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孙岩)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议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对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提出合理建议,充分发挥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作用。
因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本人于2023年3月17日向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本人正式离任。现将2023年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充分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运作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独立、认真、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并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本着勤勉务实与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认为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在经过审慎思考后,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无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1、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 |||||
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孙岩 | 3 | 3 | 0 | 0 | 否 |
2、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 ||||
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 亲自出席 股东大会次数 | 委托出席 股东大会次数 | 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孙岩 | 1 | 1 | 0 | 0 |
二、发表专项说明、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判断,维护了公司与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的要求,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和专项说明:
1、2023年3月3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证券投资情
况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向昆山兴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2023年公司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的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4月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对《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任职期间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在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召集并出席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重要的会计政策,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监督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确保公司审计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任职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批准报出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积极履行相关职责,认真考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与工作表现,对报告期内被提名的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进行审核,确保董事候选人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与能力。
任职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两次会议,分别审议的议案为:2023年3月20日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4月2日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四、在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日常会议工作: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在审议董事会议案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所有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2、监督信息披露: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公正。
3、加强自身学习: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及思想意识。
五、其他工作的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20日履职期间的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在此,非常感谢公司和投资者对本人的信任和支持,希望公司未来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稳
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孙岩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