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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龙集团: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映照)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映照)

各位董事/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遵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津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我作为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核公司提交的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李映照,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原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研究生导师,2023年退休。现兼任江西格林偱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广电广州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9次,本人出席会议9次;召开股东大会4次,本人出席股东大会4次。没有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核查并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着谨慎的态度,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的议案经过审议后均投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形。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2023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重要事项召开会议,本人均出席了会议,并参与了各个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023年,本人召集并主持了审计委员会共5次会议,对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远期结售汇业务、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根据相关政策的要求开展了选聘年度审计机构的工作。出席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会议,对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发放事项进行了审议。

2023年,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就公司林化子公司少数股权因法院裁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构成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专项讨论,就本次构成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认证,发挥了独立董事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

(三)与内部审计沟通情况

本人及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就公司财务、业务、内控等方面的问题积极与内部审计部门沟通。2023年本人共召集并主持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年度及季度内部审计报告及工作计划,对公司内部审计涉及到的业务、应收账款、在投项目、制度建设等等问题提出了看法,对公司系统性安排和控制关键问题提出建议,并跟进公司及时整改落实内审发现的问题。

(四)与年审会计师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协同其他委员与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的注册会计师面对面沟通,推进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重点关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整体安排、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等,听取了大华所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

报告的出具情况等汇报,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查阅公司相关资料,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关注公司的治理和营运情况;运用本人所具备的专业能力,为公司提供富有建设性的建议和风险提示等,力争为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六)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披露信息进行有效监督和核查,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关切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1、2023年公司控股的三家林产化工子公司少数股权因法院裁定构成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事项,我们作为独立董事事前进行了专门讨论,分析了此事项的可行性、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等。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构成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告》(2023-056)。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冯毅先生提供2.5亿元借款额度的关联交易事项,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76)。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冯毅先生及其配偶蔡春艳女士为公司14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本金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副总经理冯鸣先生提供本金不超过1000万元的担保额度的关联交易事项,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2023-020)。

(二)定期报告及相关事项

2023年公司定期报告包括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在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主要经营情况,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有关重大财务信息进行了审核,认真阅读并审核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积极配合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定期报告及相关公告。

(三)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新颁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要求,我们通过审计委员会的筛选、评定工作,推动公司完成了选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工作,确保选聘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求。

(四)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制定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审核了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的薪酬发放,确保薪酬发放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要求。

(五)股权激励事项

2023年度,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了以下事项:

1、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股份10万股上市;

2、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共计

55.8万股上市;

3、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共计48万股解除限售;另4万股未解除股进行回购注销。

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进行了审议,确保上述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对于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

其相关资料进行独立审查并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的影响。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发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在未来的任期内,本人将一如既往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与风险防范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工作的积极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李映照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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