职员 | 讲授 | 外部机构 |
20 | 产品及市场现状介绍 | 内训 | 公司职员 | 讲授 | 营销中心 |
21 | 质量知识培训 | 内训 | 公司职员 | 讲授 | 质量部 |
22 | 安全知识培训 | 内训 | 公司职员 | 讲授 | 安环部 |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 128,572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 | 2,773,493.00 |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是□否?不适用原因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也未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的规定,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坚持以风险导向为原则,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持续的改进和优化,以不断适应外部环境变化和内部管理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和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重大事项,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全面负责内部审计及内部检查工作,并配备了专职的内部审计人员,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权。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 | - | - | - | - | - | - |
十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4年04月26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www.cninfo.com.cn巨潮资讯网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1)公司内部控制无效;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3)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但公司内部控制未能识别该错报;4)已经发现并报告给董事会和经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5)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或实施相应的控制机制,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4)对于编制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5)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财务报告一般缺陷的迹象包括: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1)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2)违反相关法规、公司规程或标准操作程序,且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重大负面影响;3)出现重大安全生产、环保、产品(服务)事故;4)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造成按上述定量标准认定的重大损失;5)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要缺陷:1)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出现一般失误;2)违反公司规程或标准操作程序,形成损失;3)出现较大安全生产、环保、产品(服务)事故;4)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5)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定量标准 | 重大缺陷:差错金额≥资产总额的0.4%,差错金额≥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3%;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0.05%≤差错金额<资产总额的0.4%,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0.4%≤ | 重大缺陷:差错金额≥资产总额的0.4%,差错金额≥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3%;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0.05%≤差错金额<资产总额的0.4%,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0.4%≤差 |
差错金额<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3%;一般缺陷:差错金额<资产总额的0.05%,差错金额<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0.4%。 | 错金额<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3%;一般缺陷:差错金额<资产总额的0.05%,差错金额<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0.4% |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不适用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否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无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不适用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根据《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公司所处行业不属于重污染行业,不存在高危险、高污染的情况。公司一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二、社会责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认真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在不断为股东创造价值的同时,积极承担对员工、供应商、客户、社会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责任,树立并维护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实现公司与员工、公司与社会、公司与环境的健康和谐发展。
(一)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强风险防控能力,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狠抓信息披露质量建设,从源头把关,严格信息的收集、编制、传递、审核、复核等每一个环节,把真实、准确、完整作为信息披露的生命线,并及时、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传递企业的经营结果、战略发展、重大事项等重要信息,以及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同时公司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平台、接听投资者电话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有效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职工权益保护
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才理念,为员工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尊重和保护员工权益,严格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全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发放福利奖励,享有法定节假日,切实关注员工健康和满意度;大力推进和实施作业自动化及智能化,减轻员工劳动强度,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同时重视员工培养,加强员工培训和教育,努力提升员工整体素质,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成长,构建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
(三)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公司一贯秉承诚实守信、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积极构建和发展与供应商、客户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注重
与各相关方的沟通与协调,共同构筑信任与合作的平台,努力实现与供应商、客户、消费者的良好共存,共创财富、共享成果。报告期内,公司与供应商和客户合同履约良好,各方的权益都得到了应有的保护。
(四)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相关法律法规,致力于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工作。报告期内,随着公司募投项目内蒙电芯生产基地技改项目的调整实施,将带来电芯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节约、废料节省及能耗节约,控制和消除电芯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为构建高效、节能、绿色、环保、舒适的生产车间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公司在报告期内加快小型储能领域的业务布局;后续公司将加快关于电力储能及新能源配套储能电池产品的筹备,公司希望储能产品在清洁能源领域能尽快获得应用,为构建“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的实现添砖加瓦;公司在日常管理中也不断挖掘节能潜力,通过全员全方位价值创新活动的实施,在对设备、供配电、照明等系统采用节能基础上,推行生产消耗定额制、无纸化办公等多种措施,实现全员节能,节约资源,杜绝浪费,不断提高资源的利用率、降低能源耗用。
(五)公共关系安全生产公司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采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分解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力度,加强安全消防设备设施的检查维修保养,认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控制各类事故发生。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公司报告年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郭鸿宝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本人单独控制的及/或本人作为实际控制人之一的企业,目前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坚瑞沃能及其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2、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本人单独控制的及/或本人作为实际控制人之一的企业,也不会:(1)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坚瑞沃能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2)以任何形式支持坚瑞沃能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从事与坚瑞沃能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以其它方式介入任何与坚瑞沃能及 | 2016年02月19日 | 长期有效 | 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
述承诺及保证而给坚瑞沃能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人谨此确认: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承诺函及本承诺函项下之承诺均不可撤销;如法律另有规定,造成上述承诺及保证部分内容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本人在本承诺函项下其它承诺及保证的效力。 | |||||
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常德中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重整投资承诺 | 1、承诺自其在坚瑞沃能重整程序中认购的股票到账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坚瑞沃能的股票;2、承诺在其作为重整后公司主要股东以及坚瑞沃能所在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经济环境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前提下,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改善生产经营、注入其他经营资产等各类方式,自2020年1月1日只2022年12月31日期间坚瑞沃能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3亿元。若因承诺主体原因导致上述承诺未实现的,其应当在坚瑞沃能2022年度报告披露 | 2019年12月26日 | 不转让股票承诺期至2023年5月12日 |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承诺人未完成业绩补偿承诺。 |
后三个月内以现金方式向坚瑞沃能补足。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李瑶、郭鸿宝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承诺人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坚瑞沃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充分尊重坚瑞沃能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坚瑞沃能独立经营、自主决策;在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人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2、承诺人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坚瑞沃能及其控制的企业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坚瑞沃能及其控制的企业向本人及本人投资或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3、承诺人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坚瑞沃能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坚瑞沃能《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 2016年02月29日 | 长期有效 | 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
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坚瑞沃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承诺人对因其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坚瑞沃能或沃特玛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承诺一经做出即刻生效,自承诺人持有坚瑞沃能股份及依照有关规定被认定为坚瑞沃能关联人期间均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 |||||
李瑶 | 股份限售承诺 | 1、本人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2、上述12个月的限售期满后,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本承诺人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可以分步解除锁定,其原则是:业绩承诺期内,沃特玛2016年承诺累积利润实现后可解锁本人在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的25%,2017年承诺累积利润实现后可解锁本人在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的30%,2018年承诺累积利润实现后可解锁本人在本次交易中所获股 | 2016年02月29日 | 长期有效 | 未完成业绩承诺,股份继续锁定。 |
本次认购取得的坚瑞沃能的股份由于坚瑞沃能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孳息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锁定期届满之后股份的交易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 ||||||
李瑶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自2016年1月1日起,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和2018年12月31日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累积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0,350万元、90,900万元、151,800万元。如果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实际实现的累积净利润未达到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的,则承诺人应按照约定对坚瑞沃能予以补偿。 | 2016年02月29日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实施完成日止 | 承诺人承认业绩对赌失败并承诺按照补偿的上限52亿元对公司进行补偿。承偌人李瑶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方式包括由公司回购注销李瑶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向公司支付补偿款。报告期内尚未履行完毕。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郭鸿宝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本人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坚瑞沃能营业执照上所列明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在本人作为坚瑞沃能主要股东的事实改变之前,本人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 | 2010年08月19日 | 长期有效 | 报告期内,承诺人未严格履行承诺 |
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自经营,合资经营和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从事与坚瑞沃能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因未履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本人将对公司遭受的损失作出赔偿。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为坚瑞沃能股东为止。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公司将尽量避免、减少与坚瑞沃能发生关联交易。如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按照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程序履行批准手续。 | |||||
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常德中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保力新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 | 2021年08月05日 | 在本企业作为保力新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 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
停止生产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产品;②停止经营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③将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纳入保力新的经营体系;④将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经营。(4)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在本企业作为保力新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如因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保力新的利益及其它股东权益受到损害,本企业同意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 |||||
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常德中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1)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保力新发生关联交易。(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商业原则,严格按照《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 | 2021年08月05日 | 在本单位作为保力新控股股东期间,该承诺持续有效。 | 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对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通过与保力新签订正式的关联交易协议,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使交易在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下进行。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在交易过程中将不会要求或接受保力新提供比独立第三方更优惠的交易条件,切实维护保力新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本单位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保力新的利益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如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保力新的利益或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本单位作为保力新控股股东期间,上述承诺持续有效。 | |||||
高保清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保力新及其下属子公司生 | 2021年08月05日 | 在本人作为保力新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 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
争,则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将积极采取下列措施的一项或多项以避免同业竞争的发生:①停止生产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产品;②停止经营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③将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纳入保力新的经营体系;④将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经营。(4)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在本人作为保力新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如因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保力新的利益及其它股东权益受到损害,本人同意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 |||||
高保清 |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1)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保力新发生关联交易。(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 | 2021年08月05日 | 在本人作为保力新实际控制人期间,该承诺持续有效。 | 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
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保力新的利益或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本人作为保力新实际控制人期间,上述承诺持续有效。 | |||||
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常德中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高保清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 (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企业/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2021年07月06日 | 长期有效 | 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
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 | 融资租赁租金的承诺 | 1、控股股东将督促发行人 | 2021年10月28日 | 公司与山高国际融资租赁 | 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 |
(有限合伙)(曾用名:常德中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及时足额支付山高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租赁租金。2、如发行人因募集资金无法募足、销售情况及应收账款回收不及预期等情况,导致无法及时足额支付融资租赁租金时,常德中兴将向发行人提供相应借款专项用于支付融资租赁租金等方式以确保相关产线设备不被山高租赁行使质权而影响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 | (深圳)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协议结束时。 | 了承诺 | |||
其他承诺 | 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常德中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关于社会保险跟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 常德中兴就其成为控股股东之后(2020年5月12日至今)保力新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事宜作出承诺,若保力新被要求为其员工补缴(2020年5月12日至今)未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的“五险一金”,或因“五险一金”缴纳问题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处罚,本企业将全额承担该部分补缴款项或因被处罚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保证保力新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 2021年08月05日 | 长期有效 | 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否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 |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要求业绩承诺人抓紧履行业绩补偿承诺,落实具体实施计划,加强履约保障措施。目前公司已启动司法程序来最终确定业绩补偿的金额,并向业绩承诺人追偿,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1、李瑶业绩承诺未履行完毕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2018年度沃特玛严重亏损,按照《盈利预测承诺及补偿协议》和《盈利预测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李瑶对公司的业绩补偿金额为52亿元的补偿上限,截至报告期末,其中11.09亿元李瑶先期已进行了赔付;同时,根据西安中院于2019年12月27日裁定批准的《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司已于2020年5月18日办理完毕以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31日收市时李瑶账户中目前持有的257,750,290股为基数实施资本公积转增形成的219,087,747股份的注销手续。后续公司将继续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仲裁、执行等合法途径清收李瑶对公司负有的对公司剩余的补偿义务。另据公司了解,李瑶因自身债务负担沉重,已成为多起案件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后续能否通过追偿措施完全实现对李瑶的债权存在风险及不确定性。目前,李瑶持有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或执行划转等将会导致公司可能无法及时对李瑶所持股票实施回购注销,公司注销李瑶所持股票事项的执行存在不确定性。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份暨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2、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重整投资承诺未履行完毕根据公司、公司破产管理人与常德新中喆于2019年12月25日就重整投资事项签署的《重整投资补充协议二》约定以及公司经审计的2020年、2021年、2022年三年财务报告,公司认为业绩承诺人常德新中喆业绩补偿金额为8.28亿元。但经公司董事会与业绩承诺人常德新中喆沟通后,常德新中喆提出《重整投资补充协议二》约定的业绩补偿的基础条件为其作为主要股东以及公司所在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经济环境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其认为业绩承诺期间受外部环境影响属于所在行业相关政策、经济环境均发生了重大不利变化,应该考虑计算的期间起点和政策、环境因素影响停工的损失等做必要扣除,同时,非因常德新中喆原因对于业绩实现造成的影响应扣除。因此,若按业绩承诺人常德新中喆确定的上述补偿范围,则大体匡算出来的业绩补偿金额约为6.5亿元,但仍尚未最终确认具体业绩补偿范围。常德新中喆承诺会尽快确认最终业绩补偿金额,制定切实可行的业绩补偿方案并尽快实施。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仅向公司履行了8,200万元的现金补偿义务。应对措施:公司董事会将继续要求业绩承诺人抓紧履行业绩补偿承诺,落实具体实施计划,加强履约保障措施。目前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启动司法程序来最终确定业绩补偿的金额,并向业绩承诺人追偿,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因公司全资子公司福瑞控股有限公司5个银行账户(截止2022年12月31日额账面余额仅为42.77万元)由于无法取得法定代表人签字等原因未能实施函证或无法取得银行回函,导致利安达年审会计师无法确定上述银行账户的余额及发生额,无法判断其对会计报表的影响。进展:已执行完毕审计程序,审计师确认可以消除。
2、利安达年审会计师无法确定保力新公司与中山慧通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进展:正在为新任审计师搜集直接证据。董事会将竭尽所能,持续配合会计师搜集审计证据,消除上述关联关系的保留事项。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成立日期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陕西保宝储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000万 | 2023-05-31 | 陕西 | 陕西 | 制造业 | 50.00 | 设立 | |
保力新(商洛)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00万 | 2023-10-11 | 陕西 | 陕西 | 制造业 | 70.00 | 设立 | |
保力新(民权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600万 | 2023-10-23 | 河南 | 河南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深圳保力泰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200万 | 2023-12-05 | 深圳 | 深圳 | 制造业 | 51.00 | 设立 | |
深圳保新林珈数字科技创新有限公司 | 1000万 | 2023-12-11 | 深圳 | 深圳 | 商业 | 51.00 | 设立 | |
保力新能源技术(芒市)有限公司 | 1000万 | 2023-01-29 | 云南 | 云南 | 商业 | 100.00 | 设立 |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9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李留庆、张帆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李留庆与张帆均为1年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是□否是否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履行审批程序?是□否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公司原审计机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6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了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财务审计需求等情况,公司经筛选及预先沟通,拟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面值退市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2.1条第(二)款的规定,若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已连续10个交易日低于1元,若公司股价持续低迷,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面值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因买卖合同纠纷,东莞市诚良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保力新(蚌埠)智能科技有限 | 17.88 | 是 | 已判决 | 限被告保力新(蚌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东莞市诚良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支付本案 | 已结案 | 2023年08月04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新增诉讼及前期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
公司、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佳力新能源科技企业(有限合伙)、蚌埠禹投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货款本金及违约金等共计178,828.1元。 | 货款173,739元;被告保力新(蚌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东莞市诚良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损失(以173,739元为基数,按年利率5.55%标准,从2022年4月1日起计至该货款实际付清之日止);被告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佳力新能源科技企业(有限合伙)、蚌埠禹投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在其减少出资的18,000,000元、14,000,000元、8,000,000元范围内,对被告保力新(蚌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判项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3,876.56元、保全费1,404.94元合计5,281.50元,由被告 | 067) |
保力新(蚌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 |||||||
因买卖合同纠纷,东莞市豫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保力新(蚌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佳力新能源科技企业(有限合伙)、蚌埠禹投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货款本金及违约金等共计567,063.38元。 | 56.71 | 是 | 已判决 | 保力新(蚌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五日内日向原告支付货款549040元及逾期付款损失(以549040元为本金,从2022年1月24日起按一年期贷款报价利率即3.7%的1.5倍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各股东在减资范围内对蚌埠保力新债务承担补充责任(保力新在减资的1800万元范围内承担);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8090.64元各被告负担。 | 已结案 | 2022年12月13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 |
因加工合同纠纷,深圳市鑫鸿基科技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保力新(蚌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佳力新能源科技企业(有限合伙)、蚌埠禹投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货款本金及 | 171.42 | 是 | 已判决 | 被告保力新(蚌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鑫鸿基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677,673.23元及利息;驳回原告深圳市鑫鸿基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判决公司不承担责任;执行阶段原告申请将公司追加为被执行人,后续法院裁定保力新、蚌埠禹投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佳力新能源科技企业(有限合伙)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2023年11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新增诉讼及前期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 |
违约金等共计1714162.23元。 | |||||||
因买卖合同纠纷,惠州迪雅电子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保力新(蚌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佳力新能源科技企业(有限合伙)、蚌埠禹投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货款本金及逾期利息共计232481.94元。 | 23.25 | 是 | 已判决 | 被告保力新(蚌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惠州迪雅电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54,928.1元及利息(以254,928.1元为基数,从2022年1月28日起按年利率5.55%计至清偿之日止);被告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佳力新能源科技企业(有限合伙)、蚌埠禹投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在各自减少出资18,000,000元、14,000,000元、8,000,000元范围内,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货款本息承担补充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2,394元,保全费1,682元,合计4,076元,由被告保力新(蚌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保力新 | 驳回公司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 2023年08月04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新增诉讼及前期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佳力新能源科技企业(有限合伙)、蚌埠禹投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 |||||||
