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赵登平2023年度述职报告
(已离任)
全体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于2023年4月24日正式辞去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职务,2023年任职期间内(2023年1月1日—4月24日)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2023年度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的发展及经营活动进行独立判断,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赵登平,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51年,硕士研究生,先后毕业于清华大学无线电技术专业、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专业。曾任职于海军装备部总工程师、副部长、海军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副主任。2017年11月至2023年4月24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任职期间内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本人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 应参加次数 | 现场出席次 | 以通讯方式 | 委托出席次 | 缺席次数 |
数 | 参加次数 | 数 | |||
董事会 | 6 | 0 | 6 | 0 | 0 |
2023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 召开次数 | 出席次数 |
股东大会 | 2 | 2 |
对于2023年度述职期间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规范的审批程序,议案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未召开审计委员会委员会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3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组织了2次会议,审议通过2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 召开届次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2023年1月19日 |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 | 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2023年4月7日 |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 | 1、《关于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三)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2023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和合规运作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本人出席股东大会,就中小股东关注的问题与其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建议。此外,通过关注公司舆情信息等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关心和关注的事项,积极履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职责,监督公司提高治理水平。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电话联系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的核查和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公司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制度》等文件规定,及时向本人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任职期间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披露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法披露了定期报告、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相关报告,使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重要事项。上述报告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二)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1月19日,本人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023年4月7日,本人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对《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3年1月19日,本人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对《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对《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年4月7日,本人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对《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1、聘请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023年1月19日,本人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对《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选举独立董事的情况
2023年4月7日,本人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对《关于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2023年1月31日,本人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对《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2月15日,本人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对《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3月15日,本人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对《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2023年4月7日,本人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对《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是本人在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主要内容。在2024年4月,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完成部分独立董事的选举工作,本人已届满离任,感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及大力支持。谢谢!
特此报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登平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