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
202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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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633号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炜冈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炜冈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炜冈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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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炜冈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炜冈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炜冈科技为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勇平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梁潇
中国·上海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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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48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653,5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6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86,313,740.00元,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37,273,530.50元(已减除前期已付保荐费2,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449,040,209.50元于2022年11月28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具体如下:
开户行 | 缴入日期 | 银行账号 | 金额(元)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 | 2022年11月28日 | 604013482 | 101,966,623.5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 | 2022年11月28日 | 355900100100275017 | 67,036,200.0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 | 2022年11月28日 | 355900100100280073 | 30,000,000.00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平阳支行 | 2022年11月28日 | 76110122000154185 | 105,000,000.0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郑楼支行 | 2022年11月28日 | 19251601040020001 | 120,000,00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昆阳支行 | 2022年11月28日 | 1203283229200175697 | 25,037,386.00 |
合计 | 449,040,209.50 |
上述募集资金另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18,361,427.3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0,678,782.1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34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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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2022年度,公司直接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11,299,431.32元,2023年度,公司直接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197,918,886.30元,累计投入209,218,317.62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件。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21,460,464.51元,其中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大额存单本金余额为165,000,000.00元,购买定期存单本金余额为10,000,000.00元,7天通知存款账户余额为32,951,017.41元,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17,822,769.50元,剩余差异4,313,322.40元系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平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共设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 | 金额(元)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 | 604013482 | 活期户 | 655.28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 | 355900100100275017 | 活期户 | 7,358,286.19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 | 355900100100280073 | 活期户 | 7,684,326.82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平阳支行 | 76110122000154185 | 活期户 | 145,287.89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郑楼支行 | 19251601040020001 | 活期户 | 50,000.1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昆阳支行 | 1203283229200175697 | 活期户 | 2,584,213.21 |
合计 | 17,822,76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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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大额存单本金余额为165,000,000.00元,购买定期存单本金余额为10,000,000.00元,7天通知存款账户余额为32,951,017.41元。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会计部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重大违规情形、重大风险或内部审计部门没有按前款规定提交检查结果报告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7,918,886.30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如下:
1、研究院扩建项目:目前尚处于建设阶段,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也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项目:目前尚处于建设阶段,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该项目也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5月29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实施进度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实施进度及内部投资结构。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上述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实施进度及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实施进度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0)。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1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26,173,540.56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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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出具了《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及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002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 年1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保证公司在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2.8 亿元(含本数)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及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议案》,对公司3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并增加1,000万元额度,由人民币2.80亿元(含本数)增加至人民币2.90亿元(含本数),有效期与前次现金管理授权一致。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保证公司在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含本数)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办理相关事宜。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受托人名称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 | 起始日 | 终止日 | 期末余额 |
1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平阳支行 | 单位大额存单 | 20,000,000.00 | 2022/12/30 | 2023/12/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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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平阳支行 | 单位大额存单 | 20,000,000.00 | 2022/12/30 | 2023/12/8 | - |
3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平阳支行 | 单位大额存单 | 20,000,000.00 | 2022/12/30 | 2023/12/9 | - |
4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平阳支行 | 单位大额存单 | 20,000,000.00 | 2022/12/30 | 2023/12/11 | - |
5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平阳支行 | 单位大额存单 | 25,000,000.00 | 2022/12/30 | 2023/12/12 | - |
6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平阳支行 | 单位大额存单 | 20,000,000.00 | 2023/12/8 | 2025/12/30 | 20,000,000.00 |
7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平阳支行 | 单位大额存单 | 20,000,000.00 | 2023/12/9 | 2025/12/30 | 20,000,000.00 |
8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平阳支行 | 单位大额存单 | 20,000,000.00 | 2023/12/11 | 2025/12/30 | 20,000,000.00 |
9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平阳支行 | 单位大额存单 | 20,000,000.00 | 2023/12/12 | 2025/12/30 | 20,000,000.00 |
10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平阳支行 | 单位大额存单 | 25,000,000.00 | 2023/12/13 | 2025/12/30 | 25,000,000.00 |
11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 | 单位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2023/1/5 | 2023/11/9 | |
12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 | 单位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2023/1/5 | 2023/10/16 | |
13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 | 单位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2023/1/5 | 2023/11/22 | |
14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 | 单位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2023/1/5 | 2023/11/23 | |
15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 | 单位大额存单 | 20,000,000.00 | 2023/1/5 | 2023/11/24 | |
16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 | 单位大额存单 | 30,000,000.00 | 2023/1/5 | 2023/11/25 | |
17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 | 单位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2023/11/23 | 2023/12/26 | |
18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 单位大额存单 | 30,000,000.00 | 2023/11/24 | 2026/1/5 | 30,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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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温州瑞安支行 | ||||||
19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 | 单位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2023/11/25 | 2026/1/5 | 10,000,000.00 |
2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 | 单位大额存单 | 20,000,000.00 | 2023/11/27 | 2026/1/5 | 20,000,000.00 |
21 | 中国工商银行平阳昆阳支行 | 定期存单 | 20,000,000.00 | 2023/1/4 | 2023/7/4 | |
22 | 中国工商银行平阳昆阳支行 | 定期存单 | 10,000,000.00 | 2023/7/18 | 2024/1/18 | 10,000,000.00 |
23 | 中国农业银行平阳郑楼支行 | 7天通知存款 | 32,951,017.41 | 2023/12/26 | 32,951,017.41 |
注:单位大额存单持有期间可随时转让。公司持有该类产品的存续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12月,公司对“年产180台全轮转印刷机及其他智能印刷设备建设项目”进行了结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30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截止本报告出具日,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原募集资金专户中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的管理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同时公司仍在积极筹划、寻找合适的投资方向,科学、审慎地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公司将在保证投资项目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的前提下,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后使用募集资金。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公司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未完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同时在《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议案》许可范围内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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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年产180台全轮转印刷机及其他智能印刷设备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8月延期至2023年12月,详见公司2023年8月29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经办人员对通知存款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偏差,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3月
20日期间公司存在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超出授权额度的情况。公司已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及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议案》,对公司3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并增加1,000万元额度,由人民币2.80亿元(含本数)增加至人民币2.90亿元(含本数),有效期与前次现金管理授权一致。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4年4月25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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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3,067.8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791.89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921.8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 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 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 年产180台全轮转印刷机及其他智能印刷设备建设项目 | 否 | 30,860.52 | 30,860.52 | 16,225.58 | 17,315.91 | 56.11 | 2023年12月 | 29,635.21 | / | 否 |
2.研究院扩建项目 | 否 | 5,503.74 | 5,503.74 | 2,579.30 | 2,583.66 | 46.94 | 2024年12月 | / | / | 否 |
3.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否 | 6,703.62 | 6,703.62 | 987.01 | 1,022.26 | 15.25 | 2024年12月 | / | /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3,067.88 | 43,067.88 | 19,791.89 | 20,921.83 | 48.58 | / | 29,635.21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募集资金已使用48.58%,募投项目正在逐步建设中。详见本报告三(一)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此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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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此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二)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二)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三)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此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五)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详见本报告三(六)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详见本报告三(八)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九)及报告五 |
注:本报告中如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