因合同纠纷,中山慧通新能源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因履行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103万元。 | 103 | 否 | 已撤诉 | 原告撤回起诉 | 已执行 | 2023年11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新增诉讼及前期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 |
因合同纠纷,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政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力新(蚌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原告借款600万元及利息531,308元;判令保力新、东莞市佳力新能源科技企业(有限合伙)、蚌埠禹投集团有限公司、赵军、赵研吉对前述借款600万元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责任;判令解除原告与保力新签订的《年产500万台低速智能出行项目投资协议》及《年产500万台低 | 653.13 | 是 | 已判决 | 确认原告与被告保力新签订的《年产500万台低速智能出行项目投资协议》与《年产500万台低速智能出行项目补充协议》已于2023年10月8日解除;被告保力新(蚌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返还原告人民币600万元及利息(以600万元为基数,自2023年10月8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暂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被告保力 | 公司不服判决已上诉 | 2024年03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新增诉讼及前期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关于前期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
速智能出行项目补充协议》。 | 新、东莞市佳力新能源科技企业(有限合伙)、蚌埠禹投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第2项的款项返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7519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62519元,由被告保力新(蚌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保力新、东莞市佳力新能源科技企业(有限合伙)、蚌埠禹投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 ||||||
因合同纠纷,深圳市建业兴科技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追加被申请人蚌埠禹投集团有限公司、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佳力新能源科技企业(有限合伙)为(2023)粤0306执9458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及抽逃出资范围内对被执行人的还款义务承担责任。 | 168.99 | 否 | 已裁定 | 驳回申请人深圳市建业兴科技有限公司追加被申请人蚌埠禹投集团有限公司、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佳力新能源科技企业(有限合伙)为(2023)粤0306执9458号案件的被执行人的请求。 | - | 2024年03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新增诉讼及前期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关于前期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
因劳动合同纠纷,董新峰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保力新(无锡)动力系统有限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35,000元并发放无正当理由被克扣的工资12,000元。 | 4.7 | 是 | 尚未判决 | 尚未判决 | 尚未判决 | 2023年12月26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新增诉讼及前期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7) |
因劳动争议,李文峰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保力新(东莞)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支付2022年度周末及节假日加班未调休之工资共计人民币165,713.10元;支付2022年度加班未调休之工资而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28,380元;支付2022年度未休年假之工资共计人民币3,914.49元;责令被告按上述应付金额100%的标准向原告加付赔偿金共计人民币167,017.93元;以及因被告未依法与原告签署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止书面劳动合同的 | 45.02 | 否 | 已判决 | 判决保力新(东莞)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李文锋支付2022年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1304.83元;驳回原告李文锋的其他诉讼请求。 | 已判决,原告提出上诉 | 2024年03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新增诉讼及前期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7)、《关于前期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
双倍工资差额共计85,140元。 | |||||||
因买卖合同纠纷,广州江侨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保力新(内蒙古)电池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合计701,600元以及逾期付款违约金67,503.03元。 | 76.91 | 否 | 已调解 | 保力新(内蒙古)电池有限公司自愿于2024年3月18日前给付广州江侨电子设备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40万元;广州江侨电子设备有限公司自愿于2024年3月18日前向保力新(内蒙古)电池有限公司开具票面金额为155,600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广州江侨电子设备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 已执行 | 2024年03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新增诉讼及前期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7)、《关于前期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
因买卖合同纠纷,广州江侨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保力新(内蒙古)电池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合计88,000元以及逾期付款违约金9,765.74元。 | 9.78 | 否 | 已调解 | 保力新(内蒙古)电池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广州江侨电子设备有限公司《设备釆购合同》剩余圆柱32700分容柜款80,000元;2024年3月29日前广州江侨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为保力新(内蒙古)电池有限公司开具80,000元的发票;保力新(内蒙古)电池有限公司自收到广州江侨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开具 | 已执行 | 2024年03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前期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
的发票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上述欠付款项80,000元;就上述内容,双方履行完毕后,案涉设备圆柱32700分容柜有关的所有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质量问题、验收、调试、后续的维修保养、质保责任等)均由保力新(内蒙古)电池有限公司自行承担,与广州江侨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无关,保力新(内蒙古)电池有限公司不得就案涉设备项下的权利义务向广州江侨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主张任何责任。 | |||||||
因租赁合同纠纷,呼和浩特金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保力新(内蒙古)电池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截止2023年10月1日的厂房租赁费、厂房供暖费、宿舍租赁费、宿舍供暖费、宿舍物业费、食堂费用、水电 | 2,369.35 | 是 | 已调解 | (1)保力新(内蒙古)电池有限公司自愿给付原告呼和浩特金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24年1月31日的厂房租赁费、厂房供暖费、宿舍租赁费、宿舍供暖费、宿舍物业费、食堂等费用共计23,693,543.73元,给付方式:自 | 执行中 | 2024年02月05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新增诉讼及前期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7)、《关于公司新增诉讼及前期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
费,以上共计42,373,131元及利息。 | 2024年2月1日起每月月底前给付不少于2,000,000元(该款项首先用于支付被告2024年2月1日起新产生的厂房、宿舍、食堂的租赁费、供暖费、物业费、水电费等各项费用,剩余部分用于偿还上述欠款),直至2024年12月31日前全部付清;(2)若被告保力新(内蒙古)电池有限公司未按照第一项约定的期限及金额给付,则被告自愿给付逾期利息,该利息截至2023年9月30日为3,484,717.56元;从2023年10月1日起,以实际欠付的金额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3)若被告保力新(内蒙古)电池有限公司未按照第一项约定的期限及金额给付,视为 |
全部欠付款项到期,原告可就全部欠付款项及逾期利息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
因公司被追加为被执行人,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撤销(2022)皖0124执6843号执行裁定书(本案被告安徽微特电机科技有限公司与保力新(蚌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追加公司为被执行人),并判决不得变更追加、追加原告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请求判决解除对原告名下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194 | 是 | 二审驳回 | 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 | 公司银行账户中的194万元已被司法扣划 | 2023年12月26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新增诉讼及前期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7) |
因借款合同纠纷,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湖北利同新能源有限公司、徐涛、南京宏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602.39 | 否 | 已调解 | 被告湖北利同新能源有限公司偿还原告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借款16,023,881.42元,于2023年6月30日之前支付2,000,000 | 执行中 | 2023年08月04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新增诉讼及前期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
武汉昇盛源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荆州利同新能源有限公司支付欠款16,023,881.42元。 | 元,2023年10月30日之前支付2,000,000元,2024年2月28日之前支付4,000,000元,2024年6月30日之前支付8,023,881.42元,支付至户名: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账户:121601417*****26,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科技路支行;被告徐涛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被告湖北利同新能源有限公司未在约定时间足额支付约定款项,原告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就全部剩余未付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原、被告就本案再无纠纷。案件受理费117,943元,减半收取计58,971.5元,由被告湖北利同新能源有限公司、徐涛承担,在支付2023年6月30日款项时一并向原告支付。 |
因买卖合同纠纷,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苏州易换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517,200元。 | 151.72 | 否 | 已判决 | 因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已在公司起诉前受理了申请人刘金对苏州易换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作出决定书,指定江苏天辩律师事务所担任苏州易换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破产申请受理后,债权人就债务人财产向人民法院提起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所列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规定,法院裁定:驳回原告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 公司已向被告苏州易换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申报债权 | 2022年12月13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 |
因买卖合同纠纷,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北京联动天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5,935,322元、违约金502,419.53 | 1,687.5 | 否 | 已判决 | 北京联动天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保力新(无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电池货款9245167.29元;驳回保力新(无锡)能源科 | 二审尚未判决 | 2022年12月23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 |
元以及逾期付款违约金437,291.79元。 | 技有限公司的其他本诉诉讼请求;驳回北京联动天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诉讼请求。本诉案件受理费123050元,产保全费5000元,反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9023元,三项合计197073元,由保力新公司负担93987元(已缴纳),由联动天翼公司负担103086元。 | ||||||
因借款合同纠纷,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荆州利同新能源有限公司、徐涛、南京宏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昇盛源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北利同新能源有限公司支付欠款9,841,900元。 | 984.19 | 否 | 已调解 | 被告荆州利同新能源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货款9,841,900元。具体付款期限及金额如下:2023年6月30日前支付1,000,000元;2023年10月30日前支付1,000,000元;2024年2月28日前支付2,000,000元;2024年6月30日前支付5,841,900元。被告徐涛对本调解协议第一条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荆州利同新能源有限公司、徐涛 | 执行中 | 2023年08月04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新增诉讼及前期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
未按照本调解协议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原告有权就剩余的全部未付款项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80,694元,减半收取后计40,347元,由被告荆州利同新能源有限公司、徐涛共同负担,并于2023年6月30日前直接支付给原告。 | |||||||
因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南京宏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徐涛、湖北利同新能源有限公司、武汉昇盛源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荆州利同新能源有限公司支付欠款6,600,000元。 | 660 | 否 | 已调解 | 被告南京宏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6,600,000元。具体付款期限及金额如下:2023年10月31日前支付3,000,000元,2023年12月31日前支付3,600,000元。被告徐涛对本调解协议第一条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被告南京宏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徐涛未按照本调解协议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则原告保力新能源科技 | 执行中 | 2023年08月04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新增诉讼及前期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
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就剩余的全部未付款项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58,000元,减半收取后计29,000元,由被告南京宏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徐涛共同负担,并于2023年10月31日前直接支付给原告。 | |||||||
因买卖合同纠纷,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宁波京威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支付欠付货款及受理费等合计1531.11万元。 | 1,531.11 | 否 | 已判决 | 被告宁波京威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剩余货款1531.11万元。本案案件受理费113667元,减半计取收56833.5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宁波京威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承担。 | 执行中 | 2023年08月10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
因买卖合同纠纷,保力新(东莞)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保力新(蚌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欠付货款本金及逾期付款利息等合计1251126.11元。 | 125.11 | 否 | 已判决 | 保力新(蚌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保力新(东莞)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支付尚欠剩余货款1209188元及相应逾期付款利息。 | 执行中 | 2023年04月26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新增诉讼及前期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
因买卖合同纠纷,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中山慧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支付欠付的购车款本金1980.4万元。 | 1,980.4 | 否 | 尚未判决 | 尚未判决 | 尚未判决 | 2023年04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新增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
因买卖合同纠纷,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山东星驾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欠付的货款本金2,498,602元、律师费45,000元。 | 254.36 | 否 | 尚未判决 | 尚未判决 | 尚未判决 | 2023年11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新增诉讼及前期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 |
因买卖合同纠纷,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南京金邦动力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加工费1,863,106.56元并支付违约金661,010元。
252.41 | 否 | 尚未判决 | 尚未判决 | 尚未判决 | 2023年11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新增诉讼及前期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 | |
因买卖合同纠纷,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南京隆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原材料款2,253,465.6元并支付赔偿损失 | 259.22 | 否 | 尚未判决 | 尚未判决 | 尚未判决 | 2023年11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新增诉讼及前期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 |
338,780.7元。 | |||||||
因股权转让纠纷,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邓进支付欠付的股权转让款34,100,000元。 | 3,410 | 否 | 已调解 | 经原被告双方确认,双方2017年8月24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原告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全资子公司坚瑞永安安全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所享有的全部股权作价6,910万元转让给被告邓进(其中安沛代持股百分之一)。目前被告邓进已付股权转让款3,500万元,未付股权转让款3,410万元;原被告双方均同意,将被告邓进未付股权转让款3,410万元及原告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提起本次诉讼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等)一次性折价为600万元。被告邓进在调解协议签订当天一次性向原告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600万元,以了结本案项下全 | 已执行 | 2024年03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前期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
部纠纷,该600万元被告邓进已当庭履行完毕;双方确认,在被告履行完调解协议所确定的义务之日起双方已了结基于本案而产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自此不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争议;原告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原告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被告邓进支付的600万元款项后,将不再就本案相关事实向被告邓进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赔或要求;本案案件受理费212,300元,减半收取106,150元,由原告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 |||||||
因股权转让纠纷,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唐未德、常促宁、湖南纽曼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向原告履行股权回购义务,支付股权回购款本金(人民 | 4,299.04 | 否 | 尚未判决 | 尚未判决 | 尚未判决 | 2024年02月05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新增诉讼及前期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适用□不适用
币)2,500万元,利息15,490,410.96元;并判令三被告共同赔偿原告违约金250万元。名称/姓名
名称/姓名 | 类型 | 原因 | 调查处罚类型 | 结论(如有)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高保清 | 控股股东 | 对公司的业绩补偿承诺未全额履行 | 其他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对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高保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2023年09月01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陕西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保清、徐长莹 | 高级管理人员 | 因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存在委托加工业务信息披露不充分、2021年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部分销售回款不真实等问题 | 其他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公司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高保清、徐长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2023年10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陕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 |
整改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整改措施及安排
(一)部分销售回款不真实
1、问题描述公司与宁波京威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威动力)于2020年9月签订32700电芯销售合同,京威动力于2021年4月14日至21日期间支付的货款中有1010万元来自于公司子公司和实控人高保清。上述事项导致公司2021年半年报少记应收账款1010万元,多记预付账款950万元,少记其他应付款60万元,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二条规定。
2、整改措施
(1)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对上述2021年半年度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及追溯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及相应的定期报告。
(2)公司组织财务人员深入学习《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等,提高财务人员对会计准则的理解和认识,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养,明确财务部门的监督与管理职能,并逐步建立统一的财务管理规范与指引,推动财务与业务的高效融合,充分发挥财务对业务的指导作用。同时完善公司出入库、发货签收、盘点等实物管理流程,做好新/老员工业务培训,加强对应收/预收/应付/预付等重点项目审核,提高职业敏感性,尽早识别并制止可能发生的异常业务。
3、整改责任人财务总监、财务部、董事长
4、整改期限已完成,今后将持续规范执行。
(二)委托加工业务信息披露不充分
1、问题描述2020年公司委托加工业务确认销售收入3677.11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比重为26.17%。委托加工业务与自产业务在生产流程、成本核算以及销售毛利率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但公司未在2020年年报中分项披露相关信息。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第二十七条规定。
2、整改措施
(1)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对上述未在2020年年报中分项披露委托加工业务相关的信息进行了补充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及相应的定期报告。
(2)公司组织财务部、证券部等相关人员学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格式准则,加深对以上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业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准。同时,加强监督和复核工作,切实避免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3、整改责任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财务部、证券部
4、整改期限已完成,今后将持续规范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违规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
根据公司、公司破产管理人与常德新中喆于2019年12月25日就重整投资事项签署的《重整投资补充协议二》约定以及公司经审计的2020年、2021年、2022年三年财务报告,公司认为业绩承诺人常德新中喆业绩补偿金额为8.28亿元。但经公司董事会与业绩承诺人常德新中喆沟通后,常德新中喆提出《重整投资补充协议二》约定的业绩补偿的基础条件为其作为主要股东以及公司所在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经济环境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其认为业绩承诺期间受外
部环境影响属于所在行业相关政策、经济环境均发生了重大不利变化,应该考虑计算的期间起点和政策、环境因素影响停工的损失等做必要扣除,同时,非因常德新中喆原因对于业绩实现造成的影响应扣除。因此,若按业绩承诺人常德新中喆确定的上述补偿范围,则大体匡算出来的业绩补偿金额约为6.5亿元,但仍尚未最终确认具体业绩补偿范围。常德新中喆承诺会尽快确认最终业绩补偿金额,制定切实可行的业绩补偿方案并尽快实施。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仅向公司履行了8,200万元的现金补偿义务。
应对措施:公司董事会将继续要求业绩承诺人抓紧履行业绩补偿承诺,落实具体实施计划,加强履约保障措施。目前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启动司法程序来最终确定业绩补偿的金额,并向业绩承诺人追偿,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适用□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河南保力新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购买劳务(代加工) | 公司向河南保力新电池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劳务(代加工) | 市场定价 | 依据协议约定的价格 | 133.45 | 否 | 月结算 | - | ||||
河南保力新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销售商品 | 公司向河南保力新电池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 | 市场定价 | 依据协议约定的价格 | 27.04 | 否 | 月结算 | - | ||||
深圳海运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 股东关联 | 承租 | 公司租用深圳海运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写字楼 | 市场定价 | 依据协议约定的价格 | 143.12 | 否 | 月结算 | - |
合计 | -- | -- | 303.61 | -- | 0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无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不适用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适用□不适用
共同投资方 | 关联关系 | 被投资企业的名称 | 被投资企业的主营业务 | 被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 | 被投资企业的总资产(万元) | 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万元) | 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万元) |
陕西奥林波斯电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西安贝里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股东关联 | 陕西保宝储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大容量高安全性储能专用磷酸铁锂电池的研发及销售 | 2000万元 | 927.88 | 847.3 | -352.6 |
被投资企业的重大在建项目的进展情况(如有) | 不适用 |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是□否应收关联方债权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形成原因 |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新增金额(万元) | 本期收回金额(万元) | 利率 | 本期利息(万元) | 期末余额(万元) |
应付关联方债务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形成原因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新增金额(万元) | 本期归还金额(万元) | 利率 | 本期利息(万元) | 期末余额(万元) |
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股东关联 | 支持公司发展 | 61.73 | 4,500 | 4,540.03 | 0.00% | 0 | 21.7 |
关联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 公司控股股东常德新中喆为公司提供借款是为进一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影响。 |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适用□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2019年6月10日,公司与山高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简称“山高租赁”)签署《融资租赁合同》,拟开展融资租赁交易。融资租赁的方式为直接融资租赁(直租),融资租赁的交易金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租赁期限为6年。后续,公司在进入重整程序后,为了实现重整后的经营发展规划,公司子公司内蒙古安鼎新能源有限公司(已改名“保力新(内蒙古)电池有限公司”)与山高租赁重新签订了合同本金金额为12,883.08万元的《融资租赁合同》(新),融资租赁方式为直接租赁,租赁物为原租赁合同项下位于内蒙古的机器设备,并由公司为内蒙古安鼎新能源有限公司在上述租赁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向山高租赁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保力新(内蒙古)电池有限公司 | 2020年02月07日 | 14,823.2 | 14,823.2 | 连带责任保证 | 35个月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14,823.2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14,823.2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3,276.99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14,823.2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14,823.2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3,276.99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7.12% | |||||||||
其中: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职工大会,经与会职工民主讨论,选举林宇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1)。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张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5)。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后续,公司于2023年2月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
月
日、2023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4)、《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4、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月28日收到郭鸿宝先生拟代表西安坚瑞鹏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本人出具的《关于提议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郭鸿宝先生、坚瑞鹏华提议公司董事会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如下临时提案:《关于免去高保清女士保力新董事职务的提案》、《关于提名选举姚进峰先生为保力新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公司董事会对股东的提案资格、提案内容等进行审查,并于2023年1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是否将股东提议增加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董事会一致认为,郭鸿宝先生本人持有的保力新股份数额不足3%,其单独持有保力新的股份数不满足向公司提出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要求。董事会对股东提请增加的上述临时提案不予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股东临时提案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报告期内,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借款,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借款期限不超过
