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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喻: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现将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资质条件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是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行业中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规模较大、发展较快、综合实力较强的专业会计服务机构。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管理总部设立于北京,并在全国各地设立了35家分所。中兴财光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合伙人183人、注册会计师824人。

中兴财光华的服务范围遍及金融、证券期货、电信、钢铁、石油、煤炭、外贸、纺织、物产、电力、水利、新闻出版、科技、交通运输、制药、农牧业、房地产等行业。为企业提供上市前辅导、规范运作及上市前、后审计服务,为企业改制、资产重组、投资等经济活动提供财务、税务、经济评价和可行性研究等。

2、项目人员执业情况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俞俊,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漏玉燕,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如玉,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3年均无因执业行为收(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收(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处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于2023年12月19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采取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于2024年3月14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书面警示的监管措施。

(3)独立性

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同意公司改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于 2023年12月28日经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和执行

中兴财光华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1——业务质量管理》建立完善了质量管理体系,涵盖了事务所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要素。中兴财光华实施事务所风险评估程序、

监控和整改程序,以对质量管理工作持续作出改进。中兴财光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了总分所一体化管理办法,在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管理、技术标准和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实施统一管理,并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和控制。

中兴财光华制定有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以处理和解决项目组内部、项目组与被咨询者之间以及项目合伙人与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之间的意见分歧,确保所执行的项目在意见分歧解决后才能出具业务报告。

中兴财光华根据项目性质、客户规模、业务风险的高低以及是否涉及公众利益等划分业务风险等级,对于风险评级较高的项目,在项目组内逐级复核的基础上,执行项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复核人需要满足独立性、客观性和必要的资质要求。中兴财光华要求项目质量复核在适当阶段及时进行,以确保在报告出具前能解决所有问题。

(二)公司2023年年审工作的开展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以及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兴财光华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中兴财光华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团队核心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中兴财光华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围绕审计重点开展审计工作,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经审计,中兴财光华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在审计过程中,中兴财光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的执业情况进行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中兴财光华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认可中兴财光华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兴财光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3月11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年审会计师就年审项目组人员独立性、审计范围、审计业务时间安排以及审计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重大困难、关键审计事项及应对等重要事项进行介绍、说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听取了汇报,并就相关事项作沟通。

(三)2024年3月27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就年报审计中的重要审计事项、内部控制审计以及与年审会计师沟通等事项协商。

(四)2024年3月29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及年审注册会计师召开联席会议,就审计实施过程、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及重点关注事项、审计工作计划等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与沟通。

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中兴财光华保持频繁的沟通。为确保审计活动的顺利进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多次向中兴财光华询问,了解审计进展,解决审计中遇到的问题,督促审计工作按计划推进。

四、总体评价

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中兴财光华深入交流与讨论,督促其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认为中兴财光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公允、客观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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