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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凯材料:2023年度证券投资情况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证券投资情况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3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证券投资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以及低风险的信托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前述理财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日:2023年3月31日;公告编号:2023-028;网站链接:

www.cninfo.com.cn)。

2023年11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飞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在额度范围及投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决策制

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日:2023年11月28日;公告编号:2023-118;网站链接:www.cninfo.com.cn)。

二、 证券投资的具体情况

(一)2023年度公司证券投资情况

单位:元

证券品种最初投资成本会计计量模式期初账面价值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本期购买金额本期出售金额报告期损益期末账面价值
境内外股票6,263,874.52公允价值计量17,827,201.20-11,563,326.6829,475.006,289,613.522,861,692.783,736.00
基金22,146,805.55公允价值计量76,449,879.3416,711,340.1637,500,000.003,542,609.2720,635,830.59127,118,610.23
基金15,000,000.00公允价值计量25,326,006.22470,647.4725,796,653.69
其他235,516,115.89公允价值计量195,214,335.5315,323,496.5157,631,736.7417,002,873.16251,166,695.62
其他28,000,000.00公允价值计量28,000,000.00107,379.461,485,258,000.001,397,060,000.001,061,439.77116,305,379.46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合计306,926,795.96--342,817,422.295,255,392.9415,794,143.981,580,419,211.741,423,895,095.9524,558,963.14520,391,075.00

(二)2023年度公司委托理财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总额为8,000万元,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券商理财产品总额9,406万元,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私募基金产品总额1,000万元,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公募基金产品总额250万元,合计未到期余额为6,150万元。具体委托理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受托机构名称(或受托人姓名)受托机构(或受托人)类型产品类型金额资金来源起始日期终止日期资金投向报酬确定方式参考年化收益率预期收益(如有)报告期实际损益金额报告期损益实际收回情况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如有)是否经过法定程序未来是否还有委托理财计划事项概述及相关查询索引(如有)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证券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1,400自有资金2022年12月29日2023年2月6日其他到期一次付4.50%6.396.39已收回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证券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1,400自有资金2022年12月29日2023年6月28日其他到期一次付2.85%19.7919.79已收回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证券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1,406自有资金2023年2月8日2023年3月29日其他到期一次付4.40%8.318.31已收回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证券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1,500自有资金2023年3月31日2023年5月10日其他到期一次付4.10%6.746.74已收回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证券私募证券投资基金500自有资金2023年4月26日随时赎回,T+6日到账权益类金融产品、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现金类金融产品、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等合同约定合同约定未收回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证券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1,500自有资金2023年5月12日2023年6月14日其他到期一次付5.50%7.467.46已收回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银行保本浮动收3,000自有资金2023年62023年6浮动收益与黄金价格到期一2.50%2.882.88已收回
公司南京银行益型产品月16日月30日水平挂钩次付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2,000自有资金2023年6月16日2023年6月30日浮动收益与黄金价格水平挂钩到期一次付2.50%1.921.92已收回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证券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1,500自有资金2023年6月16日2023年11月27日其他到期一次付0.10%0.680.68已收回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证券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1,500自有资金2023年6月30日2023年12月26日其他到期一次付2.75%20.3420.34已收回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私募证券投资基金500自有资金2023年8月21日随时赎回,T+7日到账股票、港股通、存托凭证、融资融券、国债、可转换债券、公募基金、回购、收益凭证等合同约定合同约定未收回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证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00自有资金2023年9月5日2023年11月14日上证科创版100指数成分股及备选成分股等合同约定26.57%5.075.07已收回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证券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1,000自有资金2023年11月30日2024年2月27日其他到期一次付2.10%未收回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证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0自有资金2023年12月1日随时赎回上证科创板100指数成分股及备选成分股等合同约定合同约定未收回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证券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1,000自有资金2023年12月29日2024年3月26日其他到期一次付2.70%未收回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3,000自有资金2023年12月29日2024年2月9日浮动收益与黄金价格水平挂钩到期一次付1.7%-2.95%未收回
合计21,456------------79.5879.58--------

注:上述表格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度的委托理财金额总计2,800万元,已全部按期收回。

三、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决策制度》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公司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的范围、决策及控制程序、权限、后续日常管理、转让与回收和信息披露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为公司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有效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内部相关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业务,公司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相关管理办法的情形,本报告期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业务的金额、时间均在规定投资额度及期限内,未发现有违反相关制度的行为。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是在确保本公司日常经营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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