个月。公司可在规定的额度和期限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一次或分批提取借款。公司根据自身经营资金情况,可在规定期限内随时归还借款。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高保清女士已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5)。
6、报告期内,公司已将2022年9月26日审议通过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就上述归还事项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3年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9)。
8、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坚瑞鹏华合伙企业破产管理人出具的《关于西安坚瑞鹏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资产处置进展情况及拟继续进行资产处置情况的告知函》,坚瑞鹏华合伙企业的破产管理人拟继续对坚瑞鹏华合伙企业所持公司220,742,101股股票进行处置而导致其被动减持,该部分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4.9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票存在被其破产管理人处置而导致被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并拟继续实施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9、报告期内,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部分设备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部分设备以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部分设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治理和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高保清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报告期内,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受让吴可可持有的无锡旭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旭浦”)51%的股权。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等相关公告。
后续公司于2023年6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5)。
12、报告期内,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收到九州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徐海平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九州证券指派任东升先生接替徐海平先生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实际控制人高保清女士通知,获悉常德新中喆及高保清女士将其所持有本公司全部质押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完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品类,满足公司大容量磷酸铁锂电池产品的产能规划需求,拓宽公司磷酸铁锂电池产品在大型储能领域的战略布局,公司与陕西奥林波斯电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奥林波斯”)、西安贝里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里安公司”)签署《合资设立公司协议》,拟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该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合资公司持股比例为50%;奥林波斯认缴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合资公司持股比例为45%;贝里安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合资公司持股比例为5%。2023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认真审核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在巨
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6)。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自查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获悉,郭鸿宝先生持有的公司77,101,083股股票重新拍卖时间为2023年
月
日
时起至2023年
月
日
时止(延时除外)。同时也收到了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上海迈逊拍卖有限公司出具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通知书》,获悉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郭鸿宝先生与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事项,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拟在淘宝网上公开拍卖郭鸿宝持有的保力新股票40,000,000股,该部分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9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9)。后续,公司通过查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以及淘宝网司法网络拍卖平台获悉,郭鸿宝持有的公司77,101,083股股票已通过网络竞价成交,郭鸿宝持有的“保力新”股票4000万股拍卖已流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7)。
16、报告期内,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通知,获悉常德新中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8)。
报告期内,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通知,获悉常德新中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报告期内,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通知,获悉常德新中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17、报告期内,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
号)。
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中对关注函所涉及的具体问题进行了回复。
18、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自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东数据获悉,郭鸿宝先生持有的公司77,101,083股股票已发生过户。该部分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74%,从而导致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郭鸿宝先生被动减持的比例已超过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进展暨持股变动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3年
月
日收到坚瑞鹏华合伙企业破产管理人出具的《关于西安坚瑞鹏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资产处置情况告知函》,坚瑞鹏华合伙企业的破产管理人已通过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公开拍卖的形式将坚瑞鹏华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97,270,000股股票进行了司法处置,该部分股票于2023年8月31日发生过户,其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20%。本次权益变动后,郭鸿宝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坚瑞鹏华合伙企业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由260,770,252股变为163,500,252股,持股比例变动达到了
2.20%,且持股比例降至
3.69%,其不再是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因被司法拍卖导致其持股变动比例达到1%暨被动处置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建立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王建立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王建立先生的原定任期自2021年
月
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经公司董事长提名的王洪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同时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余敏浩
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5)。后续,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议案》。20、报告期内,公司于2023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71)。后续,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1、报告期内,2023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保力新(内蒙古)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保力新”)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无息借款,用于“保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由内蒙保力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存放、使用和管理。该笔借款的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期限不超过3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72)。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以下简称“陕西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高保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陕证监措施字[2023]35号)(以下简称《警示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陕西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77)。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第五届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田进(主任委员)、金宝长(委员)、王洪江(委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82)。
24、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高保清女士、财务总监徐长莹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高保清、徐长莹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陕证监措施字[2023]45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陕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86)。公司及董事长高保清、财务总监徐长莹对决定书中所涉及问题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整改,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
2023-090)。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保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上述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972.62万元(含利息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另外,同意公司对“保力新(内蒙古)电池有限公司专项升级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再次调整,由2023年
月
日再次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
后续,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6、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于2023年收到常德新中喆业绩补偿款共计82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14日、2023年12月19日、2024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绩补偿承诺履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3-096)、《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绩补偿承诺履行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3-099)、《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绩补偿承诺履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其他重要事项风险提示
1、关于签署框架协议无法实施的风险2019年
月
日,公司与航天柏克(广东)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拟结成全面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希望通过建立密切、长久及融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利用各自业务优势、技术优势、渠道、资源和企业品牌,在智慧新能源、锂电池市场应用、锂电产品组装生产、锂电池技术研发等领域的合作打造共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达成战略联盟,融合双方渠道资源,提供锂电产品开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于一体化解决方案,拓宽终端市场,采取联合开发、产品授权、共创平台等多种合作模式。该《框架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仅为表达协议各方初步的合作意愿及商洽结果,该事项的正式实施,尚需进行进一步协商和洽谈,并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协议各方相关权力机关,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2020年
月
日,公司与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猛狮科技”)友好协商,决定由公司与猛狮科技建立企业间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并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围绕各自在新能源产业链等产业上的布局,积极追踪市场动态和项目信息,依托合作协调机制全面沟通各自发展状况,结合实际经营状况及市场行情,共同推进合作项目的发展。该《战略合作协议》仅为双方进行战略合作的原则性协议,具体实施内容和实施过程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2020年
月
日,公司与悍马(重庆)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悍马重庆”)友好协商,决定由公司与悍马重庆建立企业间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拟共同合作开发悍马G1.5定制运营车型,并在车辆的电池配套、投放运营及电池回收等方面展开全面合作。由于悍马重庆于2019年12月30日才注册成立,根据合作方悍马重庆提供的相关印刷文件等资料显示,悍马重庆已获得其外方股东MEV关于悍马品牌及产品授权,但公司目前无法核查已授权的悍马品牌是否涉及纠纷等其他限制性情形,同时悍马重庆自身后续的经营发展情况、资金状况、技术及产能情况、市场环境等因素均对悍马重庆与公司后续能否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产生不确定性。
进展:因当时代表公司对接上述业务的相关人员已离职,经公司与其确认后判断上述合作事项不在继续履行。
2、年产500万台低速智能出行投资项目无法按期实施的风险为扩大公司业务布局,满足公司锂电池产品在低速智能出行领域的布局,经公司与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禹会区人民政府”)友好协商,就年产
万台低速智能出行项目事宜达成一致并签署了《年产
万台低速智能出行项目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及《年产500万台低速智能出行项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投资补充协议》”),公司拟在蚌埠市禹会区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投资建设年产500万台低速智能出行项目,禹会区人民政府在相关配套服务、政策补贴及资源导入方面给予公司全面的支持。本次签署的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仅为双方合作意愿的原则性、意向性协议,协议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进展:因上述实施年产500万台低速智能出行项目的实施主体保力新(蚌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如今已经停工停产,该项目已无法达到预期规划产能。
、公司在三门峡、黄石布局动力电池项目无法按期实施的风险
公司受各地政府邀请进行招商项目洽谈,希望利用当地政府的资源、资金,布局方形、软包电池的电芯产能,积极谋划发展道路,需求突破,加快公司发展。公司先后与三门峡市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铁山区人民政府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及《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公司拟在上述地区共计投资建设7GWh锂电电芯产能项目,各地政府在相关配套服务、政策补贴及资源导入方面给予公司全面的支持。
因为公司账面资金有限,所以与上述政府洽谈,公司提供团队、技术、市场,当地政府协助解决资金问题及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公司与上述政府签署的均是意向性协议,尚处在合作的初级阶段,协议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后续在更进一步的洽谈解决资金的筹集问题时,公司与上述政府未达成一致,项目无法推进实施。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部分设备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部分设备进行调整。同时,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情况下,拟对“保力新(内蒙古)电池有限公司专项升级改造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3年12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部分设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2、报告期内,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保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上述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972.62万元(含利息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另外,同意公司对“保力新(内蒙古)电池有限公司专项升级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再次调整,由2023年12月31日再次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4)。
后续,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21,742,730 | 7.27% | 1,575 | 1,575 | 321,744,305 | 7.27%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141,500,000 | 3.20% | 141,500,000 | 3.2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80,242,730 | 4.07% | 1,575 | 1,575 | 180,244,305 | 4.07%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33,530,000 | 0.76% | 33,530,000 | 0.76%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46,712,730 | 3.32% | 1,575 | 1,575 | 146,714,305 | 3.32%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4,103,848,637 | 92.73% | -1,575 | -1,575 | 4,103,847,062 | 92.73% | |||
1、人民币普通股 | 4,103,848,637 | 92.73% | -1,575 | -1,575 | 4,103,847,062 | 92.73%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 |
他 | |||||
三、股份总数 | 4,425,591,367 | 100.00% | 4,425,591,367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不适用新增1575股高管锁定股,持有人为原监事会主席石风金。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李瑶 | 106,250,290 | 106,250,290 | 重大资产重组取得增发股份锁定,业绩承诺达标前的锁定;减少限售股为高管锁定股。 | 因业绩承诺人李瑶业绩承诺未达标,拟注销所持股份。 |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3,000,000 | 33,000,000 | 从李瑶名下划转取得,该部分为重大资产重组取得增发股份锁定,业绩承诺未达标前的锁定。 | 因业绩承诺人李瑶业绩承诺未达标,应注销所持股份。 | ||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 28,050,000 | 28,050,000 | 执行重整计划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产生。 | 待解除限售条件满足后。 | ||
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5,480,000 | 5,480,000 | 执行重整计划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取得。 | 待解除限售条件满足后。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8,500,000 | 108,500,000 | 因深圳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以物抵债的裁定,将李瑶名下持有的108,500,000 | 因业绩承诺人李瑶业绩承诺未达标,拟注销所持股份。 |
股(限售股)保力新股票抵偿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高保清 | 40,462,440 | 40,462,440 | 参与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而锁定股 | 待解除限售条件满足后。 | ||
石风金 | 0 | 1,575 | 1,575 | 高管锁定股 | 原任期届满后,锁定6个月。 | |
合计 | 321,742,730 | 1,575 | 0 | 321,744,305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22,405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18,897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常德新中喆企 | 境内非国有法 | 13.56% | 600,000,000 | 不变 | 5,480,000 | 594,520,000 | 质押 | 184,170,000 |
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人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48% | 109,975,605 | 增加1,420,205 | 108,500,000 | 1,475,605 | 不适用 | 0 |
李瑶 | 境内自然人 | 2.40% | 106,250,290 | 不变 | 106,250,290 | 0 | 冻结 | 106,250,290 |
鑫沅资管-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鑫沅资产金梅花35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1.86% | 82,288,203 | 不变 | 0 | 82,288,203 | 不适用 | 0 |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81% | 80,000,000 | 增加4,000,0000 | 0 | 80,000,000 | 不适用 | 0 |
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 | 国有法人 | 1.42% | 62,951,948 | 减少23,286,869 | 0 | 62,951,948 | 不适用 | 0 |
童建明 | 境内自然人 | 1.27% | 56,142,450 | 减少400,000 | 0 | 56,142,450 | 不适用 | 0 |
童新建 | 境内自然人 | 1.02% | 45,000,000 | 减少5,000,000 | 0 | 45,000,000 | 不适用 | 0 |
方蕾 | 境内自然人 | 1.00% | 44,255,841 | 增加44,255,841 | 0 | 44,255,841 | 不适用 | 0 |
安忠歌 | 境内自然人 | 1.00% | 44,255,840 | 增加44,255,840 | 0 | 44,255,840 | 不适用 | 0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童建明和童新建为一致行动人。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根据《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公司将采取适当措施逐步对李瑶现持有的坚瑞沃能(现更名为保力新)股份进行回购注销。在回购和注销手续办理完毕前,公司不得为相应股份办理解除限售;相应股份的持有人不享有表决权、查阅复制权、分红权、优先认购权等股权权能。因此,上述股东中李瑶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保力新股票不享有表决权。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无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594,5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94,520,000 |
鑫沅资管-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鑫沅资产金梅花35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 82,288,203 | 人民币普通股 | 82,288,203 |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0,000,000 |
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 | 62,951,948 | 人民币普通股 | 62,951,948 |
童建明 | 56,142,450 | 人民币普通股 | 56,142,450 |
童新建 | 45,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5,000,000 |
方蕾 | 44,255,841 | 人民币普通股 | 44,255,841 |
安忠歌 | 44,255,840 | 人民币普通股 | 44,255,840 |
王梓旭 | 34,960,420 | 人民币普通股 | 34,960,42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1,916,671 | 人民币普通股 | 21,916,671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之中童建明和童新建为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 | 无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高保清 | 2015年11月16日 | 91430700MAL1P2T78 | 企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 | 无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况实际控制人姓名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高保清 | 本人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长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4年04月26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321041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李留庆、张帆 |
审计报告正文
一、保留意见我们审计了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力新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
月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保力新公司2023年
月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1.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营业收入执行了包括检查、询问、函证、访谈等审计程序。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我们对营业收入中的经销商客户收入共计1,587.87万元实施延伸审计程序后仍不足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实施满意的替代审计程序,我们无法判断其是否具备商业实质。
2.如财务报表附注二、
所述,截至2023年
月
日,保力新公司营运资金短缺,营业收入较低且扣非前后净利润均大幅亏损,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为负值。这种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保力新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3.2020年
月,保力新公司破产重整过程中,经破产法院同意,将从原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所接收的抵债车辆
台,以2,800.00万元价格出售给北京锦亿天辰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简称“锦亿天辰”);2020年
月,保力新、锦亿天辰、中山慧通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中山慧通”)又签订协议将锦亿天辰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中山慧通。截至2023年末,上述交易货款尚有1,980.40万元未收回。保力新公司的关联方莘县智博企业管
理咨询合伙企业2020年曾向中山慧通借出资金930.00万元。由于无法确定保力新公司与中山慧通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因此前任会计师对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
我们在对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实施了必要的核查程序,但仍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保力新公司与中山慧通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保力新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外,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货币资金
1.事项描述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保力新公司货币资金为6,838.25万元,占流动资产的
27.48%,对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因此,我们将货币资金的存在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1货币资金”。
2.审计应对
①了解与资金收支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②获取已开立银行账户清单,并与账面银行账户信息进行核对,检查银行账户的完整性;
③对银行账户实施函证程序;
④亲自取得银行对账单,核对账面余额并结合银行对账单和银行日记账,对重要银行账户实施资金流水双向测试,以核实账实的一致性;
⑤检查货币资金余额及受限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⑥检查与货币资金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及附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保力新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保力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如上述“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我们对保力新公司其中重要经销商客户延伸审计程序后仍不足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实施满意的替代审计程序,我们无法判断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我们对保力新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以及上年保留意见事项本期仍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保力新公司与中山慧通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我们无法确定与该事项相关的其他信息是否存在重大错报。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保力新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保力新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保力新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
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保力新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保力新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保力新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
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编制单位: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8,382,502.34 | 186,947,562.56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338,191.00 | |
应收账款 | 26,665,668.75 | 84,724,289.16 |
应收款项融资 | 164,749.42 | 1,348,298.01 |
预付款项 | 12,344,225.79 | 32,332,271.37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2,814,536.05 | 14,674,891.2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08,468,833.78 | 122,756,160.34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5,680,527.92 | 5,418,526.91 |
其他流动资产 | 21,965,962.43 | 13,853,976.34 |
流动资产合计 | 248,825,197.48 | 462,055,975.94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5,955,197.45 | 11,635,725.37 |
长期股权投资 | 10,530,441.35 | 7,609,881.2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9,783,485.71 | 16,551,765.17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7,799,568.06 | 49,859,999.76 |
在建工程 | 44,774,646.52 | 3,111,953.51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97,686,438.44 | 124,636,253.85 |
无形资产 | 480,852.27 | 609,592.53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2,566,351.54 | 17,697,206.7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49,524.43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40,826,505.77 | 231,712,378.20 |
资产总计 | 489,651,703.25 | 693,768,354.14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43,302,734.27 | |
应付账款 | 52,303,301.24 | 64,489,842.65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4,300,874.03 | 11,591,318.56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4,540,335.17 | 4,005,936.00 |
应交税费 | 163,327,331.77 | 167,359,379.65 |
其他应付款 | 44,069,031.86 | 68,601,283.95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479,372.02 | 13,633,055.87 |
其他流动负债 | 559,113.62 | 1,510,155.96 |
流动负债合计 | 276,579,359.71 | 374,493,706.91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058,791.74 | 10,593,855.47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6,947,172.62 | 4,883,867.50 |
递延收益 | 664,000.00 | 664,0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9,669,964.36 | 16,141,722.97 |
