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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大华核字[2024]0011000477号 |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年度)
目 录 | 页 次 | ||
一、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二、 |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4 | |
三、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 1-3 | |
四、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1 | |
五、 | 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证明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第1页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0477号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本化学)《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雅本化学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雅本化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雅本化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供了合理的基础。
大华核字[2024]0011000477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第2页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雅本化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雅本化学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雅本化学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雅本化学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宋婉春 |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高 彦 | |||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
募集资金存专项报告 第1页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91号”的核准,公司共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5,231,796股,共计募集人民币867,109,999.04元,扣除发行费人民币19,496,012.1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47,613,986.89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05,231,796.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742,382,190.89元。
截止2017年12月19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7]00090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786,511,848.31元(含承销费和其他发行费人民币19,496,012.15元),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74,727,408.59元(含其他发行费人民币1,537,735.86元);于2017年12月19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79,917,761.99(含承销费和其他发行费人民币19,496,012.15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594,086.3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0,598,150.73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418,166.86元,两者差异系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8,000,000.00元,现金管理产生的投资收益14,051,467.80元,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3,768,558.19元,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后余额转入一般户9.86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募集资金存专项报告 第2页
2.募集资金专户情况根据相关法律及《管理办法》规定,本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南通雅本化学有限公司、上海雅本化学有限公司、江苏建农植物保护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2021年1月27日全资子公司雅本(绍兴)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雅本”)开立募集资金账户,本公司、绍兴雅本、上海农商银行张江科技支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同时注销上海雅本化学有限公司账号为121902322110307的募集账户。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注销了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账号为527471009365的募集账户,于2022年12月16日注销了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账号为10535601040009275的募集账户。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6月2日注销了雅本(绍兴)药业有限公司账号为50131000841266400的募集账户,账户余额9.86元转入雅本(绍兴)药业有限公司位于中国民生银行上虞支行的一般户。截至2023年12月31止,共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尚在使用中。
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其他发行费用后净额为847,613,986.89元。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修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中拟定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中已用于置换项目的预先投入自筹资金74,727,408.59元(含其他发行费1,537,735.8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86,511,848.31元(含承销费和其他发行费19,496,012.15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8,000,000.00元,现金管理产生的累计投资收益14,051,467.80元,累计利息收入3,820,661.69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52,103.5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418,166.86元。
3.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上海雅本化学有限公司、江苏建农植物保护有限公司、南通雅本化学有限公司、雅本(绍兴)药业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已经遵照履行。
募集资金存专项报告 第3页
4.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备注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 | 121907417810507 | 850,128,866.96 | 活期存款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 | 527471009365 | 60,000,000.00 | 已注销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 分行 | 10535601040009275 | 52,718,866.96 | 已注销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 | 121902322110307 | 77,410,000.00 | 已注销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 分行 | 10535601040009317 | 80,000,000.00 | 345,932.29 | 活期存款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 支行 | 8112001013700372740 | 400,000,000.00 | 72,234.57 | 活期存款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张江科技支行 | 50131000841266450 | 已注销 | ||
合 计 | 1,520,257,733.92 | 418,166.86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将公司向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农银国际投资(苏州)有限公司5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的资金867,109,999.04元,扣除相关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16,981,132.08元后的余款850,128,866.96元汇入雅本化学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开立的账号为121907417810507的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账户初始存放资金与募集资金净额847,613,986.89元存在差额2,514,880.07元,差异原因为发行费用中有2,514,880.07元在初始存入募集资金专户时尚未支付。
除账号为121907417810507的募集资金专户外,其他6个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放金额均为从该账户划入的专项募集资金。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8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董事会同意终止太仓基地生产线技改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5,884.6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上述变更用途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5,884.64万元已转入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开设的一般户中,并永久补充雅本化学流动资金。
2.2020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提高公司的研发能力,顺应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终止
募集资金存专项报告 第4页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李冰路分部)和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爱迪生路分部),并将募集资金余额共计6,496.13万元(其中结余募集资金6,436.06万元,募集资金存放期间及购买理财产品期间产生的利息60.07万元)用于 “酶制剂及绿色研究院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雅本(绍兴)药业有限公司。截止2021年4月,该项目专项账户结余资金6,513.73万元(其中结余募集资金6,436.06万元 ,募集资金存放期间及购买理财产品期间产生的利息77.67万元)全部转至雅本(绍兴)药业有限公司募资资金专户。 2023年4月,“酶制剂及绿色研究院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6月2日注销了雅本(绍兴)药业有限公司募资资金专户。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盖章)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第1页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6,711.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59.4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8,651.1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2,320.7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4.21%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南通基地新增生产线项目 | 否 | 40,000.00 | 40,000.00 | 218.27 | 37,716.74 | 94.29% | 2024年7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滨海基地新增生产线项目 | 否 | 8,000.00 | 8,000.00 | 16.86 | 1,955.10 | 24.44% | 2024年5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太仓基地生产线技改项目 | 是 | 8,000.00 | 2,265.20 | 2,265.20 | 100.00% | 2018年8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酶制剂及绿色研究院项目 | 是 | 6,436.06 | 424.28 | 6,704.41 | 104.17% | 2023年4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李冰路分部) | 是 | 5,024.00 | 432.94 | 432.94 | 100.00% | 2020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爱迪生路分部) | 是 | 2,717.00 | 872.00 | 872.00 | 100.00% | 2020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补充流动资金 | 是 | 22,970.00 | 28,704.80 | 28,704.8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86,711.00 | 86,711.00 | 659.41 | 78,651.19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南通基地新增生产线项目前期由于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出现了诸多不便,使得项目的建设周期有所延长;加之江苏省内化工行业监管日益严格,为控制投资风险、保证稳健经营,公司暂缓了项目投资进度,综合导致了项目建设周期的延长。