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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北明: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000158 证券简称:常山北明 公告编号:2024-024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董事会八届三十一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不超过2亿元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下简称“外汇套保业务”),使用一定比例的银行授信额度或自有资金作为保证金,预计动用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额度使用期限自该事项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本次外汇套保业务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概述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下,为有效管理进出口业务和相应衍生的外币借款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风险,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以降低和防范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本次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及子公司资金

使用安排合理。

(二)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品种包括汇率掉期、利率掉期、货币互换、远期结售汇等金融衍生品,及基于以上金融衍生品之结构性商品等。对应基础资产主要包括利率、汇率。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期管理的风险敞口不高于因外汇等特定风险引起的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的风险敞口总额。

(三)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外汇收支情况及日常经营业务需求,申请交易金额为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金额,在前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一定比例的银行授信额度或自有资金作为保证金,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

(四)合约期限

与业务周期保持一致,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五)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六)相关授权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会计师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汇率、利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合约约定掉期汇率和掉期利率劣于实时汇率和利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2、流动性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有足额资金供结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资金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履约风险低。

4、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外汇业务相关人员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授权高管,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2、公司已制定《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拟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计划并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予以执行。

4、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出口项下的外币收款预测及进口项下的外币付款预测,或者外币银行借款等实际生产经营业务。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或外币付款预测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或者与对应的外币银行借款的兑付期限相匹配。

5、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审慎审查与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相关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6、公司审计部门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合规性内部审计。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针对具有较强流通性的货币,市场透明度大,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八届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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