负债合计 | 296,249,324.07 | 390,635,429.88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4,425,591,367.00 | 4,425,591,367.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306,186,488.01 | 3,227,898,554.01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24,332,892.64 | -24,346,259.51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7,164,524.60 | 7,164,524.6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7,523,181,538.85 | -7,335,110,945.2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91,427,948.12 | 301,197,240.89 |
少数股东权益 | 1,974,431.06 | 1,935,683.37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93,402,379.18 | 303,132,924.26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489,651,703.25 | 693,768,354.14 |
法定代表人:高保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长莹会计机构负责人:徐长莹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8,420,762.94 | 119,102,201.76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27,258,074.54 | 88,694,771.13 |
应收款项融资 | 164,749.42 | |
预付款项 | 37,981,552.73 | 93,328,693.36 |
其他应收款 | 160,758,294.67 | 164,605,313.5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21,649,038.52 | 21,841,471.37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5,680,527.92 | 5,418,526.91 |
其他流动资产 | 274,688.58 | 274,688.58 |
流动资产合计 | 312,187,689.32 | 493,265,666.67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5,955,197.45 | 11,635,725.37 |
长期股权投资 | 751,848,615.53 | 722,114,055.4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9,783,485.71 | 16,551,765.17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5,226,924.82 | 5,873,839.13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301,858.00 | 359,032.66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49,524.43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84,365,605.94 | 756,534,417.79 |
资产总计 | 1,096,553,295.26 | 1,249,800,084.46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674,739.20 | |
应付账款 | 7,150,153.63 | 71,359,232.37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052,146.72 | 2,949,055.73 |
应付职工薪酬 | 1,445,696.04 | 1,662,193.74 |
应交税费 | 163,246,240.67 | 167,311,780.88 |
其他应付款 | 28,893,760.31 | 116,952,370.90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266,779.07 | 383,377.24 |
流动负债合计 | 203,054,776.44 | 364,292,750.06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6,066,742.56 | 4,597,348.61 |
递延收益 | 664,000.00 | 664,0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6,730,742.56 | 5,261,348.61 |
负债合计 | 219,785,519.00 | 369,554,098.67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4,425,591,367.00 | 4,425,591,367.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308,185,947.91 | 3,229,898,013.91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7,164,524.60 | 7,164,524.60 |
未分配利润 | -6,864,174,063.25 | -6,782,407,919.7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876,767,776.26 | 880,245,985.7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096,553,295.26 | 1,249,800,084.46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36,490,697.54 | 191,370,958.14 |
其中:营业收入 | 136,490,697.54 | 191,370,958.14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22,612,410.51 | 268,123,944.24 |
其中:营业成本 | 165,855,855.70 | 205,725,283.84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292,095.74 | 472,697.22 |
销售费用 | 11,856,102.23 | 8,952,088.54 |
管理费用 | 39,872,209.93 | 40,497,241.54 |
研发费用 | 6,041,065.56 | 7,053,357.10 |
财务费用 | -1,304,918.65 | 5,423,276.00 |
其中:利息费用 | 1,210,257.69 | 5,782,802.85 |
利息收入 | 2,412,053.46 | 3,653,086.51 |
加:其他收益 | 94,946.87 | 380,500.6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265,995.85 | -9,977,548.1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265,995.85 | -9,977,548.10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31,720.54 | 1,095,182.93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3,558,736.65 | -64,989,758.8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3,378,340.21 | -33,634,389.55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8,985.60 | -3,716.43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84,939,132.67 | -183,882,715.49 |
加:营业外收入 | 7,801,575.64 | 4,674,872.81 |
减:营业外支出 | 12,894,258.62 | 9,509,595.44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90,031,815.65 | -188,717,438.12 |
减:所得税费用 | 30.30 | -1,562.19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90,031,845.95 | -188,715,875.93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90,031,845.95 | -188,715,875.93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88,070,593.64 | -186,538,310.40 |
2.少数股东损益 | -1,961,252.31 | -2,177,565.53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3,366.87 | 3,177,203.91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3,366.87 | 3,177,203.91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
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3,366.87 | 3,177,203.91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3,366.87 | 3,177,203.91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90,018,479.08 | -185,538,672.0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88,057,226.77 | -183,361,106.49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961,252.31 | -2,177,565.53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4 | -0.04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4 | -0.04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高保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长莹会计机构负责人:徐长莹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65,748,139.86 | 156,076,020.01 |
减:营业成本 | 65,685,653.96 | 143,777,825.74 |
税金及附加 | 155,909.47 | 251,843.37 |
销售费用 | 5,060,215.53 | 6,725,097.50 |
管理费用 | 16,995,232.04 | 17,266,241.12 |
研发费用 | 356,669.94 | 2,439,814.63 |
财务费用 | -2,390,854.68 | -2,910,336.31 |
其中:利息费用 | 228,166.44 | |
利息收入 | 2,294,918.97 | 3,156,184.07 |
加:其他收益 | 40,337.18 | 73,822.2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265,995.85 | -9,977,548.1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265,995.85 | -9,977,548.10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31,720.54 | 1,095,182.93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4,472,860.21 | -54,275,473.8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40,165.02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52.03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6,581,232.71 | -74,698,647.89 |
加:营业外收入 | 7,669,624.63 | 4,551,075.47 |
减:营业外支出 | 12,854,535.45 | 174,623.81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1,766,143.53 | -70,322,196.23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1,766,143.53 | -70,322,196.23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1,766,143.53 | -70,322,196.23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81,766,143.53 | -70,322,196.23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12,594,629.83 | 163,094,256.84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770,189.65 | 36,333,663.46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504,352.00 | 5,218,563.8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2,869,171.48 | 204,646,484.1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02,593,135.66 | 207,867,047.57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1,390,520.11 | 46,416,033.0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265,787.09 | 4,145,665.1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3,637,831.90 | 34,547,181.2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1,887,274.76 | 292,975,926.9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9,018,103.28 | -88,329,442.89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9,362,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276,616.34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638,616.3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5,841,407.28 | 8,276,909.04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8,020,000.00 | 11,200,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3,861,407.28 | 19,476,909.0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861,407.28 | -3,838,292.7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 | 236,795,869.9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2,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4,000,000.00 | 236,795,869.9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0,000,000.00 | 20,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00,259.6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00,000.00 | 27,800,198.4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4,400,259.60 | 47,800,198.4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599,740.40 | 188,995,671.45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30,804.44 | 34,967.29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3,148,965.72 | 96,862,903.1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0,534,336.74 | 43,671,433.59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7,385,371.02 | 140,534,336.74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2,680,837.02 | 110,055,200.79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9,946,731.4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8,002,812.90 | 24,799,648.7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0,683,649.92 | 164,801,580.9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5,051,309.98 | 189,970,204.93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3,727,633.67 | 18,149,804.59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73,802.84 | 320,799.06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4,928,798.91 | 50,232,365.3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3,881,545.40 | 258,673,173.9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3,197,895.48 | -93,871,593.04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9,362,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276,616.34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999,194.89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637,811.2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70,000.0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3,550,000.00 | 37,346,55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940,353.2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550,000.00 | 71,456,903.2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550,000.00 | -51,819,091.97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36,795,869.9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2,0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2,000,000.00 | 236,795,869.9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0,000,000.00 | 20,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00,259.6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04,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0,400,259.60 | 20,804,000.0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599,740.40 | 215,991,869.9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92,483.93 | 17,447.50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5,055,671.15 | 70,318,632.39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2,479,302.77 | 42,160,670.38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7,423,631.62 | 112,479,302.77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425,591,367.00 | 3,227,898,554.01 | -24,346,259.51 | 7,164,524.60 | -7,335,110,945.21 | 301,197,240.89 | 1,935,683.37 | 303,132,924.2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425,591,367.00 | 3,227,898,554.01 | -24,346,259.51 | 7,164,524.60 | -7,335,110,945.21 | 301,197,240.89 | 1,935,683.37 | 303,132,924.2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 | 78,287,934.00 | 13,366.87 | -188,070,593.64 | -109,769,292.77 | 38,747.69 | -109,730,545.08 |
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3,366.87 | -188,070,593.64 | -188,057,226.77 | -1,961,252.31 | -190,018,479.0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2,000,000.00 | 72,000,000.00 | 2,000,000.00 | 74,00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72,000,000.00 | 72,000,000.00 | 72,000,000.00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 |
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五 |
)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6,287,934.00 | 6,287,934.00 | 6,287,934.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425,591,367.00 | 3,306,186,488.01 | -24,332,892.64 | 7,164,524.60 | -7,523,181,538.85 | 191,427,948.12 | 1,974,431.06 | 193,402,379.18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281,082,697.00 | 3,138,866,003.31 | -27,523,463.42 | 7,164,524.60 | -7,148,572,634.81 | 251,017,126.68 | 10,286,722.34 | 261,303,849.0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281,082,697.00 | 3,138,866,003.31 | -27,523,463.42 | 7,164,524.60 | -7,148,572,634.81 | 251,017,126.68 | 10,286,722.34 | 261,303,849.0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144,508,670.00 | 89,032,550.70 | 3,177,203.91 | -186,538,310.40 | 50,180,114.21 | -8,351,038.97 | 41,829,075.24 |
”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177,203.91 | -186,538,310.40 | -183,361,106.49 | -2,177,565.53 | -185,538,672.0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44,508,670.00 | 108,323,699.90 | 252,832,369.90 | 252,832,369.9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44,508,670.00 | 108,323,699.90 | 252,832,369.90 | 252,832,369.9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 |
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五 |
)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19,291,149.20 | -19,291,149.20 | -6,173,473.44 | -25,464,622.64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425,591,367.00 | 3,227,898,554.01 | -24,346,259.51 | 7,164,524.60 | -7,335,110,945.21 | 301,197,240.89 | 1,935,683.37 | 303,132,924.26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425,591,367.00 | 3,229,898,013.91 | 7,164,524.60 | -6,782,407,919.72 | 880,245,985.7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425,591,367.00 | 3,229,898,013.91 | 7,164,524.60 | -6,782,407,919.72 | 880,245,985.79 | |||||||
三、本期增减 | 78,287,934.00 | -81,766,143 | -3,478,209. |
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3 | 5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1,766,143.53 | -81,766,143.5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2,000,000.00 | 72,00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72,000,000.00 | 72,000,000.00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 |
股东)的分配 |
3.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6,287,934.00 | 6,287,934.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425,591,367.00 | 3,308,185,947.91 | 7,164,524.60 | -6,864,174,063.25 | 876,767,776.26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281,082,697.00 | 3,138,838,936.65 | 7,164,524.60 | -6,712,085,723.49 | 715,000,434.7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281,082,697.00 | 3,138,838,936.65 | 7,164,524.60 | -6,712,085,723.49 | 715,000,434.7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44,508,670.00 | 91,059,077.26 | -70,322,196.23 | 165,245,551.03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0,322,196.23 | -70,322,196.2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44,508,670.00 | 108,323,699.90 | 252,832,369.9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44,508,670.00 | 108,323,699.90 | 252,832,369.9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 |
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 | -17,26 | -17,26 |
他 | 4,622.64 | 4,622.64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425,591,367.00 | 3,229,898,013.91 | 7,164,524.60 | -6,782,407,919.72 | 880,245,985.79 |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坚瑞沃能”),2020年9月完成破产重整后,公司名称由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力新”或“本公司”或“公司”)。法定代表人:高保清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65号6幢10701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773821038P。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消防器材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防火封堵材料销售;超导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电池制造;蓄电池租赁;电池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照明器具制造;电动自行车维修;电动自行车销售;照明器具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电车销售;助动车制造;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专用设备修理;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消防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组)的生产销售。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6日批准报出本财务报表。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部分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公司认为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本公司董事会于编制本年度财务报表时,结合公司经营形式及财务状况,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充分详尽的评估,制定了一系列拟采取的改善措施。基于以上所述,本公司认为仍应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年财务报表更为恰当。
为尽快提升经营水平,改善管理体制,优化经营环境,持续改善提升经营能力,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拟定2024年改善提升持续经营能力措施如下:
(1)改进32700产品的质量、降低成本,进一步扩大海外销售,努力达到盈亏平衡。
(2)稳固电动两轮车市场,开拓共享和换电市场,同时扩大便携式储能市场的产品销售A:电动两轮车市场根据公司磷酸铁锂电芯寿命长,安全性高的特点,公司主要聚焦电动两轮车市场中的电动两轮车换电细分市场和电动两轮车共享细分市场以及电动摩托车市场。公司在维持电动两轮车主机厂大客户持续供货的同时,重点开拓电动两轮车共享及换电市场。B:围绕头部客户开拓户外电源(便携式储能)市场
(3)加大重卡等专用车市场pack产品的渗透。
(4)拓展工商业储能业务,带动公司集成业务的收入的增长。截至目前,已经成立了3家与储能业务相关的公司,推进相关业务的开展与落地。
(5)公司财务状况的持续改善2024年,公司将通过以下手段充实公司的现金流,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
①加大销售力度,压缩存货规模,提高周转速度;
②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取得常德新中喆依照业绩承诺补偿资金,以补充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③出售与主业无关的对外投资资产,回笼资金支持公司的运营;
④通过司法手段催收外部的欠款,目前起诉中的债权总额超过5000万,其中预期可收回的不低于2500万;同时对于到期负债协商展期,以缓解现金流压力。
⑤进一步优化组织架构,提升人均效能;费用管理精细化,提升招采管控能力,优选客户和项目,实行目标成本管理。
(6)大圆柱的投产销售预计会扩大应收,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按照公司的募集计划,公司在改进现有产线产能和质量的同时,提高产线的柔性能力,将大幅提升保力新(内蒙古)制造基地自我造血能力,从而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募投项目结项后,内蒙古生产基地将实现年产能3GWh,改造后的柔性化圆柱生产线,将兼容7款圆柱系列电芯生产。内蒙古生产基地将在1款32700产品基础上,兼容生产6款铝壳全极耳磷酸铁锂圆柱电芯。内蒙古生产基地产能利用率将得到大幅提升,并且产线自动化程度提升,厂房占地面积减少1/3,单位产能下一线人员用工人数和电量损耗大幅降低。这些改善增加了产品成本竞争优势,使公司盈利能力得到加强。
(7)2023年5月成立的陕西保宝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大容量电池组(单只容量3777AH)800只的生产,5WM的储能示范项目已经生产完成,处于调试阶段,UL1973、UL9540A-2019、GB/T36276-2023、IEC62619产品认证中。
(8)大股东正在寻求资产变现,股权质押与转让等方式筹集资金,履行业绩承诺,同时寻求优质资产注入,求得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长期股权投资 | 单项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项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 |
重要的投资活动 | 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的通知》(财会〔2012〕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第十节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7、(
)金融工具”。),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第十节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22、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公司内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权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
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22、长期股权投资”或“第十节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第十节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22、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22、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为购建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
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转入处置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①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②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持有目的是交易性的:①取得相关金融资产或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②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③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1)债务工具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债务工具的分类和后续计量取决于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不能通过现金流量特征测试的,直接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能够通过现金流量特征测试的,其分类取决于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及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同时并未指定此类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类金融资产因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以及因减值导致的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同时并未指定此类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
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将结转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权益工具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工具定义的工具。权益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但本公司管理层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综合收益的,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相关公允价值变动不得结转至当期损益,且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不计提减值准备,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①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其他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贷款承诺,是指按照预先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提供信用的确定性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本公司作为发行方的,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以下二者孰高进行计量:①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减值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金融工具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①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②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③对于未提用的贷款承诺,信用损失为在贷款承诺持有人提用相应贷款的情况下,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
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本公司对贷款承诺预期信用损失的估计,与其对该贷款承诺提用情况的预期保持一致;
④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⑤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对于购买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考虑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按照三阶段分别确认预期信用损失。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其利息收入按照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时,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12.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对于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根据以前年度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组合的历史信用损失率为基础,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前瞻性预测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编制应收账款账龄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模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1)应收票据组合
