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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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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度,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权,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履职以及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进行有效监督,在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的过程中起到了积极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监事会,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3、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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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上述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监事会对以下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依据检查情况,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2023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2023年经营情况依法进行监督,对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和检查。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内容合法有效,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定期和专项事项的审查,认真核查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及有关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体系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季度财务报告、半年度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3、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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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部控制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改进内控体系建设,保证内控体系合法合规运行。我们也将持续监督公司内控系统的运行和发展,督促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治理。

4、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监督与核查。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或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担保,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的担保,无对关联方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避免了违规担保行为。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已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三、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依法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等重要会议,忠实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同时,监事会将加强自身学习,深入贯彻各项新制定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提升监事会履职能力,落实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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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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