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度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中高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层管理人员保证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部门、业务、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本年度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及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资产总额占公司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财务报表收入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层面的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和监督管理;业务层面的人力资源、投资、货币资金、固定资产、财务会计工作与报告、全面预算、一般费用、合同、IT系统、研究与开发、采购与付款、存货、销售与收款等管理活动、关联交易等。
1、内部控制环境
公司内部控制环境管理所涉及的范围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和企业文化。
(1)组织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为主体、规范运作的治理结构。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和《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确保各机构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公司按照科学、精简、高效、制衡的原则设置了与公司生产经营和规模相适应的内部机构,并在《企业岗位职责说明书》中规定了每个机构的职责,形成了既明确分工,又相互协作、制衡的内部组织体系。
(2)发展战略
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三年制定一次,由公司董事办联合外部顾问公司对外部形势和内部资源进行分析,分业务领域召开长期战略规划会议,形成公司中长期规划初稿提交公司管理层、决策层讨论确定。在制定长期发展战略时,将战略进行量化分解,并据此制定与公司层面目标相关联、相一致的短期发展目标,并以此进行考核。公司战略委员会对战略实施情况进行监控,定期收集和分析战略相关信息,对明显偏离发展战略的情况进行分析并及时报告。
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产业政策、技术进步、行业状况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对发展战略进行调整。
(3)社会责任
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积极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包括如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促进就业、员工权益保护等。公司建立了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4)企业文化
公司建立了“爱创造价值”的企业文化。公司设有工会,并每年会组织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广泛听取员需求及建议,并落实到企业日常经营及员工生活中。
2、风险评估
公司通过调查问卷、访谈、座谈会、数据分析等方式开展了相应的风险评估工作。对各项重大风险,公司指定相应职能部门作为风险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牵头管理和持续监控相关风险,将风险与现有内控体系进行对接实现风险管理的“落地”。管理层进行重大经济决策前,将采取审慎保守的风险评估策略进行主观判断,以规避风险。明确对各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识别,并提供相应的风险策略。
3、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信息沟通的有效途径,明确了市场信息、财务信息、生产信息、质量信息等收集、传递和处理程序,各类信息能及时沟通,信息顺畅、有序。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制度》,明确了信息对外披露的流程及信息披露保密等。
公司每月8日召开月度经营会议,由公司高管、各职能部门、经营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对公司产品设计计划、生产计划、采购计划、收付款计划、上月计划完成情况、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上月提出问题的处理情况等进行沟通和反馈。
4、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制定了《招聘管理》、《劳动合同管理》、《转正管理》、《薪酬与绩效管理》、《岗位异动管理》、《离职管理》及《人力成本核算与分摊》等规定,对人力需求、招聘申报手续、招聘程序、报到、培训及试用作出了规定。
2023年度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对公司所有部门进行了绩效考核。
5、投资管理
为加强投资管理,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公司制定了《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办法》《子公司管理制度》。制度中明确了对外投资管理的职能部门和相关职责。对于拟投资项目,公司必须进行调研和可行性分析,并提交董事会审核通过。
6、货币资金管理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等制度,筹资、营运等各方面制度健全规范,职责要求权限明确。公司银行账户开立、注销、使用均按制度要求严格管理,审批手续完备,资料规范完整,确保银行账户管理高效安全。
7、固定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范围、管理职责、购置、验收、报废、转移等作出了相关规定。固定资产采购需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由工艺设备部签署意见并按程序审批后,采取招投标或比价方式采购,并规定进行验收、领用、记录等。
8、财务会计工作与报告
公司编制《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报告管理制度》等制度,制定了明确的财务报告编制、报送及分析等相关流程,明确规范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对财务会计及报告的内部控制设置明确岗位分工,设计财务报告编制的规范流程,加强全过程的审核审批,建立分级管理制度,规定各岗位所承担的责任。进行科学管理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确保全过程中财务报告的编制、披露和审核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9、全面预算管理
公司制定《预算管理制度》,明确了预算管理组织的机构设置和预算管理设计机构的职责分工,并对年度预算目标确定、编制、执行、监控、调整和考核等环节进行了规范。
10、一般费用
公司制定了《差旅费报销规定》、《营销系统绩效与考核制度》、《报销管理制度》等制度,加强了对费用的管理。
11、合同管理
公司制定了《合同管理办法》,对合同管理的职责、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变更与解除、合同信息沟通与保密、合同归档、监督惩罚与评估改进等作出了规定。市场部为销售合同统一归口管理机构,采购部为物料采购合同统一归口管理机构,设备科为设备采购合同统一归口管理机构。
12、IT系统管理
公司制定了《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非常注重信息手段和方法的使用,这些也为公司高效、经济地运行提供了很大的帮助。公司实现了财务信息系统管理,完善信息化基础环境建设,逐步建立信息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全面落实不相容职务分离等有效措施。
13、研究与开发管理
公司制定《模具设计的标准化要求》、《模具设计图纸审核流程》、《关于模具更改的通知规定》等制度,对一般模具的模具设计、工程更改设计、新模具开发过程中设计和开发策划、设计和开发输入、设计和开发输出、设计和开发评审、设计和开发验证、设计和开发确认及设计和开发变更的控制要求作出了规定。
14、采购与付款
公司制定《采购执行管理制度》、《供应商管理制度》及《采购付款制度》等制度,对采购业务的具体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供应商评定和管理制度、仓储管理和进货检验、采购各相关部门的职能、权限设置和分工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15、存货管理
公司制定了《存货管理制度》,对原材料、外购件入库及领用、产成品入库、仓库内部调拨、存货的保管、存货盘点、呆滞物料处理等仓库相关事项进行了规范。
16、销售与收款管理
公司制定了《销售计划管理制度》、《客户管理制度》、《销售定价制度》、《销售合同与订单管理制度》、《销售出库与收入确认制度》、《售后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对合同签订、合同金额、合同款催收等进行了相应的规定。强调了营销中心应落实催收款项的责任,对到期应收款及时催收;加强客户信用管理,积极防范客户信用风险;完善应收款管理,强化对销售、发货、收款业务的会计系统控制。
