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4)003226号),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89,000.49元(人民币元,下同)。母公司2023年度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利润为176,446,442.34元。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发展规划,为持续回报股东,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总股本67,236,8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723,680.00(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派发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权益分派。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尤其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三、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相
关承诺,综合考虑了股东回报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长远发展等因素,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