组合1 | 商业承兑汇票 |
组合2 | 银行承兑汇票 |
(2)应收账款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1 | 账龄组合 |
应收账款组合2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应收账款组合3 | 其他 |
(3)其他应收款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1 | 账龄组合 |
其他应收款组合2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其他应收款组合3 | 其他 |
12、应收票据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
13、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
14、应收款项融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部分,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参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
15、其他应收款
16、合同资产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合同资产是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合同负债是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资产负债表日,对于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分别列示。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分别列示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减去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期末余额后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列示为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
17、存货
(1)存货的分类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发出商品、合同履约成本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本公司期末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方法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18、持有待售资产本公司将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终止经营,是指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本公司将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本公司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9、债权投资
20、其他债权投资
21、长期应收款
22、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权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对于本公司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收购少数股权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照“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
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按期计提折旧或摊销。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40 | 5 | 4.75-2.38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19.00-9.5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19.00-9.50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31.70-19.00 |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3)大修理费用本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25、在建工程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26、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7、生物资产
28、油气资产
29、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本公司期末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相应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30、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1、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2、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合同资产是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合同负债是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分别列示。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分别列示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减去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期末余额后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列示为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
33、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4、预计负债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35、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本公司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本公司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36、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1)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区分本公司发行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作为权益工具:
①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②如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则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则本公司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除按上述条件可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以外,本公司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应归类为金融负债。本公司发行的金融工具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按照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一项负债,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后的金额,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发行复合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占总发行价款的比例进行分摊。
(2)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会计处理方法归类为金融负债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26、借款费用”)以外,均计入当期损益。归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公司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相关交易费用亦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37、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简称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承诺的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至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①锂离子电池组销售收入锂离子电池(组)的销售:本公司于产品出库并取得境内客户签认的送货单以及确认无误的对账单后确认收入,产品销售境外客户以出口报关单的出口日期确认收入。
38、合同成本
39、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当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时,才能确认政府补助。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41、租赁
(1)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本公司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将合同予以分拆,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租赁期是本公司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
①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本公司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包括:A.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B.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C.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D.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作出决定,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租赁负债租赁负债反映本公司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本公司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A.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C.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D.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E.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时,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基础,考虑相关因素调整得出增量借款利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或者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③租赁的变更当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且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时,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未作为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④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⑤售后租回交易对于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属于销售的,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不属于销售的,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
(2)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此外为经营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①融资租赁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租赁收款额,是指本公司因让渡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而应向承租人收取的款项,包括:A.承租人需支付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C.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D.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E.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经营租赁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
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3)售后租回交易对于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属于销售的,根据适用的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和资产处置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销售的,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
4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①《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根据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固定资产因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中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适用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对可比期间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没有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44、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 | 应税收入按13%、9%、6%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7%计缴。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除下表所列示纳税主体不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缴,其余均适用25%税率 |
教育税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5%计缴。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福瑞控股有限公司 | 16.50% |
香港爱凯尔科技有限公司 | 16.50% |
保力新(内蒙古)电池有限公司 | 15.00% |
2、税收优惠
2023年11月09日,子公司保力新(内蒙古)电池有限公司经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联合核准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315000331,有效期3年,本年度适用15%的优惠税率。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存款 | 68,138,206.17 | 143,542,262.21 |
其他货币资金 | 244,296.17 | 43,405,300.35 |
合计 | 68,382,502.34 | 186,947,562.56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676,200.45 | 427,728.16 |
其他说明:
2023年12月31日,其他货币资金余额中包含用于跨境收款业务的PingPong账户127,904.05元及亚马逊账户113,870.38元,微信账户余额2,521.7元。受限资金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3、衍生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338,191.00 | |
合计 | 2,338,191.00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其中: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5)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505,000.00 | 2,338,191.00 |
合计 | 1,505,000.00 | 2,338,191.00 |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票据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3,394,501.66 | 43,229,534.17 |
1至2年 | 25,136,852.31 | 33,173,638.09 |
2至3年 | 23,102,128.84 | 64,634,188.96 |
3年以上 | 426,004,131.18 | 362,647,108.48 |
3至4年 | 63,357,022.70 | |
4至5年 | 93,247.00 | |
5年以上 | 362,647,108.48 | 362,553,861.48 |
合计 | 497,637,613.99 | 503,684,469.70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 |
例 | 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462,801,754.67 | 93.00% | 462,801,754.67 | 100.00% | 0.00 | 443,787,903.39 | 88.11% | 410,950,353.39 | 92.60% | 32,837,550.00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4,835,859.32 | 7.00% | 8,170,190.57 | 23.45% | 26,665,668.75 | 59,896,566.31 | 11.89% | 8,009,827.15 | 13.37% | 51,886,739.16 |
其中: | ||||||||||
其中:账龄组合 | 34,835,859.32 | 7.00% | 8,170,190.57 | 23.45% | 26,665,668.75 | 59,896,566.31 | 11.89% | 8,009,827.15 | 13.37% | 51,886,739.16 |
其他组合 | ||||||||||
合计 | 497,637,613.99 | 100.00% | 470,971,945.24 | 26,665,668.75 | 503,684,469.70 | 100.00% | 418,960,180.54 | 84,724,289.1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462,801,754.67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338,919,102.68 | 338,919,102.68 | 338,919,102.68 | 338,919,102.68 | 10,000.00% | 破产清算,预计无法收回 |
中山慧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19,804,000.00 | 9,902,000.00 | 19,804,000.00 | 19,804,000.00 | 10,000.00% | 存在纠纷 |
义乌易换骑电池有限公司 | 18,850,000.00 | 18,850,000.00 | 18,850,000.00 | 18,850,000.00 | 10,000.00% | 破产清算,预计无法收回 |
坚瑞永安安全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17,230,449.61 | 17,230,449.61 | 17,230,449.61 | 17,230,449.61 | 10,000.00% | 诉讼缠身,预计无法收回 |
北京联动天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6,047,322.00 | 6,047,322.00 | 16,047,322.00 | 16,047,322.00 | 10,000.00% | 合同纠纷 |
宁波京威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 15,311,100.00 | 7,655,550.00 | 15,311,100.00 | 15,311,100.00 | 10,000.00% | 存在纠纷,无法收回 |
荆州利同新能源有限公司 | 9,641,900.00 | 5,161,900.00 | 9,391,900.00 | 9,391,900.00 | 10,000.00% | 存在纠纷,无法收回 |
泉州华威国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613,904.40 | 2,613,904.40 | 533,929.88 | 533,929.88 | 10,000.00% | 存在纠纷,预计无法收回 |
无锡果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2,403,914.30 | 1,603,914.30 | 1,603,914.30 | 1,603,914.30 | 10,000.00% | 存在纠纷,预计无法收回 |
苏州易换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1,517,200.00 | 1,517,200.00 | 1,517,200.00 | 1,517,200.00 | 10,000.00% | 破产清算,预计无法收回 |
保力新(蚌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209,188.00 | 1,209,188.00 | 1,209,188.00 | 1,209,188.00 | 10,000.00% | 存在纠纷,预计无法收回 |
华富(江苏)锂电新技术有限公司 | 221,000.00 | 221,000.00 | 221,000.00 | 221,000.00 | 10,000.00% | 存在纠纷,预计无法收回 |
江苏中锂车业科技有限公司 | 18,822.40 | 18,822.40 | 18,822.40 | 18,822.40 | 10,000.00% | 存在纠纷,预计无法收回 |
江苏协鑫锐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648,000.00 | 648,000.00 | 10,000.00% | 存在纠纷,预计无法收回 | ||
广东盛邦科技有限公司 | 210,816.70 | 210,816.70 | 10,000.00% | 存在纠纷,预计无法收回 | ||
陕西蓝湾进平新能源有限公司 | 21,285,009.10 | 21,285,009.10 | 10,000.00% | 存在诉讼 | ||
合计 | 443,787,903.39 | 410,950,353.39 | 462,801,754.67 | 462,801,754.6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8,170,190.57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7,050,649.12 | 170,506.49 | 1.00% |
1至2年 | 9,825,235.05 | 982,523.51 | 10.00% |
2至3年 | 1,346,877.96 | 404,063.38 | 30.00% |
3至4年 | 115,541.00 | 115,541.00 | 100.00%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6,497,556.19 | 6,497,556.19 | 100.00% |
合计 | 34,835,859.32 | 8,170,190.57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418,960,180.54 | 54,091,739.22 | 2,079,974.52 | 470,971,945.24 | ||
合计 | 418,960,180.54 | 54,091,739.22 | 2,079,974.52 | 470,971,945.2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 | 225,471,858.21 | 225,471,858.21 | 45.31% | 225,471,858.21 | |
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 | 68,854,050.76 | 68,854,050.76 | 13.84% | 68,854,050.76 | |
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 | 31,419,174.00 | 31,419,174.00 | 6.31% | 31,419,174.00 | |
中山慧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21,436,053.00 | 21,436,053.00 | 4.31% | 19,967,205.30 | |
陕西蓝湾进平新能源有限公司 | 21,285,009.10 | 21,285,009.10 | 4.28% | 21,285,009.10 | |
合计 | 368,466,145.07 | 368,466,145.07 | 74.05% | 366,997,297.37 |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值 | |
其中: | ||||||||||
其中: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 | 164,749.42 | 1,348,298.01 |
合计 | 164,749.42 | 1,348,298.01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其中: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4)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5)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8)其他说明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2,814,536.05 | 14,674,891.25 |
合计 | 2,814,536.05 | 14,674,891.25 |
(1)应收利息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2)应收股利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单位往来 | 383,346,387.09 | 384,756,135.95 |
备用金 | 3,751,974.97 | 2,855,668.84 |
其他 | 2,246,477.98 | 2,046,418.50 |
合计 | 389,344,840.04 | 389,658,223.29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491,243.76 | 6,401,096.09 |
1至2年 | 4,715,208.80 | 7,172,046.12 |
2至3年 | 23,100,499.40 | 17,198,188.74 |
3年以上 | 360,037,888.08 | 358,886,892.34 |
3至4年 | 1,423,408.40 | 286,059,324.59 |
4至5年 | 284,612,816.24 | 22,608,083.28 |
5年以上 | 74,001,663.44 | 50,219,484.47 |
合计 | 389,344,840.04 | 389,658,223.29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61,350,150.56 | 92.81% | 361,350,150.56 | 100.00% | 0.00 | 361,262,179.06 | 92.71% | 350,742,179.06 | 97.09% | 10,520,000.00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7,994,689.48 | 7.19% | 25,180,153.43 | 89.95% | 2,814,536.05 | 28,396,044.23 | 7.29% | 24,241,152.98 | 85.37% | 4,154,891.25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7,994,689.48 | 7.19% | 25,180,153.43 | 89.95% | 2,814,536.05 | 28,396,044.23 | 7.29% | 24,241,152.98 | 85.37% | 4,154,891.25 |
合计 | 389,344,840.04 | 100.00% | 386,530,303.99 | 2,814,536.05 | 389,658,223.29 | 100.00% | 374,983,332.04 | 14,674,891.2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保力新(蚌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3,500,000.00 | 3,500,000.00 | 3,500,000.00 | 3,500,000.00 | 10,000.00% | 存在纠纷,预计无法收回 |
邓进 | 34,105,000.00 | 34,105,000.00 | 34,105,000.00 | 34,105,000.00 | 10,000.00% | 存在纠纷,预计无法收回 |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 | 285,715,929.39 | 285,715,929.39 | 285,715,929.39 | 285,715,929.39 | 10,000.00% | 破产清算,预计无法收回 |
坚瑞永安安全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14,153,143.25 | 14,153,143.25 | 14,153,143.25 | 14,153,143.25 | 10,000.00% | 诉讼缠身,预计无法收回 |
湖北利同新能源有限公司 | 16,023,881.42 | 8,573,881.42 | 16,082,852.92 | 16,082,852.92 | 10,000.00% | 存在纠纷,预计无法收回 |
深圳鹭科万科技有限公司 | 1,164,225.00 | 1,164,225.00 | 1,164,225.00 | 1,164,225.00 | 10,000.00% | 存在纠纷,预计无法收回 |
南京宏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6,600,000.00 | 3,530,000.00 | 6,629,000.00 | 6,629,000.00 | 10,000.00% | 存在纠纷,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361,262,179.06 | 350,742,179.06 | 361,350,150.56 | 361,350,150.5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403,272.26 | 14,032.72 | 1.00% |
1-2年 | 1,205,088.78 | 120,508.87 | 10.00% |
2-3年 | 486,737.99 | 146,021.39 | 30.00% |
3-4年 | 16,144,303.68 | 16,144,303.68 | 100.00% |
4-5年 | 2,952,786.77 | 2,952,786.77 | 100.00% |
5年以上 | 5,802,500.00 | 5,802,500.00 | 100.00% |
合计 | 27,994,689.48 | 25,180,153.43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5,425,138.15 | 359,558,193.89 | 374,983,332.04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三阶段 | -16,144,303.68 | 16,144,303.68 | ||
本期计提 | 999,728.51 | 10,547,243.44 | 11,546,971.95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280,562.98 | 386,249,741.01 | 386,530,303.99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374,983,332.04 | 11,546,971.95 | 386,530,303.99 | |||
合计 | 374,983,332.04 | 11,546,971.95 | 386,530,303.9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 | 单位往来 | 286,060,929.39 | 5年以上 | 73.47% | 286,060,929.39 |
邓进 | 单位往来 | 34,105,000.00 | 5年以上 | 8.76% | 34,105,000.00 |
湖北利同新能源有限公司 | 单位往来 | 16,082,852.92 | 1年以下、1-2年、2-3年 | 4.13% | 16,082,852.92 |
坚瑞永安安全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单位往来 | 14,153,143.25 | 5年以上 | 3.64% | 14,153,143.25 |
南京宏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单位往来 | 6,629,000.00 | 1年以下、2-3年 | 1.70% | 6,629,000.00 |
合计 | 357,030,925.56 | 91.70% | 357,030,925.56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其他说明:
9、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1,248,717.18 | 91.13% | 31,715,445.71 | 98.09% |
1至2年 | 735,051.35 | 5.95% | 616,825.66 | 1.91% |
2至3年 | 360,457.26 | 2.92% | ||
合计 | 12,344,225.79 | 32,332,271.37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金额 | 占预付账款总额的比例% | 账龄 | 未结算原因 |
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4,305,340.00 | 34.88 | 1年以下 | 未到结算期 |
南京隆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994,217.24 | 16.16 | 1年以下 | 未到结算期 |
南京金邦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648,766.87 | 13.36 | 1年以下 | 未到结算期 |
珠海市丽晟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646,112.01 | 13.34 | 1年以下 | 未到结算期 |
霍尼韦尔(天津)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764,601.77 | 6.19 | 1-2年、2-3年 | 未到结算期 |
合计 | 10,359,037.89 | 83.93 |
其他说明:
10、存货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0,284,878.27 | 4,747,762.66 | 15,537,115.61 | 38,525,930.66 | 11,832,790.37 | 26,693,140.29 |
在产品 | 782,759.37 | 56,935.17 | 725,824.20 | 24,799,341.84 | 6,296,854.26 | 18,502,487.58 |
库存商品 | 110,609,729.66 | 36,729,628.36 | 73,880,101.30 | 74,902,366.89 | 18,871,119.68 | 56,031,247.21 |
发出商品 | 8,005,345.87 | 8,005,345.87 | 8,882,382.68 | 140,165.02 | 8,742,217.66 | |
委托加工物资 | 10,320,446.80 | 10,320,446.80 | 12,787,067.60 | 12,787,067.60 | ||
合计 | 150,003,159.97 | 41,534,326.19 | 108,468,833.78 | 159,897,089.67 | 37,140,929.33 | 122,756,160.34 |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1,832,790.37 | 7,085,027.71 | 4,747,762.66 | |||
在产品 | 6,296,854.26 | 6,239,919.09 | 56,935.17 | |||
库存商品 | 18,871,119.68 | 33,378,340.21 | 15,519,831.53 | 36,729,628.36 | ||
发出商品 | 140,165.02 | 140,165.02 | ||||
合计 | 37,140,929.33 | 33,378,340.21 | 28,984,943.35 | 41,534,326.19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组合名称 | 期末 | 期初 | ||||
期末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期初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及本年转回或转销原因:
项目 |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 本年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本年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
原材料 | 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 | 因生产领用并销售而结转 | ||
在产品 | 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 | 因生产领用并销售而结转 | ||
库存商品 | 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 | 因销售而结转 |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11、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其他说明: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5,680,527.92 | 5,418,526.91 |
合计 | 5,680,527.92 | 5,418,526.91 |
(1)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 21,965,962.43 | 13,853,976.34 |
合计 | 21,965,962.43 | 13,853,976.34 |
其他说明: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4)本期实际核销的债权投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核销情况债权投资核销说明: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应计利息 | 利息调整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余额 | 成本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减值准备 | 备注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其他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 | 实际利 | 到期日 | 逾期本 | 面值 | 票面利 | 实际利 | 到期日 | 逾期本 |
率 | 率 | 金 | 率 | 率 | 金 |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核销情况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1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利得 | 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损失 | 终止确认的原因 |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其他说明:
