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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赛龙: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152,027.1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2,890,897.17元。2023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36,177,040.30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55,185,293.50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6,177,040.30元。

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和资本公积情况,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综合考虑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现提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总股本47,7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678,6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与实际情况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

三、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自身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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