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3年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34,729,230.1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472,923.0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13,122,511.92元,减去已分配红利21,555,886.5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2,822,932.57元。
公司拟以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总股本(239,792,53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持有的股份(1,581,305股)后的股本238,211,226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94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22,391,855.24元。
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关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