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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源股份: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加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0011005210号)。审计意见为: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利源股份2023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强调事项为: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二)1所述,截至 2024年4月25日公司共收到925名股民诉讼材料,主要系黄某某、李某某及张某某等投资者诉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案件,涉及诉讼金额累计293,545,204.46元。根据吉林晟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拟赔偿金额分析的法律意见书,利源股份针对上述诉讼事项预计承担的投资者损失及案件受理费的拟赔偿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7,042,490.41元。不排除报告日后仍有投资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的可能,对于此类案件由于金额无法可靠计量,故未确认为预计负债。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就上述强调事项出具专项说明。

现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2023年2022年同比增减(%)
营业收入(元)476,863,167.71508,066,172.64-6.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81,266,233.08-406,182,796.9655.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96,900,210.22-259,707,239.7424.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71,542,509.64-240,553,852.57-12.8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0.1154.5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5-0.1154.5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57%-27.85%12.28%
总资产(元)1,672,313,697.181,878,015,095.35-10.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073,682,769.511,255,208,573.06-14.46%

二、财务指标变动情况说明

(一)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情况: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67,231.37万元,较年初减少20,570.14万元,主要是公司报告期经营性亏损及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等所致。

(1)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855.11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偿还展期留债、购建资产等所致。

(2)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3,256.77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收到票据减少等所致。

(3)应收账款较年初减少7,043.84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4)应收款项融资较年初减少920.01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应收票据融资减少所致。

(5)预付款项较年初减少1,603.40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采购原材料预付款减少所致。

(6)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减少366.36万元,主要系公司子公司报告期根据沈阳利源管理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收到沈阳利源管理人偿付的部分债权及收回保证金等所致。

(7)存货较年初减少907.60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减少库存储备等所致。

(8)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331.30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收到报废资产处置收入等所致。

(9)债权投资期末余额2,401.11万元,系公司报告期处置子公司江阴利源股权,同时将对其借款债权转让给安徽恒道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约定期限为二年,

年化利率为4.35%,公司已按期计息。

(10)固定资产较年初减少9,899.71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以及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和固定资产报废等所致。

(11)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1,177.28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自制模具及污水改造工程投入增加等所致。

(12)无形资产较年初减少199.55万元, 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摊销无形资产所致。

(13)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1,235.13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工程及设备预付款增加所致。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59,863.09万元,较年初减少2,417.56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按重整计划偿付展期留债款项等所致。

(1)短期借款较年初减少3,860.18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已贴现未到期票据减少所致。

(2)应付账款较年初增加204.68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赊购增加所致。

(3)合同负债较年初减少72.07万元,主要系公司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增加127.18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计提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增加等所致。

(5)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71.28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缴纳税费所致。

(6)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增加172.68万元,主要系公司往来款增加等所致。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1,237.45万元,主要系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务增加所致。

(8)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6,884.34万元,主要系公司已背书未到期票据增加及子公司向第三方借款增加等所致。

(9)长期借款较年初减少1,582.71万元,主要系公司将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报及偿付债务等所致。

(10)长期应付款较年初减少5,160.25万元,主要系公司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报及偿付债务等所致。

(11)预计负债较年初增加677.40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依据涉诉案件进展情况,计提预计负债增加所致。

(12)递延收益较年初减少974.79万元,主要系公司按期结转政府补助所致。

3、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07,368.28万元,较年初减少18,152.58万元,主要是公司报告期经营亏损所致。

(1)股本报告期无变化。

(2)资本公积报告期无变化。

(3)专项储备较年初减少25.96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安全生产费支出增加所致。

(4)公司报告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737,592.70万元,报告期较年初增加亏损18,126.62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经营亏损所致。

(二)损益情况:

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8,126.62万元,上年同期为亏损40,618.28万元,本报告期经营亏损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客户结构、产品结构调整,产销量仍较低,公司经营性亏损。

(1)营业收入47,686.3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120.30万元,主要系公司本期客户结构、产品结构调整等所致。

(2)营业成本52,609.9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734.75万元,主要系公司本期客户结构、产品结构调整等结转营业成本减少所致。

(3)税金及附加1,608.7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81.22万元,主要系公司上年申请减免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等所致。

(4)销售费用199.8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1.90万元,主要系报告期人工成本减少等所致。

(5)管理费用5,085.9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250.03万元,主要系报告期人工成本减少及压降费用等所致。

(6)研发费用1,830.0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76.67万元,主要系公司本期研发投入增加等所致。

(7)财务费用1,783.2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56.20万元,主要系利息支出增加等所致。

(8)其他收益1,203.8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3.91万元,主要系公司报

告期内收到政府补助增加等所致。

(9)投资收益1,413.7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331.35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处置子公司股权形成收益及债权投资利息收益增加等所致。

(10)信用减值损失280.7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14.44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收回应收款项冲减坏账准备等所致。

(11)资产减值损失4,465.6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损失14,287.89万元,主要系本报告期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及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等所致。

(12)营业外收入38.2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28万元,主要系公司其他收入减少等所致。

(13)营业外支出1,184.3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95.92万元,主要系公司本期报废资产损失减少等所致。

(三)现金流量情况:

2023年度,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845.1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净流出18,187.81万元,其中: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154.25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销售业务现金回款减少等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11.92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购置专用设备支出增加等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621.06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票据贴现融资及子公司向第三方借款增加等所致。

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利源”)于2019年11月14日被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破产重整,2019年11月29日沈阳中院指定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沈阳利源破产重整管理人,2019年12月4日沈阳利源被管理人接管,自此公司丧失对沈阳利源的控制权,不再将其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公司已将对沈阳利源的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并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2022年6月6日,沈阳中院宣告沈阳利源破产,截至本报告日,沈阳利源破产清算仍在进行中。根据沈阳利源经债权人表决通过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2023年12月15日,沈阳利源管理人发布最后一次破产财产分配公告,公司预计无法收到相应的投资

回报,也无法收回其股权投资,公允价值仍为0。

2023年1月12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2 号)查明的事实,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作出对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2023年6月27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江阴利源精制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及对其持有的债权。

2023年12月25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与许明哲先生、沧州精致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精致汽车”)签订《投资协议》,共同投资设立吉林利源博睿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源博睿”),利源博睿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2,25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45%;许明哲出资75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15%;沧州精致汽车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40%。许明哲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在2023年12月25日与公司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以增强公司对利源博睿的控制权,因此,公司实际控制利源博睿纳入合并范围。

2023年12月25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为了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以成交金额3,469.10万元购买设备并签订《采购合同》。

特此报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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