17、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11,635,725.37 | 11,635,725.37 | 17,054,252.28 | 17,054,252.28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5,680,527.92 | -5,680,527.92 | -5,418,526.91 | -5,418,526.91 | |||
合计 | 5,955,197.45 | 5,955,197.45 | 11,635,725.37 | 11,635,725.37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其中: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4)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18、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西安坚瑞特种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 3,526,542.74 | -697.52 | 3,525,845.22 | |||||||||
深圳瑞迪泰科电子有限公司 | ||||||||||||
保力新(蚌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268,045.11 | -1,268,045.11 |
河南保力新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 2,815,293.43 | 3,006,555.92 | -533,863.49 | 5,287,985.86 | |||
雷安达电池数字运营(深圳)有限公司 | 2,180,000.00 | -463,389.73 | 1,716,610.27 | ||||
小计 | 7,609,881.28 | 5,186,555.92 | -2,265,995.85 | 10,530,441.35 | |||
合计 | 7,609,881.28 | 5,186,555.92 | -2,265,995.85 | 10,530,441.35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其他说明:
注1:2023年5月25日公司与浙江壹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景宁雷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投资协议书,协议约定共同出资设立雷安达电池数字运营(深圳)有限公司(曾用名:保力新电池数字运营(深圳)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认缴出资500万元,占新成立公司注册资本的25%,浙江壹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100万元,占新成立公司注册资本的55%,景宁雷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400万元,占新成立公司注册资本的20%。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债务工具投资 | ||
权益工具投资 | 19,783,485.71 | 16,551,765.17 |
合计 | 19,783,485.71 | 16,551,765.17 |
其他说明:
20、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不适用
(3)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单位:元
项目 | 转换前核算科目 | 金额 | 转换理由 | 审批程序 | 对损益的影响 | 对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其他说明: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47,799,568.06 | 49,859,999.76 |
合计 | 47,799,568.06 | 49,859,999.76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2,499,153.52 | 44,291,348.86 | 1,086,380.61 | 19,188,308.40 | 77,065,191.39 |
2.本期增加金额 | 5,102,422.60 | 1,131,834.82 | 1,570,981.00 | 7,805,238.42 | |
(1)购置 | 102,247.77 | 1,131,834.82 | 1,431,467.72 | 2,665,550.31 | |
(2)在建工程转入 | 5,000,174.83 | 139,513.28 | 5,139,688.11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 238,432.82 | 34,513.28 | 116,802.68 | 389,748.78 | |
(1)处置或报废 | 238,432.82 | 34,513.28 | 116,802.68 | 389,748.78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12,499,153.52 | 49,155,338.64 | 2,183,702.15 | 20,642,486.72 | 84,480,681.0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7,299,984.92 | 7,375,869.61 | 461,019.23 | 12,068,317.87 | 27,205,191.63 |
2.本期增加金额 | 525,914.10 | 3,378,249.34 | 391,064.07 | 5,306,394.07 | 9,601,621.58 |
(1)计提 | 525,914.10 | 3,378,249.34 | 391,064.07 | 5,306,394.07 | 9,601,621.58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65,375.61 | 18,994.72 | 41,329.91 | 125,700.24 | |
(1)处置或报废 | 65,375.61 | 18,994.72 | 41,329.91 | 125,700.24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7,825,899.02 | 10,688,743.34 | 833,088.58 | 17,333,382.03 | 36,681,112.9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673,254.50 | 38,466,595.30 | 1,350,613.57 | 3,309,104.69 | 47,799,568.06 |
2.期初账面价值 | 5,199,168.60 | 36,915,479.25 | 625,361.38 | 7,119,990.53 | 49,859,999.76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44,774,646.52 | 3,111,953.51 |
合计 | 44,774,646.52 | 3,111,953.51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保力新内蒙储能电池生产线项目 | 2,100,263.90 | 2,100,263.90 | 201,035.23 | 201,035.23 | ||
保力新(内蒙古)电池有限公司专项升级改造项目 | 42,674,382.62 | 42,674,382.62 | 2,910,918.28 | 2,910,918.28 | ||
合计 | 44,774,646.52 | 44,774,646.52 | 3,111,953.51 | 3,111,953.51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例 | 化金额 | |||||||||
保力新内蒙储能电池生产线项目 | 200,000,000.00 | 201,035.23 | 2,004,918.99 | 105,690.32 | 2,100,263.90 | 98.83% | 98.83 | |||
保力新(内蒙古)电池有限公司专项升级改造项目 | 150,190,000.00 | 2,910,918.28 | 44,657,948.85 | 4,894,484.51 | 42,674,382.62 | 33.98% | 33.98 | |||
合计 | 350,190,000.00 | 3,111,953.51 | 46,662,867.84 | 5,000,174.83 | 44,774,646.52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原因 |
其他说明: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工程物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其他说明: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0,106,584.96 | 138,815,912.19 | 178,922,497.1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1,371,764.34 | 11,371,764.34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28,734,820.62 | 138,815,912.19 | 167,550,732.81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7,298,606.97 | 32,915,119.95 | 50,213,726.9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821,769.41 | 12,770,942.11 | 25,592,711.52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0,014,660.45 | 10,014,660.45 |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20,105,715.93 | 45,686,062.06 | 65,791,777.99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4,072,516.38 | 4,072,516.3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
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4,072,516.38 | 4,072,516.38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629,104.69 | 89,057,333.75 | 97,686,438.44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2,807,977.99 | 101,828,275.86 | 124,636,253.85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使用权 | 专有技术 | 特殊使用权 | 商标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375,331.76 | 566,111.18 | 22,912,754.84 | 1,121,704.80 | 31,000.00 | 31,006,902.5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8,301.88 | 28,301.88 | ||||||
(1)购置 | 28,301.88 | 28,301.88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6,403,633.64 | 566,111.18 | 22,912,754.84 | 1,121,704.80 | 31,000.00 | 31,035,204.46 | ||
二、累计 |
摊销 | ||||||||
1.期初余额 | 5,691,198.94 | 415,400.80 | 19,515,487.96 | 1,121,704.80 | 975.02 | 26,744,767.5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2,744.90 | 42,861.36 | 38,335.80 | 3,100.08 | 157,042.14 | |||
(1)计提 | ||||||||
摊销 | 72,744.90 | 42,861.36 | 38,335.80 | 3,100.08 | 157,042.1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5,763,943.84 | 458,262.16 | 19,553,823.76 | 1,121,704.80 | 4,075.10 | 26,901,809.66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415,652.97 | 3,236,889.56 | 3,652,542.5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415,652.97 | 3,236,889.56 | 3,652,542.53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24,036.83 | 107,849.02 | 122,041.52 | 26,924.90 | 480,852.2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68,479.85 | 150,710.38 | 160,377.32 | 30,024.98 | 609,592.53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保力新(无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314,935.08 | 2,314,935.08 | ||||
合计 | 2,314,935.08 | 2,314,935.08 |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保力新(无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314,935.08 | 2,314,935.08 | ||||
合计 | 2,314,935.08 | 2,314,935.08 |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名称 | 变化前的构成 | 变化后的构成 | 导致变化的客观事实及依据 |
其他说明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5)业绩承诺完成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28、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17,697,206.73 | 3,521,610.44 | 8,652,465.63 | 12,566,351.54 | |
合计 | 17,697,206.73 | 3,521,610.44 | 8,652,465.63 | 12,566,351.54 |
其他说明: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租赁负债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使用权资产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251,134.12 | 8,039,225.8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6,251,134.12 | 8,039,225.82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8,504,879,472.69 | 8,427,199,576.34 |
可抵扣亏损 | 1,477,760,556.84 | 1,127,660,742.79 |
合计 | 9,982,640,029.53 | 9,554,860,319.13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年 | 6,487,477.76 | ||
2024年 | 484,181,680.07 | 484,181,680.07 | |
2025年 | 272,719,372.50 | 272,719,372.50 | |
2026年 | 50,260,335.99 | 50,260,335.99 | |
2027年 | 185,858,691.67 | 185,858,691.67 | |
2028年 | 278,685,758.28 | 89,888,116.27 | |
无具体期限 | 206,054,718.33 | 38,265,068.53 | 境外子公司 |
合计 | 1,477,760,556.84 | 1,127,660,742.79 |
其他说明: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履约成本 | 1,249,524.43 | 1,249,524.43 | ||||
合计 | 1,249,524.43 | 1,249,524.43 |
其他说明: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997,131.32 | 997,131.32 | 冻结 | 司法冻结 | 46,413,225.82 | 46,413,225.82 | 司法冻结及应付票据保证金 | |
合计 | 997,131.32 | 997,131.32 | 46,413,225.82 | 46,413,225.82 |
其他说明: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0.00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其他说明: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34、衍生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43,302,734.27 | |
合计 | 43,302,734.27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元,到期未付的原因为。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19,108,113.31 | 26,414,274.78 |
设备及工程款 | 33,110,695.66 | 36,769,774.37 |
其他 | 84,492.27 | 1,305,793.50 |
合计 | 52,303,301.24 | 64,489,842.65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北京利泰恒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741,209.02 | 合同尚未结算 |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 | 618,619.61 | 合同尚未结算 |
蒲迅技术有限公司 | 433,804.70 | 合同尚未结算 |
常州市鑫启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373,451.33 | 合同尚未结算 |
广东金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193,600.00 | 合同尚未结算 |
合计 | 2,360,684.66 |
其他说明:
37、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44,069,031.86 | 68,601,283.95 |
合计 | 44,069,031.86 | 68,601,283.95 |
(1)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其他说明:
(2)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其他应付款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支付的破产债权 | 6,594,988.28 | 16,611,202.47 |
往来款 | 37,314,225.83 | 51,606,988.41 |
保证金及定金 | 17,910.00 | 20,000.00 |
其他 | 141,907.75 | 363,093.07 |
合计 | 44,069,031.86 | 68,601,283.95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呼和浩特金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26,400,662.75 | 未结算 |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6,000,000.43 | 未结算 |
同和泰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 3,300,000.00 | 未结算 |
西安坚瑞特种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 2,570,668.40 | 未结算 |
坚瑞永安安全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660,483.01 | 未结算 |
合计 | 38,931,814.59 |
3)按交易对手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付款情况其他说明:
38、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39、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 | 4,859,987.65 | 11,591,318.56 |
减:列示于其他流动负债的部分 | -559,113.62 | |
合计 | 4,300,874.03 | 11,591,318.56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40、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3,848,209.49 | 45,568,445.76 | 45,342,041.31 | 4,074,613.94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57,726.51 | 3,771,048.90 | 3,624,396.18 | 304,379.23 |
三、辞退福利 | 171,875.22 | 10,533.22 | 161,342.00 | |
合计 | 4,005,936.00 | 49,511,369.88 | 48,976,970.71 | 4,540,335.17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595,725.29 | 41,007,413.07 | 40,840,926.95 | 3,762,211.41 |
2、职工福利费 | 2,461,984.40 | 2,461,984.40 | ||
3、社会保险费 | 133,316.50 | 1,745,987.94 | 1,597,278.91 | 282,025.53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23,430.51 | 1,619,929.15 | 1,471,268.81 | 272,090.85 |
工伤保险费 | 2,251.75 | 84,666.35 | 84,641.63 | 2,276.47 |
生育保险费 | 7,634.24 | 41,392.44 | 41,368.47 | 7,658.21 |
4、住房公积金 | 118,838.50 | 351,080.00 | 439,541.50 | 30,377.00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29.20 | 1,980.35 | 2,309.55 | |
合计 | 3,848,209.49 | 45,568,445.76 | 45,342,041.31 | 4,074,613.94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54,653.32 | 3,598,783.68 | 3,516,037.75 | 237,399.25 |
2、失业保险费 | 3,073.19 | 172,265.22 | 108,358.43 | 66,979.98 |
合计 | 157,726.51 | 3,771,048.90 | 3,624,396.18 | 304,379.23 |
其他说明:
41、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2,728,662.58 | 16,819,214.22 |
企业所得税 | 150,325,654.97 | 150,325,644.97 |
个人所得税 | 224,850.09 | 158,844.26 |
印花税 | 21,649.97 | 29,162.04 |
房产税 | 25,636.50 | 25,636.50 |
土地使用税 | 877.66 | 877.66 |
合计 | 163,327,331.77 | 167,359,379.65 |
其他说明:
42、持有待售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7,479,372.02 | 13,633,055.87 |
合计 | 7,479,372.02 | 13,633,055.87 |
其他说明: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 | 559,113.62 | 1,510,155.96 |
合计 | 559,113.62 | 1,510,155.96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 | 面值 | 票面 | 发行 | 债券 | 发行 | 期初 | 本期 | 按面 | 溢折 | 本期 | 期末 | 是否 |
名称 | 利率 | 日期 | 期限 | 金额 | 余额 | 发行 | 值计提利息 | 价摊销 | 偿还 | 余额 | 违约 |
合计
其他说明: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合计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合计
合计 | —— | —— |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其他说明:
47、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9,968,690.93 | 25,937,568.46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430,527.17 | -1,710,657.12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7,479,372.02 | -13,633,055.87 |
合计 | 2,058,791.74 | 10,593,855.47 |
其他说明:
48、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2)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说明: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划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其他说明:
50、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未决诉讼 | 12,368,969.85 | 1,455,211.20 | |
产品质量保证 | 4,478,202.77 | 3,328,656.30 | 按电池(组)销售收入1%计提售后维护费 |
丧失控制权后承担的负债 | 100,000.00 | 100,000.00 | |
合计 | 16,947,172.62 | 4,883,867.50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注:2018年12月20日十堰坚瑞利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堰坚瑞利同”)成立,公司认缴注册资本10万元,持股比例100%。2019年12月20日,十堰坚瑞利同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新增1名股东蒲良明,变更注册资本为3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部分由股东蒲良明认缴。新增股东后公司的持股比例被稀释到33.33%,公司丧失对十堰坚瑞利同的控制权,由此将其变更为联营企业,由于十堰坚瑞利同累计亏损,其股权公允价值为零,因此该笔股权投资年末余额为0.00元,同时由于公司尚未实际注资,因此确认预计负债10万元。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664,000.00 | 664,000.00 | |||
合计 | 664,000.00 | 664,000.00 |
其他说明: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4,425,591,367.00 | 4,425,591,367.00 |
其他说明: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其他说明: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227,715,346.51 | 3,227,715,346.51 | ||
其他资本公积 | 183,207.50 | 78,287,934.00 | 78,471,141.50 | |
合计 | 3,227,898,554.01 | 78,287,934.00 | 3,306,186,488.0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重整计划》及重整投资人承诺,公司管理人将自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提存至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用以向债权人补偿的股份分别向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和天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转让6,089,521.00股、198,413.00股,分别对应补偿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6,089,521.00元、天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198,413.00元债权合计6,287,934.00元。收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业绩补偿款72,000,000.00元。
56、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4,346,259.51 | 13,366.87 | 13,366.87 | -24,332,892.64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4,346,259.51 | 13,366.87 | 13,366.87 | -24,332,892.64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24,346,259.51 | 13,366.87 | 13,366.87 | -24,332,892.64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7,164,524.60 | 7,164,524.60 | |
合计 | 7,164,524.60 | 7,164,524.6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7,335,110,945.21 | -7,148,572,634.81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7,335,110,945.21 | -7,148,572,634.8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88,070,593.64 | -186,538,310.4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7,523,181,538.85 | -7,335,110,945.2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33,862,209.03 | 163,767,821.58 | 186,350,896.83 | 204,281,421.73 |
其他业务 | 2,628,488.51 | 2,088,034.12 | 5,020,061.31 | 1,443,862.11 |
合计 | 136,490,697.54 | 165,855,855.70 | 191,370,958.14 | 205,725,283.84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是□否
单位:元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136,490,697.54 | 营业收入中存在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 | 191,370,958.14 | 营业收入中存在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44,255,307.54 | 材料销售、加工业务、出租业务;从外部采购的电池组系统直接销售;委托加工生产的软包电池 | 21,972,846.66 | 材料销售、加工业务、出租业务;从外部采购的电池组系统直接销售;委托加工生产的软包电池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32.42% | 11.48%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 | 4,065,304.65 | 材料销售、加工业 | 5,020,061.31 | 材料销售、加工业 |
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务、出租业务,均与主营业务无关 | 务、出租业务,均与主营业务无关 | ||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19,042,595.22 | 从外部采购的电池组系统直接销售 | 8,194,906.71 | 从外部采购的电池组系统直接销售 |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5,268,683.76 | 委托加工生产的软包电池 | 8,757,878.64 | 委托加工生产的软包电池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28,376,583.63 | 材料销售、加工业务、出租业务;从外部采购的电池组系统直接销售;委托加工生产的软包电池 | 21,972,846.66 | 材料销售、加工业务、出租业务;从外部采购的电池组系统直接销售;委托加工生产的软包电池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15,878,723.91 | 非标准审计意见中涉及的重要贸易客户相关收入扣除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15,878,723.91 | 无 | 0.00 | 无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无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92,235,390.00 | - | 169,398,111.48 | 系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收入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新能源产品及服务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自产电池/电池组 | 109,422,991.37 | 142,414,568.49 | 109,422,991.37 | 142,414,568.49 | ||||
委外加工-软包电池/电池组 | 5,268,683.76 | 5,074,845.88 | 5,268,683.76 | 5,074,845.88 | ||||
外购电池/电池组 | 19,170,533.90 | 16,278,407.21 | 19,170,533.90 | 16,278,407.21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国内 | 84,115,009.74 | 115,078,196.07 | 84,115,009.74 | 115,078,196.07 | ||||
国外 | 49,747,199.29 | 48,689,625.51 | 49,747,199.29 | 48,689,625.51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其中: |
合同类型
合同类型 |
其中: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133,862,209.03 | 163,767,821.58 | 133,862,209.03 | 163,767,821.58 | |
其中:产品销售 | 133,862,209.03 | 163,767,821.58 | 133,862,209.03 | 163,767,821.58 |
按合同期限分类
按合同期限分类 |
其中: |
按销售渠道分类
按销售渠道分类 |
其中: |
合计
合计 | 133,862,209.03 | 163,767,821.58 | 133,862,209.03 | 163,767,821.58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本公司根据合同的约定,作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客户需求的品类、标准及时履行供货义务。对于中国境内销售合同,于本公司将商品交于客户或承运商时完成履约义务,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对于中国境外销售合同,于商品发出并在装运港装船离港时完成履约义务,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不同客户和产品的付款条件有所不同,本公司部分销售以预收款的方式进行,其余销售则授予一定期限的信用期。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9,652,849.05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合同中可变对价相关信息: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98 | |
教育费附加 | 4.47 | |
房产税 | 102,546.00 | 102,546.00 |
土地使用税 | 3,510.64 | 3,510.64 |
印花税 | 168,135.43 | 319,503.26 |
环境保护税 | 17,477.22 | |
水利基金及堤围费 | 46,717.32 | |
其他 | 420.00 | 420.00 |
合计 | 292,095.74 | 472,697.22 |
其他说明:
63、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7,338,520.46 | 17,382,478.76 |
折旧摊销费 | 8,900,887.19 | 8,719,150.74 |
办公费 | 469,147.66 | 240,704.16 |
差旅交通费 | 1,142,639.42 | 986,927.08 |
汽配费 | 164,063.18 | 38,419.75 |
业务招待费 | 855,250.80 | 427,167.38 |
物业费 | 639,966.19 | 669,398.71 |
租金 | 2,086,021.22 | 3,156,766.84 |
中介费 | 6,511,436.10 | 2,895,036.56 |
诉讼费 | 973,029.11 | 616,477.86 |
盘亏损失 | 331,265.22 | |
停产损失 | 4,438,394.19 | |
其他 | 791,248.60 | 595,054.29 |
合计 | 39,872,209.93 | 40,497,241.54 |
其他说明:
64、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003,235.09 | 4,489,968.55 |
差旅费 | 678,537.42 | 375,258.66 |
业务招待费 | 259,150.24 | 187,381.29 |
广告宣传费 | 20,811.49 | 19,150.94 |
办公费 | 25,510.69 | 37,649.63 |
折旧费 | 20,160.03 | 31,790.67 |
租赁费 | 40,269.33 | |
汽配费 | 258,347.12 | 18,478.88 |
产品质量保证金及售后费用 | 5,879,893.93 | 2,129,864.21 |
其他 | 710,456.22 | 1,622,276.38 |
合计 | 11,856,102.23 | 8,952,088.54 |
其他说明: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 | 3,282,944.65 | 3,652,189.12 |
材料费 | 1,458,426.02 | 2,386,128.58 |
折旧摊销费 | 814,001.38 | 650,687.34 |
专利费 | 4,752.43 | |
差旅费 | 122,162.76 | 68,859.71 |
办公费 | 59,907.29 | 8,928.67 |
检测费 | 43,396.23 | 27,086.50 |
租赁费 | 221,623.32 | 169,911.22 |
其他 | 33,851.48 | 89,565.96 |
合计 | 6,041,065.56 | 7,053,357.10 |
其他说明: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1,210,257.69 | 5,782,802.85 |
减:利息收入 | 2,412,053.46 | 3,635,086.51 |
承兑汇票贴息 | 4,274.74 | |
汇兑损失 | -215,870.67 | 3,174,016.23 |
减:汇兑收益 | ||
手续费 | 108,473.05 | 101,543.43 |
合计 | -1,304,918.65 | 5,423,276.00 |
其他说明: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89,500.00 |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36,268.57 | 71,762.51 |
稳岗补贴 | 58,678.30 | 119,238.13 |
合计 | 94,946.87 | 380,500.64 |
68、净敞口套期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说明:
6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31,720.54 | 1,095,182.93 |
合计 | 231,720.54 | 1,095,182.93 |
其他说明:
70、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265,995.85 | -9,977,548.10 |
合计 | -2,265,995.85 | -9,977,548.10 |
其他说明: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52,011,764.70 | -48,660,178.40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1,546,971.95 | -16,329,580.48 |
合计 | -63,558,736.65 | -64,989,758.88 |
其他说明: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33,378,340.21 | -33,634,389.55 |
合计 | -33,378,340.21 | -33,634,389.55 |
