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8,886,713.39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00元,加上2023年初未分配利润-9,890,687.7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73,817,583.87元,公司盈余公积金余额为55,643,773.30元,公司资本公积为872,046,482.28元。
由于2023年公司业绩亏损,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且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情况、外部经济环境、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等因素的基础上,为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此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由于2023年公司业绩亏损,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且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情况、外部经济环境、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等因素的基
础上,为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该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