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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海防务: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海防务”)主要从事船舶与海洋工程业务涵盖船海工程研发设计、工程咨询和工程监理、总装集成制造等,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技术服务体系,各业务间既相互独立经营,又协同发展,实现了良性的互动效应。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大津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津重工”)需采购大量钢板作为原材料,但受需求端持续回暖及供给端减产影响,国内钢板价格持续波动,对公司经营影响较大。为了保证大津重工订单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拟继续开展钢材商品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另外,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沃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自2021年4月以来开展了焦炭等能源贸易业务,焦炭等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幅度较大。为了有效防范能源业务经营活动中焦炭价格波动的风险,公司拟继续开展焦炭商品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旨在降低原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继续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包括钢材、焦炭等商品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市场风险,不以逐利为目的进行投机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一)投资额度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开展钢材、焦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总计投入保证金不超过(即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都不超过)1800万元。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开展钢材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对合

计不超过8,000 吨钢材期货套期保值,总计投入保证金不超过(即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都不超过)8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将继续对合计不超过10,000吨焦炭期货套期保值,总计投入保证金不超过(即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都不超过)1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二)投资方式

通过商品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钢材、焦炭期货合约进行套期保值。

(三)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品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申请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钢材及焦炭期货品种,严禁进行以盈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四)投资期限

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前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者银行信贷资金。

三、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2023年,我国船舶工业保持良好发展态势,新承接船舶订单继续保持稳步增长,在需求端的带动下,我国钢铁企业月均造船板产量回升至116.6万吨,比去年提高16%,呈现大幅提高趋势。但受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回落和国内钢铁需求不足等多重因素影响,国内各类型钢材产品价格持续下降,由于造船板需求强劲使得造船板价格呈现震荡微跌态势。2023年年初,铁矿石价格快速回升,造船板价格一度上涨超过200元/吨,但4月下旬以后进入持续下跌区间。截至12月底,国内6毫米造船板和20毫米造船板均价分别为4910元/吨和4454元/吨,比年初微跌100元/吨左右。以钢材为重要原材料的全资子公司大津重工如能适时开展钢材的套期保值业务,可有效减少钢板价格波动所带来的成本压力,有利于锁定预期利润、减少价格波动造成的损失,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佳豪沃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金新能源”)根据经营需求,于2021年4月以来开展了焦炭贸易业务,这两年来受国际形势动荡影响,大宗商品价格出现大幅波动,焦炭也波及其中。自商品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开展以来,沃金新能源合理利用期货工具,有效减少焦炭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锁定预期利润和减少价格波动造成的损失,符合沃金新能源日常经营需要,存在可行性和必要性。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内部操作流程、风险管理及处理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能够有效保障期货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公司将成立期货套期保值领导小组,负责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相关业务部门及子公司将成立具体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小组,组织具有良好素质的专门人员负责期货业务的交易工作。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具备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

四、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盈利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材料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对其经营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一)价格波动风险

当期货行情大幅度波动时,实际引发的价格变动与公司预测判断的价格波动相背离,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而产生的风险。

(二)流动性风险

商品套期保值交易在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及流程规定的权限内下达操作指令,如市场波动过大,可能导致因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所带来的实际损失风险。

(三)交易对手违约风险

期货价格出现不利的大幅波动时,交易对手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约定,取消产品订单,造成损失。

(四)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五)政策风险

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风险。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应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一)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内部操作流程、风险管理及处理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二)遵循锁定原材料价格风险、套期保值原则,且只针对公司经营从事的相关期货交易品种进行操作,不做投机性、套利性期货交易操作。

(三)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保证期货套期保值过程正常进行。与此同时,合理选择保值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四)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五)在针对客户锁价进行期货套期保值操作时,对客户的材料锁定数量和履约能力进行评估。小批量且没有违约风险的,实行一次购入套保合约;而对批量较大的客户将全面评估其履约付款能力,按一定的风险系数比例由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工作小组分批进行套期保值操作,以达到降低风险的目的;另外,如果客户在价格出现不利变化时违约,公司还将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六)公司内审部定期及不定期对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六、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合理规避和防范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影响,有利于降低公司经营风险。

(二)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套期保值》等相关规定执行。

七、结论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和套利交易为目的,是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风险对冲功能,规避市场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风险,稳定利润水平,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

综上所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对公司的经营是有利的。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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