其他说明: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利得或损失 |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58,985.60 | -3,716.43 |
其中:固定资产 | -6,576.32 | -3,716.43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无形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65,561.92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换出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
合计 | 58,985.60 | -3,716.43 |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债务重组利得 | 7,669,414.63 | 4,551,000.09 | 7,669,414.63 |
其他 | 132,161.01 | 123,872.72 | 132,161.01 |
合计 | 7,801,575.64 | 4,674,872.81 | 7,801,575.64 |
其他说明: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656.53 | 656.53 | |
盘亏损失 | 751,319.76 | ||
未决诉讼 | 12,853,758.65 | 12,853,758.65 | |
罚款、违约金、赔偿金、滞纳金支出 | 28,676.33 | 174,623.81 | 28,676.33 |
停工损失 | 8,562,410.12 | ||
其他 | 11,167.11 | 21,241.75 | 11,167.11 |
合计 | 12,894,258.62 | 9,509,595.44 | 12,894,258.62 |
其他说明: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0.30 | -1,562.19 |
合计 | 30.30 | -1,562.19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90,031,815.65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47,507,953.91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5,956,721.95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32,831.10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63,331,875.06 |
所得税费用 | 30.30 |
其他说明: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七、57其他综合收益。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财务费用 | 1,673,530.16 | 2,202,127.38 |
其他收益及营业外收入 | 187,891.98 | 390,591.00 |
其他往来款项 | 1,438,822.33 | 2,625,845.42 |
司法解除 | 2,204,107.53 | |
合计 | 5,504,352.00 | 5,218,563.80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费用 | 18,622,261.91 | 19,954,905.39 |
其他往来款项 | 24,762,490.93 | 11,633,900.65 |
其他货币资金-司法冻结 | 253,079.06 | 2,958,375.18 |
合计 | 43,637,831.90 | 34,547,181.22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投资款 | 8,020,000.00 | 11,200,000.00 |
购建长期资产 | 55,841,407.28 | 8,276,909.04 |
合计 | 63,861,407.28 | 19,476,909.04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业绩补偿款 | 72,000,000.00 | 0.00 |
合计 | 72,0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融资租赁费用 | 4,000,000.00 | 26,996,198.45 |
支付定向增发的中介费 | 804,000.00 | |
合计 | 4,000,000.00 | 27,800,198.45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项目 | 相关事实情况 | 采用净额列报的依据 | 财务影响 |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90,031,845.95 | -188,715,875.9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96,937,076.86 | 98,624,148.43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9,601,621.58 | 8,772,832.40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25,592,711.52 | 27,210,602.28 |
无形资产摊销 | 157,042.14 | 137,869.05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8,652,465.63 | 6,923,894.1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8,985.60 | 3,716.43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56.53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31,720.54 | -1,095,182.93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205,982.95 | 5,782,802.85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265,995.85 | 9,977,548.10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9,091,013.65 | 4,885,362.2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1,250,658.52 | -39,627,498.60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5,386,720.32 | -21,209,661.35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9,018,103.28 | -88,329,442.8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67,385,371.02 | 140,534,336.74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40,534,336.74 | 43,671,433.59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3,148,965.72 | 96,862,903.15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67,385,371.02 | 140,534,336.7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67,385,371.02 | 140,534,336.74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7,385,371.02 | 140,534,336.74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其他说明:
(7)其他重大活动说明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年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71,721.48 | 7.0827 | 507,981.73 |
欧元 | |||
港币 | 4,890.00 | 0.90622 | 4,431.41 |
日元 | 1,845,844.00 | 0.050213 | 92,685.36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323,325.14 | 7.0827 | 2,290,015.00 |
欧元 | |||
港币 | |||
日元 | 4,176,734.18 | 0.050213 | 209,726.35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其他说明: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2、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方?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金额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1,431,192.36 |
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
(2)本公司作为出租方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房屋租赁 | 197,614.68 | |
合计 | 197,614.68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
83、其他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 | 3,282,944.65 | 3,652,189.12 |
材料费 | 1,458,426.02 | 2,386,128.58 |
折旧摊销费 | 814,001.38 | 650,687.34 |
专利费 | 4,752.43 | |
差旅费 | 122,162.76 | 68,859.71 |
办公费 | 59,907.29 | 8,928.67 |
检测费 | 43,396.23 | 27,086.50 |
租赁费 | 221,623.32 | 169,911.22 |
其他 | 33,851.48 | 89,565.96 |
合计 | 6,041,065.56 | 7,053,357.10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6,041,065.56 | 7,053,357.10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0.00 | 0.00 |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合计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合计
项目
项目 | 研发进度 | 预计完成时间 | 预计经济利益产生方式 | 开始资本化的时点 | 开始资本化的具体依据 |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减值测试情况 |
2、重要外购在研项目
项目名称 | 预期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 资本化或费用化的判断标准和具体依据 |
其他说明: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 |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现金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其他 |
合并成本合计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
应收款项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负债: |
借款 |
应付款项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净资产
净资产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取得的净资产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是?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6)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
单位:元
--现金 |
--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账面价值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面值 |
--或有对价 |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其他说明: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元
合并日 | 上期期末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
应收款项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负债:
负债: |
借款 |
应付款项 |
净资产
净资产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取得的净资产 |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3、反向购买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是?否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成立日期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陕西保宝储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000万 | 2023-05-31 | 陕西 | 陕西 | 制造业 | 50.00 | 设立 | |
保力新(商洛)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00万 | 2023-10-11 | 陕西 | 陕西 | 制造业 | 70.00 | 设立 | |
保力新(民权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600万 | 2023-10-23 | 河南 | 河南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深圳保力泰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200万 | 2023-12-05 | 深圳 | 深圳 | 制造业 | 51.00 | 设立 | |
深圳保新林珈数字科技创新有限公司 | 1000万 | 2023-12-11 | 深圳 | 深圳 | 商业 | 51.00 | 设立 | |
保力新能源技术(芒市)有限公司 | 1000万 | 2023-01-29 | 云南 | 云南 | 商业 | 100.00 | 设立 |
6、其他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北京坚瑞恒安消防技术有限公司 | 39,900,000.00 | 京津唐 | 北京 | 商业 | 100.00% | 设立 | |
西安金泰安全消防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90,000,000.00 | 西安 | 西安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西安鑫瑞达实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西安 | 西安 | 批发和零售业 | 100.00% | 设立 | |
福瑞控股有限公司 | 286,650,000.00 | 香港 | 香港 | 商业 | 100.00% | 设立 | |
西安坚瑞利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 | 西安 | 西安 | 制造业 | 99.00% | 设立 | |
保力新(内蒙古)电池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内蒙古 | 呼和浩特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保力新(无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无锡 | 无锡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89.00% | 投资 | |
保力新(无锡)动力系统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无锡 | 无锡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保力新(东莞)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东莞 | 东莞 | 制造业 | 80.00% | 设立 | |
保力新(惠州)动力系统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惠州 | 惠州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保力新碳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深圳 | 深圳 | 商业 | 51.00% | 设立 | |
北京保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北京 | 北京 | 商业 | 51.00% | 设立 | |
深圳力安应急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深圳 | 深圳 | 商业 | 68.00% | 设立 | |
深圳爱凯尔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深圳 | 深圳 | 商业 | 100.00% | 设立 | |
香港爱凯尔科技有限公司 | 91,000.00 | 香港 | 香港 | 商业 | 100.00% | 设立 | |
陕西保宝储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0 | 陕西 | 陕西 | 制造业 | 50.00% | 设立 | |
保力新(商洛)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陕西 | 陕西 | 制造业 | 70.00% | 设立 | |
保力新(民权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河南 | 河南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深圳保力泰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深圳 | 深圳 | 制造业 | 51.00% | 设立 | |
深圳保新林珈数字科技创新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深圳 | 深圳 | 商业 | 51.00% | 设立 | |
保力新能源技术(芒 | 10,000,000.00 | 云南 | 云南 | 商业 | 100.00% | 设立 |
单位:元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市)有限公司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保力新(无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2.26% | -1,360,787.11 | 569,999.86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保力新(无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8,299,962.14 | 2,856,159.73 | 11,156,121.87 | 6,462,905.58 | 43,951.50 | 6,506,857.08 | 24,208,452.87 | 3,335,866.03 | 27,544,318.90 | 11,795,648.68 | 11,795,648.68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保力新(无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2,380,404.44 | -11,099,405.43 | -11,099,405.43 | 343,887.39 | 14,152,571.13 | -17,761,499.28 | -17,761,499.28 | -5,385,393.95 |
其他说明: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现金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差额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调整盈余公积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 |
营企业名称 | 直接 | 间接 | 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西安坚瑞特种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 西安市 | 西安市 | 制造业 | 36.00% | 权益法 | |
深圳瑞迪泰科电子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深圳市 | 制造业 | 10.00% | 权益法 | |
保力新(蚌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蚌埠市 | 蚌埠市 | 制造业 | 45.00% | 权益法 | |
河南保力新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 许昌市 | 许昌市 | 制造业 | 16.67% | 权益法 | |
雷安达电池数字运营(深圳)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深圳市 | 商业 | 25.0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少数股东权益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调整事项 |
--商誉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其他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营业收入 |
财务费用 |
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其他综合收益 |
综合收益总额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其他说明: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少数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调整事项 |
--商誉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其他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其他综合收益 |
综合收益总额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其他说明: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联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其他说明: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其他说明: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 |
直接 | 间接 |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其他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2014科技统筹创新工程 | 400,000.00 | 400,000.00 | |||||
2014年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资助 | 264,000.00 | 264,000.00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一)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股权投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六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本公司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性、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二)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本公司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澳元、日元等外币有关,除福瑞控股有限公司以澳元进行投资外,本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于2023年12月31日,除附注六、55外币货币性项目所述资产或负债余额外,本公司的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余额。该等外币余额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外汇风险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较小。
(2)利率风险本公司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浮动利率银行借款有关。本公司的政策是保持这些借款的浮动利率。
(3)其他价格风险本公司其他价格风险主要产生于各类权益工具投资,存在权益工具价格变动的风险。
2.信用风险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等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目前市场状况等其它因素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整体信用风险可控。
3.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的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单位:元
项目 | 与被套期项目以及套期工具相关账面价值 | 已确认的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中所包含的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套期调整 | 套期有效性和套期无效部分来源 | 套期会计对公司的财务报表相关影响 |
套期风险类型 | ||||
套期类别 |
其他说明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资产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9,783,485.71 | 19,783,485.71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9,783,485.71 | 19,783,485.71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此层次所涉被投资单位股权不存在活跃市场,也不存在可供参考的市场交易价格,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取得不切实可行,本公司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即不可观察输入值。本公司以被投资单位年末财务报表的归母净资产为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9、其他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高保清。其他说明:
高保清控制下的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股份6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6%。高保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持有本公司股份40,462,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1%。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七、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七、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西安坚瑞特种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深圳瑞迪泰科电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保力新(蚌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河南保力新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无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高保清 | 实际控制人 |
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大股东 |
项婧 | 董事长亲属 |
湖南国柔科技有限公司 | 股东关联(德民企业管理咨询持股70%)项婧任董事长,高保清任董事 |
平阳钛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项婧持有50.4202%财产份额 |
常德市德民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 项婧持有其100%财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青岛千赫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高保清持有其50%财产份额,项婧持有其50%财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郭鸿宝 | 前5%以上股东(直接或间接) |
西安坚瑞鹏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前5%以上股东(直接或间接) |
常德市德智众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 项婧持有其60%财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职务 |
宁夏蓝伯碳素有限公司 | 高保清持有5%股权;项婧持有95%的股权 |
中材锂膜有限公司 | 高保清担任董事职务(2023年1月30日退出) |
深圳海运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 项婧持有10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职务 |
青岛京耀恒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高保清持有20%财产份额,项婧持有80%财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青岛新思跃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项婧持有80%财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保力新(蚌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系股东之一、前高管担任董事(联营企业) |
湖南纽曼车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系股东之一、前高管担任董事 |
西安东加西服饰有限公司 | 股东关联(郭鸿宝持股40%) |
宁波华鹏伟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股东关联(郭鸿宝持股100%) |
西安美安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股东关联(郭鸿宝持股99%) |
李军 | 董事(2024.1.19卸任) |
金宝长 | 独立董事 |
田进 | 独立董事 |
张鹏 | 监事会主席 |
王建立 |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董秘(代)(已离职) |
徐长莹 | 财务总监 |
王洪江 | 董事 |
余敏浩 | 副总经理,董秘 |
河南保力新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系股东之一,公司董事担任董事及总经理 |
深圳市懿行储能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高保清持股50%,并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中澳储能电力科技(西安)有限公司 | 前5%以上股东郭鸿宝亲属控股公司 |
深圳瑞迪泰科电子有限公司 | 本公司系股东之一 |
西安坚瑞特种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 本公司系股东之一 |
十堰坚瑞利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系股东之一 |
陕西坚瑞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 | 本公司系股东之一 |
陕西瑞合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 本公司系股东之一 |
西安力拓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系股东之一 |
保力新电池数字运营(深圳)有限公司 | 本公司系股东之一 |
深圳市储能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项婧持有99.95%财产份额 |
深圳安瑞德投资有限公司 | 项婧持有80%股权,并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
海南金闪福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深圳安瑞德投资有限公司100%持股 |
智联优化(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项婧持有95%股权,并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中材锂膜(常德)有限公司 | 材料 | 208,166.20 | |||
河南保力新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 加工费 | 1,334,513.27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深圳瑞迪泰科电子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62,701.99 | |
保力新(蚌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1,789.37 | |
中澳储能电力科技(西安)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6,106.19 | |
河南保力新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70,444.42 | 66,656.02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委托/出包资产类型 | 委托/出包起始日 | 委托/出包终止日 | 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深圳海运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 房屋 | 1,431,192.36 | 733,001.98 | 1,820,000.00 | 520,000.00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45,000,000.00 | 2023年2月拆借资金4,000.00万元已于当月归还并支付了以前年度借款利息400,259,60元,2023年7月的借款500万元已转为业绩补偿款。 | ||
拆出 |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5,171,900.00 | 5,176,100.00 |
(8)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保力新(蚌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209,188.00 | 1,209,188.00 | 1,209,188.00 | 1,209,188.00 |
应收账款 | 深圳瑞迪泰科电子有限公司 | 727,244.24 | 136,202.62 | 727,244.24 | 35,837.63 |
应收账款 | 西安力拓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 405,907.55 | 405,907.55 | 405,907.55 | 356,257.95 |
应收账款 | 陕西坚瑞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 | 3,308,322.29 | 3,308,322.29 | 3,308,322.29 | 3,308,322.29 |
应收账款 | 陕西瑞合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 33,000.00 | 32,580.00 | 33,000.00 | 9,780.00 |
应收账款 | 河南保力新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 305,602.20 | 3,056.02 | 75,321.30 | 753.21 |
其他应收款 | 陕西瑞合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 180.00 | 54.00 | 180.00 | 18.00 |
其他应收款 | 十堰坚瑞利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650.00 | 2,650.00 | 2,650.00 | 2,650.00 |
其他应收款 | 西安力拓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 20,404.79 | 20,404.79 | 20,404.79 | 20,404.79 |
其他应收款 | 深圳海运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 260,000.00 | 26,000.00 | 260,000.00 | 2,600.00 |
其他应收款 | 保力新(蚌埠)智能科技 | 3,500,000.00 | 3,500,000.00 | 3,500,000.00 | 3,500,000.00 |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西安美安机电设备制造有限 | 100,000.00 | 100,000.00 |
公司 | |||
其他应付款 | 西安坚瑞特种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 2,570,668.40 | 2,570,668.40 |
其他应付款 | 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217,033.16 | 617,292.76 |
应付账款 | 河南保力新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 534,513.27 |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重整后的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促进公司新能源锂电池业务做大做强,经公司与无锡鑫盛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郑敏友好协商,就合作运营新能源锂电相关业务达成一致,并签署了《关于保力新(无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股权激励等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无锡鑫盛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郑敏负责协调上述减资相关事宜并向公司达成业绩承诺,公司结合业绩完成情况逐年分别给予无锡鑫盛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计20%的标的公司股权、郑敏共计5%标的公司权作为股权激励,各方共同运营保力新(无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原名:珈伟新能源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项目 | 2020年11-12月 | 2021年度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保力新(无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指标 | 11、12月经审计不发生亏损 | 年销售额10000万元,净利润300万元 | 年销售额15000万元,净利润600万元 | 年销售额25000万元,净利润1000万 |
对无锡鑫盛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业绩承诺 | 6%的股权作为股权激励,同时将该部分股权质押给公司 | 所持质押股权解除质押,若未完成将持有的6%的质押股权无偿转让给公司 | 6%的股权作为股权激励 | 8%的股权作为股权激励 |
对郑敏业绩承诺 | 1.5%的股权作为股权激励,同时将该部分股权质押给公司 | 所持质押股权解除质押,若未完成将持有的1.5%的质押股权无偿转让给公司 | 1.5%的股权作为股权激励 | 2%的股权作为股权激励 |
报告期内,保力新(无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发生亏损,不执行上述合作协议约定的股权激励事项。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无
6、其他无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本公司、公司破产管理人与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原常德中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德新中喆”)于2019年
月
日就重整投资事项签署了《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主要内容为常德新中喆负责公司重整后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常德新中喆承诺在其作为重整后公司主要股东以及公司所在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经济环境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前提下,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改善生产经营、注入其他经营资产等各类方式,自2020年
