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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红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并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职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17-2022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2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事项、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或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调整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充分沟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组成员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充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2023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在计划阶段,认真听取、审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3、在审计工作执行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为了掌握更细致真实的年审工作情况,审计委员会不定期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计工作进展,了解审计中存在的问题,敦促各方按时完成审计工作。

4、2024年1月24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及经营管理层与年审会计师沟通会,就2023年审计工作重点事项、审计工作进展事项、公司需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深入沟通。

5、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8日,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通过微信方式就公司2023年度审计进展、审计过程中发现需要与治理层沟通的重大事项进行沟通。

6、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财务报告、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的议案、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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