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五次股东大会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网站 |
1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02月20日 | 巨潮资讯网 |
2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05月17日 | 巨潮资讯网 |
3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06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 |
4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1月13日 | 巨潮资讯网 |
5 |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2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 |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七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网站 |
1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3年02月03日 | 巨潮资讯网 |
2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3年04月25日 | 巨潮资讯网 |
3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3年04月26日 | 巨潮资讯网 |
4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3年06月13日 | 巨潮资讯网 |
5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3年08月24日 | 免于披露(注一) |
6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3年10月25日 | 巨潮资讯网 |
7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3年12月11日 | 巨潮资讯网 |
注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
三、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五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规定,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审议事项 |
1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 2023年4月13日 | 《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2年度重要事项核查报告》、《2022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 2023年4月20日 | 《2023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重要事项核查报告》、《2023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
3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3年8月11日 | 《2023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3年半年度重要事项核查报告》、《2023年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4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3年10月20日 | 《2023年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3年三季度重要事项核查报告》、《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告》、《2023年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5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3年12月5日 |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 | 应出席 次数 | 亲自出席 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未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欧阳丽华 | 7 | 7 | 0 | 0 | 否 |
孙晨钟 | 7 | 7 | 0 | 0 | 否 |
李亚波 | 7 | 7 | 0 | 0 | 否 |
(二)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三)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2月3日召开,独立董事对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22年度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度经营层薪酬考核方案、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开展保值型外汇敞口风险管理业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6月13日召开,独立董事对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独立董事对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独立董事对调整独立董事津贴、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报告期内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已在2023年5月17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信息披露相关工作情况
因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向关联方担保及控股股东新增股份被冻结等事项,公司及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于2023年12月26日收到《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闫春雨、丹明波、万骏、张艳菊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公司董事会将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自觉做好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和其他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持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