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金证券”)作为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显盈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在审),承接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显盈科技对内部控制的评价
显盈科技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显盈科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本次纳入评价的范围包括公司以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分别为深
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耀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广东显盈科技有限公司、广东至盈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华越正盈科技有限公司、FULLINKTECHNOLOGY(S.G.) PTE.LTD.、FULLINK TECHNOLOGY VIET NAM COMPANY LIMITED、东莞市润众电子有限公司、惠州市润众电子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内部控制环境
(1)对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的沟通与落实
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是控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到公司重要业务流程的设计和运行。公司一贯重视这方面氛围的营造和保持,通过制定《员工手册》、廉洁承诺书等内部规范性文件,明确各项行为应遵守的标准与相关罚则,同时通过高层管理人员的身体力行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多渠道、全方位地贯彻落实。
(2)对胜任能力的重视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特定工作岗位所需的用途能力水平的设定,以及对达到该水平所必需的知识和能力的要求。公司还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针对不同岗位展开多种形式的后期培训教育,使员工都能胜任目前所处的工作岗位。
(3)治理层的参与程序
治理层的职责在公司的章程和政策中已经予以明确规定。治理层通过其自身的活动并在审计委员会的支持下,监督公司会计政策以及内部、外部的审计工作和结果。治理层的职责还包括了监督用于复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政策和程序设计是否合理,执行是否有效。
(4)管理层的理念和经营风格
公司由管理层负责企业的运作以及经营策略和程序的制定、执行与监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其实施有效地监督。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包括信息技术控制、信息管理人员以及财会人员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对收到的有关内部控制弱点及违规事件报告都及时作出了适当处理。本公司秉承“立足创新、专注品质、诚信服务、共同发展”的经营理论,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5)组织结构
公司为有效地计划、协调和控制经营活动,已合理地确定了组织单位的形式和性质,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比较科学地划分了每个组织单位内部的责任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同时,切实做到与公司的控股股东“五独立”。公司已指定专门的人员具体负责内部的稽核,保证相关会计控制制度的贯彻实施。
(6)职权与责任的分配
公司采用向个人分配控制职责的方法,建立了一整套执行特定职能(包括交易授权)的授权机制,并确保每个人都清楚地了解报告关系和责任。为对授权使用情况进行有效控制及对公司的活动实行监督,公司逐步建立了预算控制制度,能较及时地按照情况的变化修改会计系统的控制政策。财务部门通过各种措施较合理地保证业务活动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较合理地保证交易和事项能以正确的金额,在恰当的会计期间,较及时地记录于适当的账户,使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7)人力资源政策与实务
公司已建立和实施了较科学的聘用、培训、轮岗、考核、奖惩、晋升和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并聘用足够的人员,使其能完成所分配的任务。
(8)资产管理
公司制订了《存货管理流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规定,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岗位职责,规范了公司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的管理流程,明确了资产管理部门、资金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的相关职责,对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采取资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资产安全。
(9)销售业务
公司制订了《销售应收管理制度》、《客户评级及订单管理制度》等制度,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岗位职责,并在销售计划管理、客户信用管理、销售报价、销售合同签订、产品交付管理、收款、退货管理、应收账款管理等环节明确了各自的权责及相互制约的要求与措施;严密规范销售合同、发货、验收、退货等控制流程;关注客户的信用状况,定期核对往来款,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信用风险。
2、风险评估过程
公司制定了坚持以产品研发创新和坚实可靠的品质保障体系作为发展核心驱动力,始终坚持诚信、稳健经营和聚焦发展的长远整体目标,并辅以具体策略和业务流程层面的计划将企业经营目标明确地传达到每一位员工。公司建立了有效的风险评估过程,以识别和应对公司可能遇到的包括经营风险、环境风险、财务风险等重大且普遍影响的变化。
3、信息系统与沟通
公司为向管理层及时有效地提供业绩报告建立了强大的信息系统,信息系统人员(包括财务人员)恪尽职守、勤勉工作,能够有效地履行赋予的职责。公司管理层也提供了适当的人力、财力以保障整个信息系统的正常、有效运行。
公司针对可疑的不恰当事项和行为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渠道和机制,使管理层就员工职责和控制责任能够进行有效沟通。组织内部沟通的充分性使员工能够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与客户、供应商、监管者和其他外部人士的有效沟通,使管理层面对各种变化能够及时采取适当的进一步行动。
4、控制活动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都有必要的控制政策和程序。管理层对预算、利润、其他财务和经营业绩都有清晰的目标,公司内部对这些目标都有清晰的记录和沟通,并且积极地对其加以监控。财务部门建立了适当的保护措施较合理地保证对资产和记录的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的授权;较合理地保证账面资产与实存资产定期核对相符。
为合理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公司建立了相关的控制程序,主要包括:交易授权控制、责任分工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独立稽查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等。
(1)交易授权控制:明确了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相关内容,单位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经济业务。
(2)责任分工控制:合理设置分工,科学划分职责权限,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及每一个人工作能自动检查另一个人或更多人工作的原则,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不相容的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
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
(3)凭证与记录控制:合理制定了凭证流转程序,经营人员在执行交易时能及时编制有关凭证,编妥的凭证及早送交会计部门以便记录,已登账凭证依序归档。各种交易必须作相关记录(如:员工工资记录、永续存货记录、销售发票等),并且将记录同相应的分录独立比较。
(4)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以使各种财产安全完整。
(5)独立稽查控制:公司专门设立内审机构,对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凭证和账簿记录、物资采购、消耗定额、付款、工资管理、委托加工材料、账实相符的真实性、准确性、手续的完备程度进行审查、考核。
(6)公司已制定了较为严格的电子信息系统控制制度,在电子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等方面做了较多的工作。
5、对控制的监督
公司定期对各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同时一方面建立各种机制使相关人员在履行正常岗位职责时,就能够在相当程度上获得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的证据;另一方面通过外部沟通来证实内部产生的信息或者指出存在的问题。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内部控制的各职能部门和监管机构的报告及建议,并采取各种措施及时纠正控制运行中产生的偏差。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①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
目标。具备以下特征,认定为重大缺陷:
a.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b.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c.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未发现当期财务报告的重大错报;d.报告给管理层、董事会的重大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e.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②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或情形,通常应认定为重要缺陷:
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b.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c.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d.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定量标准
缺陷类型 | 财务报告潜在错报金额 |
重大缺陷 | 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5% |
重要缺陷 | 利润总额的3%<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5% |
一般缺陷 | 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3% |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①出现以下情形的,通常应认定为重大缺陷:
a.因公司重要决策失误导致公司遭受的损失;
b.重要岗位管理人员或核心人员流失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
c.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
d.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是重大缺陷但未得到整改;e.公司遭受证监会处罚或受到深交所公开谴责;f.公司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相关部门的调查并吊销营业执照或受到重大处罚。
②不构成重大缺陷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非重大缺陷或一般缺陷。
(2)定量标准
缺陷类型 | 财务报告潜在错报金额 |
重大缺陷 |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2% |
重要缺陷 | 资产总额的1%≤直接财产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2% |
一般缺陷 |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1% |
三、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指派担任显盈科技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及持续督导员审阅了显盈科技内部控制制度,与显盈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了解了内控制度的运行情况,并同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查阅了显盈科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相关资料、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制度等相关文件以及其他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业务管理规则等,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多方面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显盈科技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在业务经营和日常管理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陈海玲 陈 坚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