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706,768.32元,提取盈余公积3,667,077.3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023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6,606,383.28元。
母公司2023年净利润为36,670,773.40元,提取盈余公积3,667,077.34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2023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80,633,681.39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如无重大投资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的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如下利润分配方案:
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0,05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元(含税),合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8,601,120.00元。
2023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二)监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求,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预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