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公司决定将“南通基地新增生产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从2023年7月延期至2024年7月。 滨海基地新增生产线项目全球经济形势错综复杂,江苏省内化工行业监管日益严格,尤其是盐城市化工产业经历了长时间的整顿优化,为控制投资风险、保证稳健经营、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江苏建农植物保护有限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放缓了“滨海基地新增生产线项目”的投资进度。因此,“滨海基地新增生产线项目”的实施存在滞后情形,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决定将“滨海基地新增生产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从2023年5月延期至2024年5月。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第2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1.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太仓基地生产线技改项目部分生产线已完成升级改造并投入使用,剩余部分拟升级改造的生产线因对应的产品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充分考虑自身发展情况和市场环境基础上,拟终止“太仓基地生产线技改项目”,其结余资金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议案于2018年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项目专项账户结余资金已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共计5,884.6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金额为5,734.8万元,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为149.84万元); 2.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李冰路分部)与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爱迪生路分部)部分设备已完成升级改造并投入使用,剩余部分拟投入的研发设备因行业技术的不断进步,公司充分考虑自身发展情况和市场环境基础上,拟终止“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李冰路分部)与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爱迪生路分部)”,其结余资金拟用于“酶制剂及绿色研究院项目”。《关于部分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议案于2020年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项目专项账户结余资金6,513.73万元(其中结余募集资金6,436.06万元 ,募集资金存放期间及购买理财产品期间产生的利息77.67万元)全部转至雅本(绍兴)药业有限公司募资资金专户。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李冰路分部)与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爱迪生路分部)部分设备已完成升级改造并投入使用,剩余部分拟投入的研发设备因行业技术的不断进步,公司充分考虑自身发展情况和市场环境基础上,拟终止“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李冰路分部)与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爱迪生路分部)”,其结余资金拟用于绍兴雅本“酶制剂及绿色研究院项目”。《关于部分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议案于2020年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1.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太仓基地生产线技改项目部分生产线已完成升级改造并投入使用,剩余部分拟升级改造的生产线因对应的产品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充分考虑自身发展情况和市场环境基础上,拟终止“太仓基地生产线技改项目”,其结余资金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议案于2018年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项目专项账户结余资金已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共计5,884.6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金额为5,734.8万元,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为149.84万元); 2.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李冰路分部)与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爱迪生路分部)部分设备已完成升级改造并投入使用,剩余部分拟投入的研发设备因行业技术的不断进步,公司充分考虑自身发展情况和市场环境基础上,拟终止“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李冰路分部)与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爱迪生路分部)”,其结余资金拟用于“酶制剂及绿色研究院项目”。《关于部分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议案于2020年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该项目专项账户结余资金6,513.73万元(其中结余募集资金6,436.06万元 ,募集资金存放期间及购买理财产品期间产生的利息77.67万元)全部转至雅本(绍兴)药业有限公司募资资金专户。2023年4月,“酶制剂及绿色研究院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6月2日注销了雅本(绍兴)药业有限公司募资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17]004249号《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鉴证,截至2017年12月20日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73,189,672.73元;2017年12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472.74万元用于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已于2018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置换。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2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11月2日,公司将“南通基地新增生产线项目”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3,3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11月3日,公司将“滨海基地新增生产线项目”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9,8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第3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2022年2月19日,公司使用“酶制剂及绿色研究院项目”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已到期收回至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3月26日,公司使用“酶制剂及绿色研究院项目”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1,500万元已到期收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0。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为8,059.81万元,结余原因:募集资金项目尚未完成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9,841.82万元(包含现金管理产生的投资收益1,405.15万元,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376.86万元),其中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41.82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800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其他情况说明:2023年4月,募投项目“酶制剂及绿色研究院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累计投入募集资金超出承诺投资总额268.35万元,占该项目承诺投资总额的4.17%,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投资收益。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第1页
附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编制单位: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补充流动资金 | 太仓基地生产线技改项目 | 28,704.80 | 28,704.8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酶制剂及绿色研究院项目 |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李冰路分部) | 6,436.06 | 424.28 | 6,704.41 | 104.17% | 2023年4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爱迪生路分部)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1.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太仓基地生产线技改项目部分生产线已完成升级改造并投入使用,剩余部分拟升级改造的生产线因对应的产品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充分考虑自身发展情况和市场环境基础上,拟终止“太仓基地生产线技改项目”,其结余资金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议案于2018年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项目专项账户结余资金已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共计5,884.6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金额为5,734.8万元,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为149.84万元); 2.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李冰路分部)与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爱迪生路分部)部分设备已完成升级改造并投入使用,剩余部分拟投入的研发设备因行业技术的不断进步,公司充分考虑自身发展情况和市场环境基础上,拟终止“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李冰路分部)与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爱迪生路分部)”,其结余资金拟用于“酶制剂及绿色研究院项目”。《关于部分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议案于2020年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1.太仓基地生产线建立时间较早,近年来该生产线对应的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导致太仓基地生产线技改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 2.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时间较早,近年来行业技术发展迅速,尤其随着生物酶催化技术的不断进步,正逐渐改变着合成及生产工艺,工艺的变化导致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达到预计收益。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变更后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