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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赛龙: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中汇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中汇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机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03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701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2人

最近一年(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8,764万元

最近一年(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7,289万元

最近一年(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4,159万元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9家、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3,684万元上年度(2022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二)诚信记录

中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2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和自律监管措施6次。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均事前认可该事项并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2023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中汇对本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主要内容包括2023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等,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鉴证,对公司2023年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核查。

中汇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的时间要求。中汇制订了详细的审计工作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销售费用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租赁业务等。中汇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

且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的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职责监督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汇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4月6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中汇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与中汇沟通协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包括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的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并对2023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中汇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

(三)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信息部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

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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