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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方正: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74,178.4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440,408.33元。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141,315,134.43元,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182,674,474.52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3年度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41,315,134.43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00元(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现暂以截至2024年4月25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136,301,230股(已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进行测算,共计派发现金13,630,123.00元。

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分配方案则按“分派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实施。

二、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提议的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结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及发展战略等因素提出来的。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公司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拟定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利润分配政策,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以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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