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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石创: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兰邦胜)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Fujian Acetron New Materials Co., Ltd.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兰邦胜)

2024年4月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兰邦胜)

本人作为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做到了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与左右,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兰邦胜,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任厦门明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5年1月至2016年5月,任厦门纳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6年3月2022年5月,任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6月至2017年7月,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企业融资部业务董事;2017年8月至2020年11月,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资产管理并购融资部执行董事;2020年7月至2023年6月,任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2022年5月,任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福建股权投行部副总经理;2022年6月至今,任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福建股权

投行部副总经理;2018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已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报告期内本人是否满足独立性要求进行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参加了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未出现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行使《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条款项下的特别职权的情形,即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形;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未发生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等相关工作。报告期内,本人主持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出席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

方面进行核查,确认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任职资格规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监督和核查,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三)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情况进行了交流,了解、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重点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等方面,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在内部控制、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上的情况,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现场检查、电话沟通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本人基于独立立场对相关事项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会议时间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3年 4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拟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5)关于拟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6)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7)关于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10)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2023年 4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1)关于对外捐赠的独立意见。
2023年 8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1)关于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4)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2023年 8月31日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2023年 9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2023年 9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1)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3)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四、总结评价

2023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公司运营合规、管理规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本人自2018年5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在公司连续任职即将满6年,在公司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希望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报告人:兰邦胜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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