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Fujian Acetron New Materials Co., Ltd.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建宾)
2024年4月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建宾)
本人作为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做到了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与左右,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王建宾,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英国特许会计师。2008年1月至2010年12月,任麦克奥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任福建冠林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1年1月至2014年12月,任福州宇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福州明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明税(福建)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理事长、福州市财政学会副会长、福建省财政厅会计咨询专家、福州明诚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
本人已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对报告期内本人是否满足独立性要求进行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参加了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未出现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行使《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条款项下的特别职权的情形,即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形;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未发生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等相关工作。报告期内,本人主持召开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席3次审计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1次战略委员会。对公司董事、高管的薪酬情况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监督和核查,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及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认
真审查,关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选聘程序,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对公司募投项目及发展战略进行审查,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三)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及时了解、掌握各定期报告的工作安排,积极跟进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就初步审计结果与年审会计师交流意见,及时与公司管理层针对公司经营中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探讨,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重点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等方面,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听取公司经营层关于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同时,积极参与公司的战略研讨会,
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与经验对公司的中长期发展战略提出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本人基于独立立场对相关事项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
2023年 4月25日 | 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 | 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拟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5)关于拟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6)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7)关于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10)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2023年 4月28日 | 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 | (1)关于对外捐赠的独立意见。 |
2023年 8月28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1)关于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4)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
2023年 8月31日 | 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 | (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
议 | ||
2023年 9月20日 | 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 |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
2023年 9月28日 | 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 | (1)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3)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四、总结评价
2023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公司运营合规、管理规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2024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人:王建宾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