17、关联交易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合法合规。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由双方根据有关规定,在公开、公正、合理的基础上签订协议,确定交易价格并严格按照协议执行,没有产生利益转移事项,无损害公司利益情形。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18、工程项目
公司制定了《工程管理制度》,对工程的立项、实施、验收的流程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强调了所有大额工程必须按照《招投标法》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公司审计部须列席评标会议,审查标书密封性、监督评标流程、审核评标记录完整性。
19、监督管理
公司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作为公司内部监督的专门机构。公司审计部按照《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制度》、《宁波方正内部审计实施办法》,对各个业务循环每年会进行一次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结论及建议。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应收账款管理、存货管理、合同管理、成本费用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及程序文件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评价基准 | 一般缺陷 | 重要缺陷 | 重大缺陷 |
营业收入 |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0.5% | 营业收入的0.5%≤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1% |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1% |
资产总额 |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 | 资产总额的0.5%≤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 |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 |
在评价内部控制缺陷时,以上营业收入潜在错报、资产总额潜在错报分情形适用如下: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
1.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 | 认定标准 |
重大缺陷 |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表; |
3、注册会计师发现而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
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
监督无效;
5、影响收益趋势的缺陷。
3、注册会计师发现而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5、影响收益趋势的缺陷。 | |
重要缺陷 |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对于非常规和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3、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
一般缺陷 | 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缺陷 |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2.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评价基准 | 一般缺陷 | 重要缺陷 | 重大缺陷 |
资产总额 | 直接财产损失<资产总额的0.5% | 资产总额的0.5%≤直接财产损失<资产总额的1% | 直接财产损失≥资产总额的1% |
公司主要根据缺陷可能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的绝对金额确定非财务报告内部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上述标准按每起事故事件进行认定,如果出现多起事故事件,按照各自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分别认定重要程度。
2.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 | 认定标准 |
重大缺陷 | 1、缺乏民主决策程序; 2、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4、中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5、媒体频频出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 6、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7、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
重要缺陷 | 1、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 2、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3、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4、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5、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6、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7、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
一般缺陷
一般缺陷 | 1、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2、违反企业内部规章,未形成损失; 3、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4、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 5、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6、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7、存在其他缺陷。 |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如下:
(1)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福建佳鑫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佳鑫”)的控制权,持股比例51.22%。公司于同日将福建佳鑫纳入合并范围。
2023年5月25日,福建佳鑫与源动力机床科技(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动力”)签订了设备采购合同,2023年6月28日,福建佳鑫向源动力支付设备采购款6,435万元。2023年10月23日,福建佳鑫收到源动力退回的款项共计6,435万元。
针对以上采购退款情况,经管理层自查落实,源动力于2023年6月28日、6月29日向宁波御鑫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女方如玘控制的公司,以下简称“御鑫鹏”)合计支付6,435万元。御鑫鹏于2023年10月23日归还源动力款项共计6,435万元,源动力于2023年10月23日退回福建佳鑫采购款6,435万元。
上述款项已在2023年度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提利息74.24万元,御鑫鹏已于2024年4月18日支付利息。
(2)宁波方正IPO募集资金专户存在重复向供应商打款后又退回的情况,系由于财务人员操作失误,重复打款。包括:①宁波方正于2023年5月16日和5月17日重复向源动力支付设备款319.80万元,后于5月18日追回319.80万元;②宁波方正于2023年5月16日和5月17日重复向海天塑机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设备款105.00万元,后于5月23日追回105.00万元。
(3)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范围内发现文物遗址,文物遗址区域内暂不允许建设,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局及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经贸发展局与安徽方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书》,以经济补偿的方式收回文物保护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约为40,105.14平方米。2023年12月29日,安徽方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户收到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土地征收补偿款633.66万元。2024年4月24日,公司已从基本户向募集资金专户转入633.66万元。
2、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需要说明。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