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4-022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及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本次进行减值测试的范围主要包括: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经测试,2023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23,643.95万元,明细如下:
项 目 | 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万元) | 占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177.64 | -6.82%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6.76 | 0.10% |
存货跌价损失 | 17,669.19 | 102.30% |
商誉减值损失 | 7,135.64 | 41.31% |
合计 | 23,643.95 | 136.89% |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法
(1)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2)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融资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3)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4)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3,643.95万元,导致公司2023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减少23,643.95万元,对公司报告期的经营活动现金流没有影响。
本次计提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决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 2023 年 1-12 月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末资产的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的资产状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