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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水产: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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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94 证券简称:国联水产 公告编号:2024-019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1,778,521.38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463,094,639.43元。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相关财税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母公司2023年度未实现盈利,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仍为负数,公司本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长期以来,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公司现金流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鉴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对于流动资金需求较大,考虑到当前融资环境的现状、公司流动性压力大、公司存在降低财务费用需要以及各项业务尚需要大量的资金,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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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实际,公司拟定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收益全部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偿还债务、未来投资和发展。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结合公司2023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的,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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