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
大信专审字[2024]第4-00020号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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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22层2206 邮编100083 |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Beijing, China, 100083 | 电话Telephone:+86(10)82330558 传真Fax: +86(10)82327668 网址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 ||||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4]第4-00020号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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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22层2206 邮编100083 |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Beijing, China, 100083 | 电话Telephone:+86(10)82330558 传真Fax: +86(10)82327668 网址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 ||||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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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36.00万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8.61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08,879,6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103,566,1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5,313,5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2月23日出具“大信验字[2022]第4-00005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为:
明 细 | 金 额(元) |
1、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增加项: | |
(1)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576,713,276.27 |
(2)本期收到募集资金净额 | |
(3)专户利息收入 | 13,199,153.23 |
(4)收到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 |
小 计 | 589,912,429.50 |
2、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减少项: | |
(1)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
(2)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 | 80,985,340.68 |
(3)支付发行费用 | |
(4)支付专户手续费支出等 | 1,494.37 |
小 计 | 80,986,835.05 |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508,925,594.45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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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履行严格的使用审批及多方监管程序,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宏英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上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遵照执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共开设过5个募集资金专户,其中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上海曹阳支行(银行账号:121944776910939)余额为0元,已于2023年3月17日注销;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见下表:
序号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专户用途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元) |
1 |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上海分行虹桥支行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8110201013301423598 | 224,701,619.7 |
2 |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0070010101000004136 | 29,792,530.56 |
3 |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上海分行虹桥支行 | 发行费用 | 8110201013101433511 | 10,012.78 |
4 | 上海宏英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银行上海静安支行 | 智能化电气控制系统及产品扩产项目 | 31050171360000009137 | 254,421,431.41 |
合 计 | 508,925,594.45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参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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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2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065.3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065.34万元。2022年8月15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2】第4-00137号),截止2022年8月22日,公司已完成了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置换。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2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5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投资产品等产品。该事项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8,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债券(国债、公司债、企业债、政府债券等)、货币型基金以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前述事项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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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目前存放于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将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逐步投入。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需特别报告的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亦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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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0,531.3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098.53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283.0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智能化电气控制系统及产品扩产项目 | 否 | 32,901.94 | 32,901.94 | 5,478.27 | 8,815.43 | 26.79% | 2025-2-25 | 不适用 | 否 | 否 |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24,279.38 | 24,279.38 | 2,199.04 | 2,983.59 | 12.29% | 2025-2-23 | 不适用 | 否 | 否 |
3、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否 | 3,350.03 | 3,350.03 | 421.23 | 484.06 | 14.45% | 2025-2-25 | 不适用 | 否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60,531.35 | 60,531.35 | 8,098.53 | 12,283.08 | 20.29% | |||||
合计 | 60,531.35 | 60,531.35 | 8,098.53 | 12,283.08 | 20.29%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募投项目中“智能化电气控制系统及产品扩产项目”以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这两个项目均为基建项目,2022年受外部环境等不可抗力的影响,相关审批单位、设计单位及建设方等复工时间延迟,项目筹备及施工进度等推进受限。目前工地建设比较正常,预计2024年底建设竣工。 关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受国内外宏观环境低迷,经济萎缩,行业整体下行等不可抗力影响,公司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形势及市场需求情况,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谨慎有序安排网点的铺设。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本公司不存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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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说明三、(三)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详见说明三、(五)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详见说明三、(八)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