月
日至2022年
月
日期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
亿元。若因常德新中喆原因导致上述承诺未实现的,其应当在公司2022年度报告披露后三个月内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补足。截止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现因业绩承诺人的业绩补偿期限已届满,业绩承诺人常德新中喆(实际控制人高保清)需按照《补充协议二》中“自2020年
月
日至2022年
月
日期间”的时间约定,根据经审计的2022年2021年、2020年三年财务报告计算补偿金额来向公司履行业绩补偿。目前业绩承诺人实际补偿给公司的业绩补偿款与应向公司履行业绩补偿额金额相差较大。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1)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
序号 | 原告 | 被告 | 案由 | 涉案金额 | 案件当前 | 备注 |
阶段 | ||||||
1 | 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政府 | 保力新(蚌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佳力新能源科技企业(有限合伙)、蚌埠禹投集团有限公司、赵军、赵研吉 | 合同纠纷 | 6,531,308.00 | 一审已判决,二审上诉中 | 一审判决保力新蚌埠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返还原告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政府人民币6000000元及利息被告保力新、东莞市佳力、蚌埠禹投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2 |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金邦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诺法、隆宇、朱华 | 买卖合同纠纷 | 2,524,116.56 | 已开庭 | 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退还加工费并支付违约金共计2524116.56元 |
3 |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隆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金邦、隆宇、朱华 | 买卖合同纠纷 | 2,592,246.30 | 尚未判决 | 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退还材料款及赔偿损失共计2592246.3元 |
4 |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星驾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2,543,602.00 | 已开庭 | 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欠付的货款本金2498602元和律师费45000元 |
5 |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蓝湾进平新能源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34,121,449.19 | 已提交材料 | 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欠付的货款本金和逾期付款损失金额共计34121449.19元 |
6 |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纽曼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唐未德、常促宇 | 股东增资纠纷 | 42,990,410.96 | 已立案 | 请求判令被告共同向原告履行股权回购义务,支付股权回购款本金和利息以及违约金共计42990410.96元 |
7 | 西安坚瑞利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陕西利同壹号新能源合伙(有限合伙) | 合伙期限届满 | 待法院发出受理文书 | 请求判令依法解散被告陕西利同壹号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8 | 董新峰 | 保力新(无锡)动力系统有限公司 | 劳动合同纠纷 | 47,000.00 | 尚未判决 | 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法解除劳同的赔偿金和无正当理由被克扣的工资共计47000元 |
9 | 李文锋 | 保力新(东莞)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劳动争议 | 450,165.52 | 收到李文峰上诉状 | 一审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2022年应休未休年假工资1304.83元;驳回原告李文锋的其他诉讼 |
10 | 深圳市建业兴科技有限公司 | 保力新(蚌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佳力新能源科技企业(有限合伙)、蚌埠禹投集团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1,689,915.00 | 追加成为被执行人 | 深圳市建业兴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追加蚌埠公司各股东为被执行人 |
11 |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山慧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销售合同纠纷 | 19,804,000.00 | 目前处于庭下调解阶段 | 目前两者接受庭下调解,正在调解过程中 |
2)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序号 | 原告 | 被告 | 案由 | 负债金额 |
1 | 东莞市诚良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保力新(蚌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佳力新能源科技企业(有限合伙)、蚌埠禹投集团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178,828.10 |
2 | 东莞市豫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保力新(蚌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佳力新能源科技企业(有限合伙)、蚌埠禹投集团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567,063.38 |
3 | 惠州迪雅电子有限公司 | 保力新(蚌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蚌埠禹投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佳力新能源科技企业(有限合伙)、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232,481.94 |
4 | 深圳市鑫鸿基科技有限公司 | 保力新(蚌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蚌埠禹投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佳力新能源科技企业(有限合伙)、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加工合同纠纷 | 1,714,162.23 |
5 | 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政府 | 保力新(蚌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佳力新能源科技企业(有限合伙)、蚌埠禹投集团有限公司、赵军、赵研吉 | 合同纠纷 | 6,531,308.00 |
6 | 深圳市建业兴科技有限公司 | 保力新(蚌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佳力新能源科技企业(有限合伙)、蚌埠禹投集团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1,689,915.00 |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无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2、利润分配情况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①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占雷安达数字电池运营(深圳)有限公司25%的权限转让雷安达数字电池运营(深圳)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甲方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占25%股权,累计实缴出资218万元,2024年1月22日公司与(受让方)朱雷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以218万元的对价将公司持有的雷安达数字电池运营(深圳)有限公司25%股权转让给朱雷,在完成股权变更登记后三十日内,受让方应支付公司股权转让款100万元;在完成股权变更登记后九十日内,应支付公司剩余转让价款118万元。由受让方朱雷承担剩余出资义务。
②延期归还募集资金2024年2月23号,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延期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0
万元并继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延期归还期限自本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4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③新增诉讼第一,2024年1月8日长沙县人民法院受理了公司诉唐未德、湖南纽曼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常促宁、第三人湖南纽曼车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公司申请唐未德、湖南纽曼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常促宁共同向公司履行湖南纽曼车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回购义务,付股权回购款本金(人民币)2500万元,利息15490410.96元(以25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8%的标准,自2016年2月26日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暂计算至2023年11月22,并共同承担违约金250万元。
第二,2024年1月,公司拟起诉浙江骑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和浙江骑客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要求浙江骑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欠付的货款本金994722元及逾期付款损失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51033.32元(以欠付的货款本金994722元为基数,自2023年2月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倍计算逾期付款损失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4年1月18日,暂计51033.32元),同时要求浙江骑客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2024年3月29日各方达成和解,由浙江骑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浙江骑客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994722元,该款项于2024年4月5日前支付317027元、于2024年5月5日前支付677695元。截止审计报告报出日,已收到首批款317027元。
第三,2024年3月14号,因买卖合同纠纷,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深圳拾代科技有限公司、袁泽涛、文成勇退还保证金并支付违约金和逾期利息共计1,011,722.06元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2)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批准程序 |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
2、债务重组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完成重整计划,鉴于截至2023年4月30日已届满3年,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对于在重整期间已申报并获确认的债权,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日起满三年,因债权人自身原因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受偿款项的权利;对于账面记载未申报债权,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年未主张或者虽主张但经审查不成立或者有证据证明债权不成立的不再清偿;相应预留偿债资金和抵债债权回收款项将用于补充坚瑞沃能流动资金”相关规定,已申报确认但超过3年未受领及超过3年未申报的债权公司已不再具有清偿义务,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进行核销处理。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无
(2)其他资产置换无
4、年金计划
无
5、终止经营
单位:元
项目 | 收入 | 费用 | 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
其他说明: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无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无
8、其他2019年12月25日甲方:(常德中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现名“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乙方: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现名“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丙方: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签署《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补充协议二》,公司控股股东常德新中喆(原名常德中兴)承诺:“甲方(常德新中喆)负责乙方(保力新)重整后的生产经营和管理。甲方承诺在甲方作为重整后公司主要股东以及乙方所在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经济环境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前提下,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改善生产经营、注入其他经营资产等各类方式,自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乙方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3亿元。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上述承诺未实现的,甲方应当在乙方2023年度报告披露后三个月内以现金方式向乙方补足”。2024年3月29号,本公司收到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现金补偿款1千万元,截止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累计收到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业绩补偿款8200万元。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7,120,393.13 | 34,630,377.34 |
1至2年 | 21,495,835.47 | 35,627,182.63 |
2至3年 | 3,795,633.70 | 61,784,917.00 |
3年以上 | 424,840,991.91 | 363,327,705.91 |
3至4年 | 61,513,286.00 | 683,597.43 |
4至5年 | 683,597.43 | 93,247.00 |
5年以上 | 362,644,108.48 | 362,550,861.48 |
合计 | 477,252,854.21 | 495,370,182.88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442,519,578.09 | 92.72% | 442,519,578.09 | 100.00% | 0.00 | 421,273,752.29 | 85.04% | 399,236,202.29 | 94.77% | 22,037,550.00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 34,733,276.12 | 7.28% | 7,475,201.58 | 21.52% | 27,258,074.54 | 74,096,430.59 | 14.96% | 7,439,209.46 | 10.04% | 66,657,221.13 |
账款 | ||||||||||
其中: | ||||||||||
其中:账龄组合 | 26,769,594.43 | 5.61% | 7,475,201.58 | 27.92% | 19,294,392.85 | 46,578,036.61 | 9.40% | 7,439,209.46 | 15.97% | 39,138,827.15 |
其他组合 | 7,963,681.69 | 1.67% | 7,963,681.69 | 27,518,393.98 | 5.56% | 27,518,393.98 | ||||
合计 | 477,252,854.21 | 100.00% | 449,994,779.67 | 27,258,074.54 | 495,370,182.88 | 100.00% | 406,675,411.75 | 88,694,771.1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442,519,578.09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338,919,102.68 | 338,919,102.68 | 338,919,102.68 | 338,919,102.68 | 10,000.00% | 破产清算,预计无法收回 |
荆州利同新能源有限公司 | 9,641,900.00 | 5,161,900.00 | 9,391,900.00 | 9,391,900.00 | 10,000.00% | 存在纠纷,无法收回 |
宁波京威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 15,311,100.00 | 7,655,550.00 | 15,311,100.00 | 15,311,100.00 | 10,000.00% | 存在纠纷,无法收回 |
苏州易换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1,517,200.00 | 1,517,200.00 | 1,517,200.00 | 1,517,200.00 | 10,000.00% | 破产清算,预计无法收回 |
义乌易换骑电池有限公司 | 18,850,000.00 | 18,850,000.00 | 18,850,000.00 | 18,850,000.00 | 10,000.00% | 破产清算,预计无法收回 |
中山慧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19,804,000.00 | 9,902,000.00 | 19,804,000.00 | 19,804,000.00 | 10,000.00% | 存在纠纷 |
坚瑞永安安全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17,230,449.61 | 17,230,449.61 | 17,230,449.61 | 17,230,449.61 | 10,000.00% | 诉讼缠身,预计无法收回 |
陕西坚瑞进平新能源有限公司 | 21,285,009.10 | 21,285,009.10 | 10,000.00% | 诉讼 | ||
广东盛邦科技有限公司 | 210,816.70 | 210,816.70 | 10,000.00% | 退货,预计无法收回 | ||
合计 | 421,273,752.29 | 399,236,202.29 | 442,519,578.09 | 442,519,578.0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0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组合1—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7,963,681.69 | ||
合计 | 7,963,681.69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7,475,201.58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13,496,456.33 | 134,964.56 | 1.00% |
1至2年 | 6,343,862.21 | 634,386.22 | 10.00% |
2至3年 | 319,178.70 | 95,753.61 | 30.00% |
3至4年 | 115,541.00 | 115,541.00 | 100.00% |
4至5年 | 100.00% | ||
5年以上 | 6,494,556.19 | 6,494,556.19 | 100.00% |
合计 | 26,769,594.43 | 7,475,201.58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406,675,411.75 | 43,319,367.92 | 449,994,779.67 | |||
合计 | 406,675,411.75 | 43,319,367.92 | 449,994,779.6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深圳市沃特玛电 | 225,471,858.21 | 225,471,858.21 | 47.24% | 225,471,858.21 |
池有限公司 | |||||
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 | 68,854,050.76 | 68,854,050.76 | 14.43% | 68,854,050.76 | |
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 | 31,419,174.00 | 31,419,174.00 | 6.58% | 31,419,174.00 | |
陕西坚瑞进平新能源有限公司 | 21,285,009.10 | 21,285,009.10 | 4.46% | 21,285,009.10 | |
中山慧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19,804,000.00 | 19,804,000.00 | 4.15% | 19,804,000.00 | |
合计 | 366,834,092.07 | 366,834,092.07 | 76.86% | 366,834,092.07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60,758,294.67 | 164,605,313.56 |
合计 | 160,758,294.67 | 164,605,313.56 |
(1)应收利息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2)应收股利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单位往来 | 527,674,342.77 | 521,298,858.41 |
备用金 | 3,616,043.83 | 2,744,277.84 |
其他 | 125,371.85 | 66,148.80 |
合计 | 531,415,758.45 | 524,109,285.05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46,304,259.05 | 76,874,565.01 |
1至2年 | 5,095,690.78 | 8,939,069.44 |
2至3年 | 24,717,244.08 | 94,655,581.81 |
3年以上 | 455,298,564.54 | 343,640,068.79 |
3至4年 | 111,930,708.40 | 283,106,737.82 |
4至5年 | 281,660,229.47 | 11,904,637.15 |
5年以上 | 61,707,626.67 | 48,628,693.82 |
合计 | 531,415,758.45 | 524,109,285.05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 | 354,918,945.94 | 66.79% | 354,918,945.94 | 100.00% | 0.00 | 354,830,974.44 | 67.70% | 344,310,974.44 | 97.04% | 10,520,000.00 |
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76,496,812.51 | 33.21% | 15,738,517.84 | 8.92% | 160,758,294.67 | 169,278,310.61 | 32.30% | 15,192,997.05 | 8.98% | 154,085,313.56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7,065,808.23 | 3.21% | 15,738,517.84 | 92.22% | 1,327,290.39 | 18,061,406.33 | 3.45% | 15,192,997.05 | 84.12% | 2,868,409.28 |
其他组合 | 159,431,004.28 | 30.00% | 159,431,004.28 | 151,216,904.28 | 28.85% | 151,216,904.28 | ||||
合计 | 531,415,758.45 | 100.00% | 370,657,463.78 | 160,758,294.67 | 524,109,285.05 | 100.00% | 359,503,971.49 | 164,605,313.5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354,918,945.94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保力新(蚌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3,500,000.00 | 3,500,000.00 | 3,500,000.00 | 3,500,000.00 | 100.00% | 存在纠纷预计无法收回 |
邓进 | 34,105,000.00 | 34,105,000.00 | 34,105,000.00 | 34,105,000.00 | 100.00% | 存在纠纷,无法收回 |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 | 280,814,983.26 | 280,814,983.26 | 280,814,983.26 | 280,814,983.26 | 100.00% | 破产清算预计无法收回 |
坚瑞永安安全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12,622,884.76 | 12,622,884.76 | 12,622,884.76 | 12,622,884.76 | 100.00% | 诉讼缠身预计无法收回 |
湖北利同新能源有限公司 | 16,023,881.42 | 8,573,881.42 | 16,082,852.92 | 16,082,852.92 | 100.00% | 存在纠纷,无法收回 |
深圳鹭科万科技有限公司 | 1,164,225.00 | 1,164,225.00 | 1,164,225.00 | 1,164,225.00 | 100.00% | 重复清偿,无法追回 |
南京宏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6,600,000.00 | 3,530,000.00 | 6,629,000.00 | 6,629,000.00 | 100.00% | 存在纠纷,无法收回 |
合计 | 354,830,974.44 | 344,310,974.44 | 354,918,945.94 | 354,918,945.9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5,639,372.35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91,051.44 | 4,910.51 | 1.00% |
1至2年 | 931,901.78 | 93,190.18 | 10.00% |
2-3年 | 3,482.66 | 1,044.80 | 30.00% |
3-4年 | 979,009.23 | 979,009.23 | 100.00% |
4-5年 | 845,046.21 | 845,046.21 | 100.00% |
5年以上 | 13,815,316.91 | 13,815,316.91 | 100.00% |
合计 | 17,065,808.23 | 15,738,517.84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
损失 | 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5,192,997.05 | 344,310,974.44 | 359,503,971.49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三阶段 | -979,009.23 | 979,009.23 | ||
本期计提 | -14,114,842.33 | 25,268,334.62 | 11,153,492.29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99,145.49 | 370,558,318.29 | 370,657,463.78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账龄组合 | 15,192,997.05 | 545,520.79 | 15,738,517.84 | |||
单项组合 | 344,310,974.44 | 10,607,971.50 | 354,918,945.94 | |||
合计 | 359,503,971.49 | 11,153,492.29 | 370,657,463.7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 | 单位往来 | 280,814,983.26 | 5年以上 | 52.84% | 280,814,983.26 |
保力新(内蒙古)电池有限公司 | 单位往来 | 143,513,201.26 | 1年以下 | 27.01% | |
邓进 | 股权转让款 | 34,105,000.00 | 5年以上 | 6.42% | 34,105,000.00 |
湖北利同新能源有限公司 | 单位往来 | 16,082,852.92 | 1年以下、1-2年、2-3年 | 3.03% | 16,082,852.92 |
坚瑞永安安全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单位往来 | 12,622,884.76 | 5年以上 | 2.38% | 12,622,884.76 |
合计 | 487,138,922.20 | 91.68% | 343,625,720.94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741,318,174.18 | 741,318,174.18 | 714,504,174.18 | 714,504,174.18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0,530,441.35 | 10,530,441.35 | 7,609,881.28 | 7,609,881.28 | ||
合计 | 751,848,615.53 | 751,848,615.53 | 722,114,055.46 | 722,114,055.46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北京坚瑞恒安消防技术有限公司 | 39,900,000.00 | 39,900,000.00 | ||||||
西安金泰 | 90,000,00 | 90,000,00 |
安全消防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0.00 | 0.00 | |||
西安坚瑞利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95,000.00 | 495,000.00 | |||
陕西保宝储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保力新(商洛)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福瑞控股有限公司 | 228,318,029.34 | 228,318,029.34 | |||
北京保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640,000.00 | 1,640,000.00 | |||
保力新(无锡)动力系统有限公司 | 77,595,143.84 | 13,774,000.00 | 91,369,143.84 | ||
保力新(惠州)动力系统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保力新(东莞)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16,000,000.00 | 16,000,000.00 | |||
深圳爱凯尔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深圳力安应急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40,000.00 | 2,040,000.00 | ||
内蒙古安鼎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保力新(无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8,556,001.00 | 38,556,001.00 | |||
合计 | 714,504,174.18 | 26,814,000.00 | 741,318,174.18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资损益 | 或利润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西安坚瑞特种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 3,526,542.74 | -697.52 | 3,525,845.22 | |||||||
深圳瑞迪泰科电子有限公司 | ||||||||||
保力新(蚌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268,045.11 | -1,268,045.11 | ||||||||
河南保力新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 2,815,293.43 | 3,006,555.92 | -533,863.49 | 5,287,985.86 | ||||||
雷安达电池数字运营(深圳)有限公司 | 2,180,000.00 | -463,389.73 | 1,716,610.27 | |||||||
小计 | 7,609,881.28 | 5,186,555.92 | -2,265,995.85 | 10,530,441.35 | ||||||
合计 | 7,609,881.28 | 5,186,555.92 | -2,265,995.85 | 10,530,441.35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3)其他说明
注1:陕西保宝储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5月21日经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成立,注册资本2,00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50%,认缴出资1,000.00万元人民币,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缴出资1,000.00万元人民币,实缴出资比例100.00%。
注2:保力新(商洛)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11日经商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成立,注册资本2,00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70%,认缴出资1,400.00万元人民币,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缴出资
200.00万元人民币,实缴出资比例14.29%。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9,620,083.08 | 60,148,461.26 | 154,424,423.03 | 142,439,154.28 |
其他业务 | 6,128,056.78 | 5,537,192.70 | 1,651,596.98 | 1,338,671.46 |
合计 | 65,748,139.86 | 65,685,653.96 | 156,076,020.01 | 143,777,825.74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新能源业务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59,620,083.08 | 60,148,461.26 | 59,620,083.08 | 60,148,461.26 | ||||
其中: | ||||||||
自产电池/电池组[1] | 54,232,623.51 | 54,954,846.65 | 54,232,623.51 | 54,954,846.65 | ||||
委外加工-软包电池/电池组 | 5,268,683.76 | 5,074,845.88 | 5,268,683.76 | 5,074,845.88 | ||||
外购电池/电池组 | 118,775.81 | 118,768.73 | 118,775.81 | 118,768.73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59,620,083.08 | 60,148,461.26 | 59,620,083.08 | 60,148,461.26 | ||||
其中: | ||||||||
国内 | 33,995,808.96 | 34,919,210.24 | 33,995,808.96 | 34,919,210.24 | ||||
国外 | 25,624,274.12 | 25,229,251.02 | 25,624,274.12 | 25,229,251.02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合同类型 |
其中: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59,620,083.08 | 60,148,461.26 | 59,620,083.08 | 60,148,461.26 | |
其中: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59,620,083.08 | 60,148,461.26 | 59,620,083.08 | 60,148,461.26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按销售渠道分类
按销售渠道分类 |
其中: |
合计
合计 | 59,620,083.08 | 60,148,461.26 | 59,620,083.08 | 60,148,461.26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本公司收入确认政策详见附注三、32。本公司根据合同的约定,作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客户需求的品类、标准及时履行供货义务。对于中国境内销售合同,于本公司将商品交于客户或承运商时完成履约义务,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对于中国境外销售合同,于商品发出并在装运港装船离港时完成履约义务,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不同客户和产品的付款条件有所不同,本公司部分销售以预收款的方式进行,其余销售则授予一定期限的信用期。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4,321,508.34元,其中,4,321,508.34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265,995.85 | -9,977,548.10 |
合计 | -2,265,995.85 | -9,977,548.10 |
6、其他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58,329.0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94,946.87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400,327.29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2,079,974.52 | |
债务重组损益 | 7,669,414.63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761,441.0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265,995.85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55,695.05 | |
合计 | -4,980,139.60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将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确认的当期投资收益作为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列示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0.85% | -0.04 | -0.0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7.88% | -0.04 | -0.04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不适用
4、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