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85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51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7.58元,共计募集资金64,280.58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148.1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0,132.4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0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869.4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8,262.9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96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58,262.96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42,215.02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830.65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6,327.47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183.18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58,542.49 |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1,013.82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734.30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734.30 | |
差异 | G=E-F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6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1年9月2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Type-C 信号转换器产品扩产项目和高速高清多功能拓展坞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显盈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广东至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至盈”)。公司、广东至盈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29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21年10月22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公司聘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具体负责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原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国金证券承接,公司及子公司广东至盈科技有限公司、国金证券分别与募
集资金开户及存储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向西支行 | 755930073710889 | 734.30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 672009686 | ||
合 计 | 734.30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 经2022年8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期限自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笔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经2023年8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期限自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笔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均已收回。
(2) 经2023年1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和2023年2月2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自2023年2月2
日起十二个月内可使用超募资金6,9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 经2023年1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使用超募资金4,800.00万元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号 | 投资项目 | 承诺投资金额 | 追加超募资金后投资金额 | 差异金额 | 变动原因 |
1 | Type-C信号转换器产品扩产项目 | 15,038.23 | 17,738.23 | 2,700.00 | 建筑成本上升及建设工期延长导致项目建设成本大幅增加,需追加投资金额 |
2 | 高速高清多功能拓展坞建设项目 | 11,498.97 | 13,598.97 | 2,100.00 | |
小 计 | 26,537.20 | 31,337.20 | 4,800.0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超募资金4,800.00万元转至募投项目专用账户用于追加投资并均已使用完毕。
(4) 经2023年3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4,565.76万元及部分自有资金963.76万元,合计5,529.52万元购买东莞市润众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润众)51%股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4,565.76万元支付股权收购款,东莞润众已办理资产权属变更登记。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及超募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在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仅存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原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8,262.9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327.4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8,542.4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Type-C 信号转换器产品扩产项目 | 否 | 15,038.23 | 15,038.23 | 23.20 | 15,191.37 | 100.00 | 部分厂房于2022年11月达到定可使用状态,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8月 | 298.79 | 否 | 否 |
2.高速高清多功能拓展坞建设项目 | 否 | 11,498.97 | 11,498.97 | 31.12 | 11,611.85 | 100.00 | 部分厂房于2022年11月达到定可使用状态,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8月 | 124.53 | 否 | 否 |
3.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8,500.00 | 8,500.00 | 5.04 | 8,511.11 | 10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 35,037.20 | 35,037.20 | 59.36 | 35,314.33 | 100.00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1.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3,860.00 | 13,860.00 | 6,900.05 | 13,860.09 | 10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Type-C 信号转换器产品扩产项目 | 否 | 2,700.00 | 2,700.00 | 2,701.77 | 2,701.77 | 10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高速高清多功能拓展坞建设项目 | 否 | 2,100.00 | 2,100.00 | 2,100.53 | 2,100.53 | 10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4.收购东莞润众公司51%股权 | 否 | 4,565.76 | 4,565.76 | 4,565.76 | 4,565.76 | 10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投向小 计 | — | 23,225.76 | 23,225.76 | 16,268.11 | 23,228.15 | 100.00 | — | — | — | |
合 计 | - | 58,262.96 | 58,262.96 | 16,327.47 | 58,542.49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Type-C信号转换器产品扩产项目于2023年9月开始量产,2023年9-12月实现效益为净利润298.79万元,按年化计算为实现预计收益的66.96%;未达到预计收益主要系该项目自2023年9月投产以来尚处于产能爬坡阶段,经营效率阶段性偏低,人员费用多,导致利润偏低。 2.高速高清多功能拓展坞建设项目于2023年9月开始量产,2023年9-12月实现效益为净利润124.53万元,按年化计算为实现预计收益的62.56%;未达到预计收益主要系该项目自2023年9月投产以来尚处于产能爬坡阶段,经营效率阶段性偏低,人员费用多,导致利润偏低。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1.经2021年12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及2022年1月5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自2022年1月5日起十二个月内可使用超募资金6,96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6,96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余已使用的超募资金0.04万元系网上银行服务费及转账手续费。 2.经2023年1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和2023年2月2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自2023年2月2日起十二个月内可使用超募资金6,9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6,9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余已使用的超募资金0.05万元系网上银行服务费及转账手续费。 3.经2023年1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使用超募资金4,800.00万元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超募资金4,800.00万元转至募投项目专用账户用于追加投资并均已使用完毕。 4.经2023年3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4,565.76万元及部分自有资金963.76万元,合计5,529.52万元购买东莞润众51%股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4,565.76万元支付股权收购款,东莞润众已办理资产权属变更登记。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经2021年9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Type-C信号转换器产品扩产项目和高速高清多功能拓展坞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显盈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广东至盈科技有限公司,将该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变更为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荔枝城工业区。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1.经2022年8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期限自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笔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经2023年8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期限自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笔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均已收回。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公司存在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前将节余利息合计人民币4.9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利息收入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截至2023年12月31,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实际投资金额超过承诺投资总额部分系使用的利息收入,故各项目进度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