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2024年4月18日,培训小组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远程授课,本次培训通过案例与法规相结合的方式,阐述了公司关联交易行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规范、减持行为规范、信息披露等事项的相关内容。本次培训过程中,保荐机构培训人员将相关法规文件、违规案例及处罚情况以培训课件的形式进行了汇编,向所有参会人员进行了发送,督促培训对象主动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并提请公司转发至其他因故未参加培训的培训对象,以供自学。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保荐机构项目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参加本次培训的公司人员主要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
三、本次培训效果
通过本次培训,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强化了其在公司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意识,本次培训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余见孝 杨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