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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鳌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古鳌科技”)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古鳌科技2024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方案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评估,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产品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及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产品等。

(五)关联关系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预计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六)实施方式

在上述有效期及投资额度范围内,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并授权公司相关负责人具体实施理财事宜。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要求,及时披露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的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及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 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危险、谨慎投资的原则,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此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综上,中信建投证券对古鳌科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慧能 陈子晗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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