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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马: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552,794.2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61,416,060.6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78,105,812.9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35,865,265.29元。

为保障公司未来发展的现金需要及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综上,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生产经营实际,结合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态势以及公司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和长远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公司2023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为-478,105,812.98元,无使用计划。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严格执行相关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结合公司2023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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